20211225:住建局局长及“笔杆子”2020年公开发表的讲话文章

2022-10-24 14:43:54 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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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笔同道公文写作范文宝典:www.xiebitongdao.com住建局局长及“笔杆子”2020年公开发表的讲话文章目录一、省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鹿山:加强城市居民小区党建工作提升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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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局长及“笔杆子”2020年公开发表的讲话文章

目录

一、省级

加强城市居民小区党建工提升城市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提前储备“战时”临时医疗中心快速实施方案

全面提升社区治理水让市民更有获得感幸福感

紧扣新时期新要全面提升城市品质

建引人为打赢市管理统疫情控阻击战

纾解企业困难保障职工权益新疆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落地

有声

四川住公积金“疫”下“快进支持策精准

服务高量发推进地开发

用国学之美陶冶情操

从优秀传统文化汲取强大正能量

牢固树立“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全面推动城乡建设管理提质增效12.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马永福:

全力推动住建工作提质增效抓紧抓实“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以更高的追求、更强的动力、更好的姿态,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事业

放在

牢固树立“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全面推动城乡建设管理提质增效

踏上行“智慧服务“速路

紧扣“双循环开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新局面

强化使命担交出高分报表

复兴路上,感恩有写在《民法典》颁布之际

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跑出加速度

以法治建设助推行业高质量

精心谋务求量推进治政府

坚持以人民为中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

用法治手段促进营商环境优

规范行政执提升执法能力

强化法治思推进依法行政

弘扬法治精服务行业发展

持续推进全面深化改助力山西建筑业做大做强

以规划服务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改革创新

奋力建设绿色江淮美好

山高愈前行梦好展宏图以首善标准持续推进首都住房和城乡建设

事业高质量发展

巩固提升绿色生态优势全方位推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超越

做实做做好民实事

奋力担写时代

改善人设壮美广西

是答卷是起收官“三五”州省住和城乡设成效

潮起海南逢盛扬帆贸港开

凝心聚拼搏设经济省美丽北贡献

努力让人民群众生活更美好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十三五”

回眸

践行发展新理念担当时代新使命全面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和居

住条件

奋斗新新篇章

坚持创推动湖高质量展贡献慧力量

坚持以民为中聚力质量发展

让江苏人民的生活家园更美好新时代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

展的创新实践路径

让城乡设更有务管理有温度

抢抓机开拓进真抓实为推动辽振兴发作出积贡献

以蒙古马精神奋力谱写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继续建美丽新行业高量发展

写时代城乡新颜

在前列面开创新篇

五年工三晋大新局

奏响城乡建设最强音

深化改勇于推动城高质量

担当使接续住房和乡建设业阔步上新台阶

坚持高新动创新驱引领住和城乡设提质

抢抓发设美丽西

牢记职使化担当

完整准贯彻新代党的疆方奋力开新疆建事业新

积极创新务实作为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凝心聚谋发扬帆搏再起航

回眸“三五行业谱

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标准》为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提供市容市貌目标

指导城市落实主体责任编制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方案

高质量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以引导市场主体参与改造为重点深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九项机制”

探索

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加快推进乡村建设

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城市治理“一网统管”

二、市级

强化党牢发展

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推动工作

坚持党进住建业高质发展

全面提社区治市民更获得感福感

锤炼“动住建业新发展

强机关服务民生

好疫情推进住城乡建提升

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就淄博现代化

组群式大城市梦想

合数据审批流程

奋力推进全市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彻新发人民满的城市

“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提升白州人居环境

化使命推进张人防深融合发展

坚定不移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走向纵深

扛牢政治责任强化使命担当坚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落地

聚焦主责主业锻造住建铁军党建引领“五型模范机关”建设走深

走实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

城镇化

入践行绿色发展绿色宜城市新

三、县级

坚守初使造忠诚

立全新展理进城融合发展

丽城市人为五强宜”品提升

以坐不住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等不起的责任感全力以赴抓发展364

加强城市居民小区党建工作提升城市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鹿山

(2020年1月16日)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区虽小,但连着千家万户,做好社区工作十分重要。”日前,省委组织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居民小区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为进一步提高党组织领导下的物业管理服务和城市小区治理水平,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提供了指导。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全面加强城市居民小区党建工作,推动城市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做好城市居民小区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小区是社会治理的最后一百米。毋庸讳言,当前我省小区支部建设依然存在推进力度不够、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治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要增强做好城市居民小区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充分认识到,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有助于不断巩固党在城市的执政基础。《意见》尊重规律,顺应居民多层次、差异化、个性化需求,提出构建共建共享的小区党建工作新格局,有利于最大限度地调动居民群众参与小区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对城市社区公共事务直接行使当家作主民主权利,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重要内容。《意见》着眼促进小区党建和物业管理各项工作协调联动、深度融合,明确“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让基层群众自治之路越走越宽。这是坚持以人为本提升居民福祉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升群众幸福感。

二、突出重点工作,构筑“党建引领、行业主管、基层主抓”治理模式,努力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城市小区

我们要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从提升城市形象品牌、改善城市人

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落实三中全会精神,抓好《意见》实施,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

健全工作体系,理顺小区治理体制机制。认真履行职责,牵头组建物业服务行业党委,按照《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等法规规定,加强对物业行业各项工作的领导。主动支持和积极配合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把业委会、物业企业党组织纳入社区党建范畴,推动形成社区治理合力。扩大“两个覆盖”,夯实小区治理组织基础。推动“支部建在小区”,不断扩大党建“两个覆盖”。小区党支部在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发挥对小区业主委员会、业主监督委员会、物业企业的政治引领作用,参与重大事项商议、矛盾纠纷调解、社区管理服务等,推动实现业主自治和小区建设、小区治理有机统一。

强化业委会党建,突出小区治理政治引领。通过“坚持党建引领、业主有序参与、依法依规依约”模式,推动破解小区治理难题,避免“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进一步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各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进物业党建,推动小区治理机制创新。发挥物业行业党委作用,统筹抓好行业党建和业务工作,以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创新。推动符合条件的物业企业建立党组织,推动业主大会自治管理与物业服务企业专业化管理相结合,形成对小区物业共同管理的新机制。全面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促进小区党建和物业管理各项工作协调联动、深度融合。推动资源整合,凝聚小区治理各方合力。

三、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意见》落实落地,为提升城市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提供良好保障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我们要结合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意见》落细落小,把好事办好。一要提高站位扛起主责。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 准确把握《意见》的总体要求、主要原则和任务举措,把物业党建建成党在城市社区重要阵地、联系服务群众重要纽带、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重要力量。二要加大支持夯实基础。把部门的业务指导责任与属地的兜底管理责任有机结合, 坚持双向用力、双向管理、块抓条保,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三要加强宣传督促指导。扩大政策影响、推广创新经验,为加快建设富饶 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更大贡献。

提前储备“战时”临时医疗中心快速实施方案

九三学社江苏省委会主委、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周岚

(2020年3月2日)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警醒我们:由于现有医院、传染病院难以按灾害发生时需求容量进行扩建,因此,未来在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同时,需要提前储备“战时”临时医疗中心快速实施方案,以便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启动,确保不延误救治“战机”。

城市体育馆一般地块独立,空间开敞,有多个交通疏散通道,给排水、供电、通讯、无障碍等设施齐全,建筑空间大,功能分区明确,观众、运动员、办公人员等有不同的出入口和独立不交叉流线,可快速改造为具有一定床位规模的临时医疗中心。与应急改造宾馆和宿舍相比,体育馆对周围居民干扰相对少、可容纳床位数相对多、医疗护理流程相对短、相同数量医护人员可照料更多轻症患者。同时我国绝大多数城市都建有大型体育馆,是覆盖面最广的公共建筑类型之一,因此具有“战时”应急改造为临时医疗中心的良好资源基础。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以江苏现有体育馆为实例,组织三家知名甲级设计单位(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南京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和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分别独立开展了体育馆应急改造为临时医疗中心的可行性研究。

三家设计方案均综合考虑了体育馆应急改造的可实施性、防疫的适用性、以及疫情结束后建筑的可逆性。研究表明,通过病房分区隔断(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局部新增医护卫生通道、外挂患者卫浴和排污处理模块、完善病区排风系统、对尾气处理后排放等改造措施,可实现传染病医疗救治功能,工期约7天(需提前做好应急改造设计方案和相关物资储备),改造投入约2万元/床左右。如适当减少医护功能,在武汉方舱医院基础上增加病房区分区排风等处理,工期可以缩短到3天左右,成本可降低到约1.5万元/床左右。因此,体育馆经过系统的设计和应急改造,能够以较小的投入、相对短的工期,应急改造为满足防疫要求的临时医疗中心。该研究针对的是本次新冠疫情防控,对于其他灾害条件下的非传染性病人的应急救治,体育馆建筑改造更快、适用性更强。

综上所述,建议将“体育馆改造为临时医疗中心”作为国家公共卫生应急

储备选项,要求各地按照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要求,根据本地区医院、传染病院以及体育馆等设施的实际情况,委托有关设计单位提前完成体育馆应急改造设计,同时做好相应战略物资储备工作,便于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实施。

全面提升社区治理水平让市民更有获得感幸福感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再东

(2020年3月31日)

今年是我市夺取全国文明城“四连冠”的关键之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文明城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强化政治站位,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量,全力以赴投入创建工作。

一、强化协调督导,扎实开展社区治理创建工作

按照全市文明城创建工作要求,我局牵头市社区治理创建工作部的工作。我局将积极与市民政局等社区部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压实属地创建主体责任,强化对社区治理创建工作的调度指导。从成员单位抽调精干力量成立督导组,对社区、生活小区进行全覆盖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全面提升社区治理创建水平。

二、多措并举,全面完成局内创建任务

我局直接承担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直管物业小区环境卫生、局属窗口单位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创建任务。我们将严格对照创建标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全面实现对标达标。一是狠抓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严格落实省住建厅新出台的管控目标,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地实现视频监控、PM10在线监测“两个全覆盖”,确保所有建筑工地全面达标。二是全面提升直管物业小区的环境水平。我局共有33个直管物业小区,依据《直管物业管理小区物业服务晋档升级工作方案》标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完善直管物业小区基础设施,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全面提升小区环境卫生水平,争创高标准文明示范小区。三是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业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新时代城市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要求,配合市民政部门理顺物业管理机制,增加街道、社区对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管理服务监督、考核的权限,规范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同时,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履行社会责任,按照属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要求,完成好文明城创建工作。四是提升窗口单位的服务水平。加强局属燃气、热力、房产交易等窗口单位建设,加强公益宣传和学雷锋志愿服务,深入开展“提质提效、文明服务”主题创建活动,打造一批文明服务模范窗口和“服务之星”,让市民享受更文明、更高效的服务。

五是全力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大力推进“村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 的城乡一体化垃圾治理模式,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全域市场化保洁水平。全面开展全覆盖、多频次的督导检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再上新台阶。

三、用创建成果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住建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供气供热、住房保障、直管小区管理、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双代改造等都关系到居民百姓的切身利益。我局将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契机,用创建成果助力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广大市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紧扣新时期新要求全面提升城市品质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王立业

(2020年4月20日)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指出:“做好城市工作,要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要高质量推进城镇化建设。面对新时期新要求,提升城市品质,提高城市吸引力和竞争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已成为当前城市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实现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加快构建“136+大县城”城镇新格局的工作目标,我们要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重点把握好三个关键点,全面提升我省城市品质。

始终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尊重自然,强化城市设计,根据我省“表里山河”地形特点,梳理城市周边自然山水格局与城市整体布局的关系,建设“山、水、城”守望呼应的大型生态绿廊、景观视廊,统筹优化协调城市内部各类建构筑物之间以及建构筑物与各类空间的尺度关系,打造城市文化景观轴线,降低城市居住区建设高度、容积率和建设密度,提升整体空间品质。坚持绿色发展,提升城市建设品质,关注基础设施建设品质提升,建设大运量轨道交通、海绵城市,推进城市中水回用、垃圾分类处理和循环利用;关注生态空间建设品质提升,构建全域生态网络格局,实现蓝绿交织、城绿交融的城市绿化景观;关注建筑建设品质提升,创新建造方式、推广绿色建材、强化建筑节能,推动城市建设转型。坚持创新发展,加快和超前推进5G网络、数据中心等各类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边缘计算等通信技术融合创新,统筹政务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等领域跨部门系统建设,推动城市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找准抓手、扎实推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深化推动“两下两进两拆”专项整治向县城和城乡接合部延伸,进一步提升城市艺术品位和管理水平,优化户外广告布局和设计,提高停车智慧化管理水平,做好围墙拆除后的景观设计和安全管理,促进城市风貌显著改善。扎实做好城市“存量”文章,有序推进老城更新,整治老旧街巷,疏通老城区微循环,做好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

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体育休闲活动场地,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坚持“共同缔造”理念,鼓励社区居民、社会组织主动参与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和配套设施、公共空间的建设改造,推进物业管理与基层党建、社区治理深度融合,推动建立共建共治的社会治理体系,使人民群众共享城市发展成果。

始终强化“特色特点特质”。城市独特的地形地貌特征,特有的传统格局,以及各类历史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了“乡愁”,彰显了城市的特色特点特质,是城市品质的重要要素。要保护城市各类历史文化遗产原真性,并按照“见人见物见生活”的原则,做好各类遗产的更新和活化再利用。要营造特色景观风貌,延续城市原有格局和肌理,传承城市文脉;城市景观营造要坚持绿化、彩化、财化有机结合,成片种植特色乡土花卉植物,形成特色风貌;建筑设计要运用乡土材料、体现历史文化、展现时代精神。要精于设计、精致建设,精雕细琢建设一批高品质亮点城建工程,打造一批具有高品质景观环境的城市特色片区。

城市品质提升工作是推进我省城市转型发展,提高城市吸引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抓手,我们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全面抓好城市品质提升工作,为建设我省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具有鲜明特色特质特点的现代化魅力城市和宜居宜业宜游公园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党建引领以人为本打赢城市管理系统疫情防控阻击战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处处长 王广军

(2020年4月24日)

作为与湖北省毗邻的人口第一大省,河南省是新冠肺炎疫情的重灾区。疫情发生以来,河南省城市管理系统按照党中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迅速反应、积极应对、不惧风险、冲锋在前,勇做“逆行者”、担当“守护神”,确保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稳定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目前,河南省疫情防控形势继续积极向好,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但必须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不断巩固和拓展疫情防控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根本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能不能打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是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重大考验。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领导责任,特别是抓落实的职责,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抓实抓细抓落地,让党旗在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党的领导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最大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的实践表明,在面对疫情突发情况时,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必须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最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结合疫情突发性、公共性、危害性、复杂性等特征以及城市管理行业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特点,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群策群力,众志成城,才能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早在疫情刚刚出现苗头的时候,河南省就及时给予足够关注和安排部署。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专门召开会议,提前分析包括城市管理在内的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个行业可能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判,为疫情防控做好应对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加强分类指导,突出工作重点,实行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在3月召开的河南省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上,对全省城市管理系统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疫情发生以来,时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吴浩,厅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林涵碧等,分别深入垃圾

中转站、污水处理厂、物业小区废弃口罩收纳点等,督促指导疫情防控工作。全省各级城市管理部门的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核心,统一党员干部职工

思想,统筹做好政策指导、工作推进、物资保障、应急响应等工作。信阳市城管系统800名党员干部递交请战书,争做疫情防控工作的突击手,负责值守信阳火车站卡点。截至4月10日,共完成旅客体温检测16.8万人次,发现发热旅客37人次,协调处置境外归国人员114人次。

二、坚持以人为本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最终目标

城,所以盛民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是做好城市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疫情防控中更要坚持把为民服务的意识贯穿于工作始终,从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痛点着手,以方便群众为出发点,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体现城市管理行业的为民情怀。

一是保障公用事业稳定运行。全省各地强化公用事业运营监管,出现问题 时不讲条件,不分昼夜,连续奋战,全力保障城市尤其是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的水、气、暖平稳供应。

二是出台便民举措。加大网上交费的宣传力度,鼓励群众通过政务APP、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网络缴费,减少外出流动。疫情防控期间保障水、气、热无条件不间断供应,杜绝出现因欠费中断供应的情况。疫情发生以来,全省280余家供水厂、220余家污水处理厂均正常运行,159家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有序经营,有集中供热的67个市、县供热稳定有序。

三是倡议全社会关心。组织起草《拒绝乱抛撒垃圾,为环卫工的健康防护奉献力量》倡议书,希望社会各界关心、理解、关爱、支持奔波在一线的环卫工人,倡导社会各界或提供相关消毒防护用品物资资源信息,或提供爱心捐助。

三、坚持科学应对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疫情防控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城市管理各行业在抗击疫情中,要面临不同的问题,环卫保洁要强化消毒消杀,对废弃口罩重点处理、分类收集,供水要保证水质安全,排水管理要严防污水溢流造成二次污染,污水处理要加强消毒措施,确保病毒灭杀及出水和污泥排放达标。这就要求各地城市管理部门要分类指导,科学防范。

一是加强工作调研。要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及时对接有关部门,科学研判 工作形势,有针对性安排部署重点工作。

二是分类加强政策指导。按照不同的行业类别,分别明确防控重点工作和

具体措施。河南省先后印发了系列文件政策,分别明确市容环卫、供水、供气等城市管理行业疫情防控重点工作。及时组织编印了《河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等指南和标准,为各地提供有效指导。

三是推广先进工作成效。及时总结各地先进做法、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 研究制定全省的指导意见,以做好下一步抗击疫情工作。先后总结刊发了郑州市城市管理局采取早安排、早部署、广动员、齐推进措施,郑州市金水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五步消毒法”等做法,供全省其他地方学习借鉴。

四、坚持科技支撑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强大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浙江省考察时强调,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让城市更聪明一些、更智慧一些,是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前景广阔。面对抗击疫情这一场大考,城市管理系统更要加强科技运用,全力构筑“智慧”防线,突出解决垃圾积存及清运不及时、污水外溢、市场周边市容环境脏乱、违章饲养家禽家畜和活禽交易摊贩等问题以及群众最关心的供水、供气、供热等问题。河南省各地12319热线基本保持24小时畅通,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驻马店市通过运用“平安城市”监控视频、无人机对中心城区公共区域进行视频巡逻,并对城区内主次干道、公园广场等周边环境和卫生问题进行专项采集,及时督促处理。

五、坚持统筹协调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有效方法

城市管理系统服务范围点多面广,既要站在抗击疫情一线,又要保障各特业个行业的正常运行。需要从物资保障、协调机制、舆清应对等方面建立一系列应对机制。

一是要确保物资保障。疫情发生后,环卫作业的口罩、手套以及供水厂、污水处理厂生产必需药剂等物资出线作缺,要主动加强协调,优先保障一线作业人员的防护设备;在交通运输管制时,把必需的生产物资纳入特许通行范围,保障供应。2月初,部分供水和污水通营企业出现生产药剂库存不足,我们立即向省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迅速帮助各地协调办理通行证,保障了企业正常运营。二是要加强应急体系建设。结合疫情防控的经验,完善补充公用事业、环卫保洁、污水处理、公园管理等行业的应急机制。

三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在疫情防控中,干部群众容易产生畏惧心理,开展

正面的宣传引导,对提振士气、战胜疫情尤为重要。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结合正在开展的“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强化服务意识,主动担当作为,自觉当先锋、作表率。“我是党员我冲锋”郑州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正科级干部曹文兰,被群众称为“硬核”书记的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赵松亮,勇当战“疫”先锋永葆军人本色的信阳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饶祖明等一批工作过硬、事迹突出的个人,展示了新时代河南城管人的良好形象。

四是要加强舆情应对。城市管理领域是网络舆情的高发区域,在疫情发生 之初,就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做好解释工作,破除谣言。疫情防控期间,全国各地都出现了“自来水加大氯气注入,需要静置两小时再用”的谣言,河南省督促各地主管部门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务网站等平台,科学解释制水的工艺流程,(?)除居民的担忧,没有造成不良影响。

疫情防控既要立足当前,更要放眼长远,总结经验,我们会以这次抗击疫情为契机,查找城市管理中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强化老旧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市政行业管理运营水平,细化垃圾分类措施,完善应急响应机制,促进城市管理向更高水平发展。

纾解企业困难保障职工权益新疆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落地有声

新疆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处长 李新

(2020年4月30日)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新疆住房公积金系统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自治区有关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着力减轻疫情给企业造成的资金流动性不足的经营压力,解决缴存单位和职工的后顾之忧,纾解企业困难、保障缴存职工权益,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缓缴政策助单位和职工走出困境“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生产成本上升,企业现金流压力比较大,3月9日,我们通过‘手机公积金’APP向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玛纳斯管理部提交了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报告,11日业务就办结了,企业运营压力大大减小。生房公积金缓缴后,短期内降低的运营成本用于支持正常生产经营,减小了疫情对我们的冲击,好政策帮助我们走出了困境。”新疆玛纳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济师说。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政策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明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新疆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督促指导下,全疆各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第一时间落实了这一阶段性支持政策。正是得益于这一利好政策,新疆玛纳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顺利申请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缓缴业务,总缓缴金额达528万元。截至4月28日,新疆累计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已达820家,累计缓缴职工约635万人,累计缓缴金额约1.89亿元。

一、放宽有关政策让单位和职工受益

疫情防控期间,缴存职工傅波是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直接受益人。在吐鲁番工作的他离职后回到乌鲁木齐,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做了封存处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需每月从还款账户中扣除。1月,疫情打乱了傅波的生活,每月向还款账户中存款的“固定动作”也被他忙忘了。傅波说:“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逾期要被记入征信报告,办理有关业务会受到影响。吐鲁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出台了疫情防控期间的支持政策,我这种情况可不作逾期处理。这真的是设身处地为百姓着想,切切实实解决了我们

所担心的问题。”

据统计,今年2月初至428日,新疆不作逾期处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共计约3.34万笔、61.95亿元;放宽连续缴存认定阶段性支持政策使约2.32万家缴存单位、126.36万名缴存职工受益,单位补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贷款权益。

二、政策“组合拳”使单位和职工减轻压力

新疆住房公积金系统出台的阶段性支持政策还包括:支持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按规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租房缴存职工,各地根据实际需求合理确定租房提取额度、灵活安排提取时间,保障缴存职工的租房提取需求;在疫情防控期间,缴存职工因疫情防控无法办理业务而导致提取材料和贷款资格认证材料超过时限的,可延长办理资格时限;为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人员开通“绿色通道”。

“住房公积金新政策,为我们减轻了不少资金压力。”3月底,新疆和丰西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什托洛盖镇管理部提交了降低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并当场办结了业务。疫情发生后,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新疆各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迅速行动,认真研究落实各项阶段性支持政策,并根据本地实际,为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企业和职工开辟业务办理“绿色通道”,认真务实的做法,受到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好评。

三、开通上线预约服务给单位和职工带来便利

受疫情影响,缴存职工刘一鸣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的计划被暂时搁置。当得知可以预约办理有关业务后,他通过“新疆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申请了预约,3月11日,他按照预约时间前住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天山区管理部,当天,很顺利地就办结了提取业务。

巴州地区缴存职工刘文娟也体验到了预约服务带来的便利。她通过12329房公积金热线预约办理个人贷款业务,次日前往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库尔勒管理部服务大厅,不到15分钟就办结了业务。“便捷、高效!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也很好。”对于预约服务,刘文娟非常满意。

为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减少人员流动聚集,新疆住房公积金系统科学调整服务模式,强化服务指导指引,大力推行安全便捷的“网上办”“掌上办”服务模式,倡导缴存单位和职工优先选择单位网厅、“手机公积金”APP办理住房 公积金业务,并延伸开通线上审批功能,安排专人及时进行受理、审批,确保

网上服务优质、高效。复工复产后又及时推出现场业务预约办服务模式,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业务不中断、服务不缺位”。

新疆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预约服务的开通,可以最大限度让群众更合理安排办事时间,各服务大厅的窗口也可以井然有序受理业务,极大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

今后,新疆住房公积金系统将继续拓宽服务渠道、优化服务流程,进一步将预约服务和线上服务作为常态化工作开展下去,实现“线下预约办、线上自主办”的服务目标。

截至4月28日,“手机公积金”APP预约1658人、“新疆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预约5606人、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人工客服预约1795人、新疆住房公积金门户网站人工在线客服预约310人。其中,归集业务1359笔,提取业务4170笔, 贷款业务5096笔。持续发力为单位和职工送上优质服务近年来,新疆采取集中统一、统招分签、优势互补的建设模式,在全国率先建成了基于云平台的省级集中统一的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综合服务、数据共享、监督管理四大系统为一体的“智慧公积金”信息化大平台。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智慧公积金”优势,启动应急预案,建立协同办公系统,向社会发布线上业务办理倡议和详细的服务指南,引导广大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通过线上办理业务,基本实现了疫情防控和业务服务“两不误”。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目前,新疆住房公积金在提升服务上持续发力,在进一步服务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上狠下功夫。

一是加快推进实现全疆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业务“通缴、通提、通贷、通还”,即缴存职工在全区范围内任意一个住房公积金网点均可办理业务。去年已成功在昌吉、吐鲁番、阿克苏3个地州市完成试点,今年将在全疆范围内推开,更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业务。

四川住房公积金战“疫”按下“快进键”推进支持政策精准落地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处长 尹久亮

(2020年4月30日)

住房公积金制度,一头连着经济,一头连着民生。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2400多名四川住房公积金人上下齐心、闻令而动、逆势而上,打响了疫情防控与业务发展的“双线战役”。尤其在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的背景下,四川住房公积金更是瞄准“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精准发力,按下了支持政策落地“快进键”。截至3月20日,四川省受疫情影响缓缴企业931个,涉及缴存职工10.68万人,累计帮助企业缓缴0.80亿元;疫情严重和较严重地区降比继续缴存企业3个,涉及缴存职工37人,累计少缴0.61万元;受疫情影响不作逾期处理的贷款1314笔。

一、政策速递“走在前”

在织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全方位疫情防控网的同时,四川住房公积金始终把惠企利民放在首要位置,及时响应国家阶段性降费、推进复工复产的要求,各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纷纷推出了多项支持企业抗疫减负的措施。政策的出台可谓紧锣密鼓,为支持企业和缴存职工同心抗疫降下了一场酣畅淋漓的及时雨。

2月11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此前,2月7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率先出台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3条政策措施,并迅速匹配了实施细则;2月12日,资阳、眉山、遂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迅速响应,出台了应对疫情的保障措施;2月14日,德阳、乐山等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帮助企业和缴存职工纾危解困的政策措施出台2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四川省21个地市州细化落实政策悉数到位。

各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在稳企惠民政策配套上把牢4项原则:一是因地制宜惠企。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企业,无论性质、不管大小均可申请缓缴,生产经营困难的也可申请降比或缓缴。二是关爱特殊群体。对受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在 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正常还款的不视为违约、不进行贷款催收、诉讼、处置抵押

物等常规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个人征信不受影响。三是优化业务流程。放宽 住房公积金提取有效时限,安心等待“延后办”,延后提取办理“足额提”,缴存职工办理按年提取偿还住房贷款和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时限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可在疫情防控结束后3个月内办理。四是倡导同舟共济。从企业与职工是紧 密连接共同体维度出发,以企业与职工充分协商为前提,抓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落地,促进劳资双方齐心协力、共渡难关。

二、靶向宣贯“接地气”

为确保政策真落实、缴存企业及职工真受益,四川住房公积金除通过网站、报刊、微信、微博等平台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外,各地住房公积金中心以有效解决企业和缴存职工反映问题为检验政策效用的标尺,想方设法扩大政策知晓度.覆盖面。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动有关部门并肩宣传,积极参与文化旅游、养老服务等行业恢复正常运行政策文件的制定,将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纳入其中,并安排有经验的管理骨干参加各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宣讲活动。自贡、眉山等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好线上答疑措施,通过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业务经办人QQ群和微信群等渠道收集问题、清单解答、在线回复,确保企业政策知晓全覆盖。成都、省级、宜宾、广元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行“一线工作法”,送政策上门,主动深入社区、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宣讲政策,提供点对点、面对面的精准咨询服务。

宣贯的延伸串联,更有效地助力了住房公积金政策稳定地方经济运行积极作用的发挥。

三、优化服务“显温情”

四川住房公积金将所辖服务大厅作为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的重点区域,通过线上线下双向发力提速,坚决保障服务效率“不减”、疫情范围“不蔓延”。一是实行“非急缓办、急事网办、必办约办”的办理模式。通过网上政务大厅、 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可“网办”业务一律网上办理;个别无法网上办理的业务延后办理;确有急迫需求的群众通过网上政务大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办理,有效确保了群众来大厅办事即办即走、安全有序。二是多措并举提速窗口业务办理。通过灵活运用信用承诺制、加快贷款备案审批、开设“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等方式,压减证明材料、简化审批要件、缩短办理流程,既切实提升了见面服务效率,又保护了窗口工作人员安全。三是着力抓好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办事群众三重防护。对服务大厅,优先保障防疫

物资,每日严格消毒和清扫;对窗口人员,严格执行每日岗前体温测量、上岗一律戴口罩,每日监测到岗情况、身体状态情况、接待群众人数、业务办理等相关情况;对办事群众,严格要求进大厅前戴口罩,进大厅时做好身份核验和体温测量,进大厅后有序排队、叫号办理。

在战“疫”中,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系统运转正常、有条不紊,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1~2月全省新增住房公积金开户15.94万人,新增缴存138.89亿元,新增提取91.88亿元,新增个贷78.07亿元,个人住房贷款率80.92%。

当前,四川省住房公积金面临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运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创新突破等新挑战,也面临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新机遇,2400多名住房公积金人唯有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继续实干前行,方能不负韶华。一是毫不松懈,推动阶段性支持政策落地。将“送政策、帮企业、 送服务、解难题”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助力企业从复工复产到稳产满产,同时注重“长短政策”衔接,提前研究将阶段性措施优化为长效机制。二是全力以赴,助推住房公积金区域协同发展。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以成德眉资住房公积金同城化发展为突破口,努力推动住房公积金政策协同与数据共享。三是矢志不渝,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持续以各类攻坚战作为检验住房公积金人初心与使命的考场,坚持深化对口帮扶,号召党员干部坚守一线、冲锋陷阵,用实际行动展现担当。

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地热开发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巡视员 高东山

(2020年5月12日)

能源在我们生活中一直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人类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优质能源的出现和先进能源的使用,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工业化程度逐步提升,对能源的需求越来越大。加快发展能源产业,开辟新的能源渠道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

就湖南而言,因为缺电少煤、无油无气,各类能源生产量占比相对较低。因此合理开发和应用天然能源如浅层地热能、调整优化我省能源结构成为当务之急。我省发展浅层地热能源具有充分条件和依据。据有关调查,我省14个地州市地热能资源都有分布,其中浅层地热能年可利用量相当于14991.28万吨标准煤(接近于湖南省一年的能源消耗总量),具备千亿级产业开发前景。

从目前的实践看,浅层地热能的开发有节能减排效益明显、建设运营成本较低、供能稳定安全可靠等特点,湖南发展地热能源可谓得“天时地利”。如何立足资源禀赋优势,大量开发地热能源?笔者认为,当前需要的是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人和”的有利条件,遵循科学的发展路径,从五个方面推动这种新能源产业建功于我省的高质量发展。

完善规划,突出重点。立足湖南浅层地热能资源禀赋、基础设施条件及节能减排要求,在总结湖南省“十三五”地热能开发利用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全省“十四五”规划,统一规划、统筹推进我省浅层地热能建筑应用及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突出重点,明确把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常德、益阳、衡阳、邵阳8个市作为优先发展地区,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区作为重点发展区域,兼顾发展其他市州和其他区域,重点布局城镇建筑节能领域。

统筹指导,明确目标。加强浅层地热能建筑应用的统筹指导,加快建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建筑绿色能源体系。把浅层地热能建筑应用纳入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县级以上政府应结合当地资源条件,制定浅层地热能建筑应用发展专项规划,并将浅层地热能建筑应用指标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对能源利用条件进行综合评估,编制能源应用专项方案,提高浅层地热能在新建建筑用能中的比例。重点推动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率先应用地源热泵技术进行供暖制冷。

突出创新,强化技术。对我省原有浅层地热能应用技术装备进行技术效能评估,逐步淘汰落后技术,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与装备,为浅层地热能建筑应用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出台我省《浅层地热能建筑应用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对地源热泵系统的工程可行性评估、勘察、设计、施工、调试验收、监测、运行与管理各环节的管理。

环境优先,集约发展。以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为前提,不破坏地下热平衡,不污染水质,不消耗地下水,推动浅层地热能源系统与城市热网协同运行,提高供暖制冷安全运行的可靠性,降低供暖制冷成本,强化供暖制冷保障能力。建立浅层地热能资源信息监测系统,增强开发利用保障能力。建设区域能源站,建设以浅层地热能为冷热源的多能互补的能源站,提高规模效应。建立节能工程评估(独立)第三方机构,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解决浅层地热能建筑应用初期投资大的问题。

政策引导,大力扶持。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完善税费政策,按照政策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充分发挥我省浅层地热能资源禀赋及产业优势,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省级财政整合资金,用于全省区域浅层地热能资源调查评价与区域地质环境监测、开发利用规划编制以及标准制订等基础性工作;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浅层地热能建筑应用工程建设,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解决浅层地热能建筑应用初期投资大的问题,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行水平,降低建设单位、用能单位的经济、技术风险。

用国学之美陶冶情操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处 陈楚珠

(2020年5月22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处党支部近日开展“从国学中汲取强大正能量”主题党日活动,这个创意挺好,但我的国学知识不扎实,让我发言,具有很大的挑战性。不过,我最近看了一个叫《清平乐》的电视剧,主要讲宋仁宗的一生,从中学到了一些国学知识。深切感到,我们的国学博大精深,国学之美无以言表。笔者就从这里展开话题,谈谈如何用国学之美陶冶情操吧。

一、用国学之美涵养政治文化

我们读书时只知道有“唐宋八大家”,却不知宋代竟占了六席,更不知这六人,包括还有些没入围的,如范仲淹、晏殊、司马光等,竟然在宋仁宗时期同朝为官。这些文化精英不但在唐诗的基础上打造了宋词名片,而且用高素质的文化涵养铸就了宋代经济社会的繁荣,更重要的是,从他们身上,我看到了宋代政坛文化的力量。在宋代,始终贯穿着改革与保守两条政治路线的斗争;然而,政坛却因文化的滋润而流传着诸多“以和为贵”的政治佳话:范仲淹出身卑微却心忧天下,留下了“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千古绝唱;晏殊本为欧阳修老师,两人同朝为官,欧阳修却不因当时晏殊的错误录取而计较前嫌,对晏老师一辈子感恩戴德;欧阳修曾是包公的接班人,先后担任北宋京城的“一把手”,两人的施政风格却截然不同,在社会治理上留下了“包严欧宽”的历史佳话;苏东坡与王安石这对政治宿敌,他们在文学上却互相欣赏,早已超脱了“文人相轻”的通病,据说,当时还有类似于小报记者的好事者要东坡居士谈谈对王安石的看法,苏东坡以“同僚不聊”予以回绝彰显了良好的政治涵养;文学成就无论产量还是质量都居第一的苏东坡,满腹经纶却屡次被贬,即便如此,依然对朝庭忠心耿耿,并以“此心安处,便是吾乡”让皇帝放心。这种以凡人之躯活出仙境的精神,在当前党员干部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品德中,依然具有较高的借鉴价值。

二、用国学之美拓展思维空间

打造唐诗宋词国学经典的这些历史上的优秀文科生,不得不让后人赞叹他

的形象维是多地丰富发达。笑渐不声渐消多情却无情恼”,用亲临境,也道这笑是多么听,至不可能杀猪般嚎叫。马,千裘,呼将出换酒,与同销万愁”,个好酒李白,酒消掉万古愁。说起白,其的优点白,缺是太白让人难的是喝酒口若河。他端杯就开,思无边,什么“河之水”“飞直下三尺”。时候,以为他个“大悠”,在才知是夸张的艺术“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柳永的词一向伤感动人如果在现代他应是妇女之友怪不得诗意达到“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境界还有那“诗鬼李贺以一“天有情天老”的联,穿百年,到宋代石延年对出下“月如常圆”,期间让少才子思冥想诗人往视角独,层次雅。比,看西湖“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看泰山,是“会当凌绝顶,览众山”;游壁,是山高月,水落出”;扬州,“青山迢,秋江南草             些优雅豁达的句,总隐隐透某种怀志趣。词的更境界还于精美“众里她千百,蓦然首,那灯火阑处”。句被王维推崇至美境的词句简单几,就架个婉转伏而又妙绝伦爱情故,现代就算用60集的电剧,未道尽个意境。华文化此博大深,我在推进城改造美丽乡建设时,真要重视历史文化的保护,让我们的土地有更多的文化滋养!

三、用国学之美激励奋斗之志

中华民族的历史,本身就是一部百折不挠的奋斗史。文学来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国学中那流淌的家国情怀和奋斗精神,永远是中华儿女的宝贵精神财富。“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是《楚辞

渔父》中,渔父见屈原脸色憔悴而规劝其“与世推移”,随遇而安。但这种

劝慰对屈原来说,也只是苦厄中的自我宽慰。古代文人的梦想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有的甚至殚精竭虑追求这一目标。《楚辞》之后,沧浪在文人心中便有了崇高的含义。苏舜钦被宋仁宗罢官之后,建了一个沧浪亭,写了篇《水调歌头沧浪亭》,看似每天游山玩水,悠闲度日,羡煞旁人,然后他就郁闷死了。这首词有一句“丈夫志,当景盛,耻疏闲”,就道出了他一部分死因,少年成才,名满天下,但是这一切,如果不能报效家国社稷,又有什么意义呢?有一网民说,她跟朋友一起游杜甫草堂,她朋友觉得这门票钱白花了,一间破

茅房有啥看的。但她是文化人,就是不一样,当她看到杜甫大声疾呼“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名言时,马上联想到我们党近年来大力推进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心灵无比震撼,深切感叹:当年杜翁的美好理想,在共产党手上终于实现了!于是,在党爱党之情更加升华。联想到当前抗疫斗争,老院士钟南山那“谁敢横刀立马”的英雄气概,一大批一线抗疫战士“沧海横流,方显出英雄本色”的光辉事迹,我深切感到,当年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逆行”精神,在我们这一代更加发扬光大了。习近平总书记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起来的中华儿女的奋斗精神,如今在我们心中更加激荡和奔涌。

国学虽经典,但毕竟解决不了复杂的现实问题。还是让我们活在现实,珍惜当下,以经典国学为滋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吧!

从优秀传统文化汲取强大正能量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处副处长 周群文

(2020年5月22日)

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楚辞的悲怆磅礴,汉赋的酣畅淋漓,唐诗的典雅奔放,宋词的婉约浩荡以古诗词为代表的国学知识,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更是中华民族彰显文化自信的“硬核”。我们在孩提时代就受到《三字经》《弟子规》《增广贤文》以及唐诗宋词的熏陶。如今,习近平总书记以丰厚的国学涵养率先垂范,在众多场合恰到好处地运用国学知识画龙点睛,引领了新时代文化时尚。一个时期以来,广大党员干部以强烈的“看齐”意识,在全党悄然兴起国学热风。近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处党支部开展“从国学知识汲取强大正能量”主题党日活动,尝试跟着总书记学国学、用国学。苏东坡曾经说过“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我结合自身体会,谈谈从优秀传统文化汲取哪些强大的正能量,希望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坚持从国学中汲取前进力量“白日不到处,青春恰自来。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2018年央视《经典咏流传》的舞台,一名叫梁俊的乡村教师用这首小诗告诉一群山里的孩子:“即使我们拥有的不是最多,但依然可以像牡丹花一样绽放,我们不要小看了自己!”在众多孩子心里播下希望和自信的种子,也感动了亿万中国人的心!苏东坡曾有励志诗句:“粗缯大布裹生涯,腹有诗书气自华。”寓意即使生活多么简朴贫苦,饱读诗书、胸有学问,那么你的气质自然能光彩夺人、卓尔不凡。古人为学“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南宋名将岳飞仰天长啸,悲情慨叹“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民国韩儒林教授有副名联叫“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写半句空”。多少古人都在用毕生经历和求学心得告诫后辈要奋发进取,勤学苦钻。优秀传统文化还体现在我们的名字中,很多人的名字,都嵌入了长辈对我们的厚望。“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这是中国很有名的辈份排序。人的名字是伴随终生的,可见,传统文化就是让我们活到老、学到老。去年我看到过一段视频,几位艺术家朗诵的一首小诗,其中有那么几句让我刻骨铭心:“变老的时候,一定要变好,要变得所能达到的最好”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四个自我”,更是要求我们坚持不懈地学习,尤其要善于从国学中汲取营

养,充实和提高自己。

一、坚持从国学中激发爱国情怀

爱国,是每个公民必须拥有的道德情操,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优秀传统,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主要的内涵。古往今来,多少仁人志士为国家强大、民族复兴做出无尽努力、付出巨大牺牲。“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的爱国诗人陆游;“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南宋名将文天祥;“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宋代名相范仲淹等等,其人其诗,把古代文人的爱国情怀抒发得淋漓尽致;同时,也激发了一代代中华儿女“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情怀。一场瘟疫阻击战,我们在钟南山院士的故事中,读到了“谁敢横刀立马”的英勇气势;在无数一线医护人员的故事中,我们看到了“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使命担当;在人民群众赞颂抗疫英雄的作品中,我们感到了“借问瘟神欲何往,纸船明烛照天烧”的热切期盼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我们同样感受到了经典文化的动人力量。

二、坚持从国学中培育奋斗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10次强调“奋斗”,勉励“每一个人都是新时代的见证者、开创者、建设者”。“奋斗”已经成为新时代的精神气质。奋斗是艰辛的,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奋斗是长期的,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奋斗是曲折的,山重水复,柳暗花明。当前,围绕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我们面临一系列艰巨任务,迫切需要我们这一代人艰苦奋斗、团结奋斗、矢志奋斗、接续奋斗。为此,我想到了苏轼的名言“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想到了刘禹锡的诗句:“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想到了郑板桥的诗句“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这些精辟的诗句,生动地揭示了古今中外依靠奋斗成就事业的深刻哲理和必然规律,应当成为激励我们不懈奋斗的宝贵精神财富。

三、坚持从国学中涵养清风正气

强调清廉为官,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早在汉武帝时,就推行一种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叫“举孝廉”。孝廉就是孝顺父母、办事廉正的意思。延伸到今天,我们考察干部的德,最重要的依然是“孝廉”,不过,现在的“孝”当然是指忠于党、忠于人民,尤其是要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关于

涵养正气、修身齐家的国学经典,不胜枚举。《论语》告诫我们“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旧唐书》提醒我们“但立直标,终无曲影”;李商隐用诗句警示我们“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明代于谦用行动示范我们“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明代清官于谦更有一首名诗叫《石灰吟》“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时代,我们不妨多用那些国学经典帮助自己修身齐家。有一副名联叫“养天地正气,法古今贤人”。让我们从优秀的传统文化中努力挖掘滋养清风正气的力量源泉吧!

牢固树立“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全面推动城乡建设管理提质增效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 余和2020年/7月/17日/

今年3月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地方视察、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湖北代表团审议和主持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时,作出了“把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的重要论述。这一系列重要论述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准确把握新时代城乡建设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全面揭示了新时代城乡建设管理的特点规律,深刻阐述了新时代城乡建设“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科学回答了事关城乡建设管理全局的一系列方向性、战略性、根本性问题,对新时代城乡建设管理事业进行了重大战略部署和科学顶层设计,为我们统筹解决现代城市治理难题,系统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加精准有效推动城市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

一、充分认识“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的重大意义

“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原本是现代企业运营中的管理理念,它将管理对象视为一个动态、生长的生命体,力图确保整个体系在前期介入、中期应对、后期总结的过程中形成有机闭环,真正实现环环相扣、协同配合、高效运转、有机成长。城市本身也是一个“生命体、有机体”。伴随我国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城市规模的逐步扩张,城市治理中存在的管理方式比较粗放、信息传递不畅通等问题日益突出,在此次疫情大考中,城市治理在资源动员、应急处置、协调配合、服务供给等方面也反映出一些缺陷和不足。如何有效回应、积极应对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挑战、新问题,妥善解决制约城市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一个亟待破解的现实课题。

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背景下,“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被引入城乡建设和城市治理领域,是习近平总书记着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尤其是完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提出的新思想、新要求,充分彰显了总书记正视问题的政治清醒、放眼全局的高瞻远瞩、面向未来的深邃思考和治党兴国的历史担当,充分体现了总书记对城乡建设管理的高度重视、深谋远略,表达了总书记对未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愿景的谆谆教诲、殷切期待,为我们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提升城市环境

质量、创新城市管理服务,实现城市有序建设、适度开发、高效运行,启发了新思路、找到了新路径。

我们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全区住建工作实际,学深悟透总书记关于城乡建设管理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推动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贯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切实解决好全区住建领域人民群众反映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积极推动“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在城乡建设治理中的探索应用

“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涉及到方方面面,其核心要旨在于强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整体性和系统性。作为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的行政主管部门,区住建厅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要求,扎实践行“建设幸福家园、营造美好生活”工作使命,始终坚持“践行思想、一个中心、两项任务、三个巩固、四个坚持”工作指针,认真履行“5+N+1”职能职责,有效落实建设“六个城市、两个乡村、三个住房”目标任务,积极推动“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贯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促进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高品质高效率发展。

一是城市设计要突出长远谋划。我们要把握好人民城市的根本属性、人本价值、生命体征、战略使命、精神品格、主体力量,正确处理好立足当下和着眼长远的关系,从区域、城乡整体协调的高度确定城市定位、谋划城市发展,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全过程,统筹好各类空间资源、整合好生态人文要素、延续好历史文脉、协调好景观风貌,针对这次疫情暴露出的短板与不足,将生物安全、公共卫生等因素纳入城市设计进行综合考虑,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城市建筑布局,协调城市景观风貌,体现城市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

二是城市建设要突出整体推进。我们要以“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为引领, 改变在120万平方公里的区域搞建设、办事业、兴产业的传统做法,坚决消除“建了拆、拆了建”的现象,按照“统筹谋划、整体推进”的思路,集中资金、集中力量、整合资源、示范推进,以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统筹城乡建设管理,以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契机提升城市建设水平和运行效率,加快补齐

正常有序生活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逐步构建优势互补、以城带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

三是城市治理要突出精细化和智慧化。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城市 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重要指示,把城市作为一个生命有机体,把城市治理各环节运转当成一条完整的生产链,改变过去粗放型管理模式,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影响城市正常发展运转的“城市病”,找准服务群众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实施服务管理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服务管理精细化。要强化科技支撑,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服务融合,加强市政设施运行管理、交通管理、环境管理、应急管理等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功能整合,实现城市治理由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走“智慧城市”之路,不断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良好环境。

四是城市安全要突出全面管控。我们要把安全发展作为城市现代文明的重 要标志,落实完善城市运行管理及相关方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安全社会治理格局,促进建立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居乐业、幸福安康的生产生活环境。

三、在落实“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中加强自身建设

贯彻落实“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要求,赋予了新时代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新的内涵,是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领域一场深刻革命,也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加强自身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我们要按照厅党组提出的“系统思维、规划先行,以人为本、打造精品,规范市场、保证质量,改革创新、构建机制,建强队伍、再上台阶”的工作要求,对标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目标,扎实做好转观念、提素质、建队伍、建机制、抓落实各项工作。

一要坚持系统思维。我们要树立全局意识和系统观念,注重科学统筹,把 城市视为一个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生命体,将城市治理中的每一步、每个环节视为生命的成长阶段、组成部分,跳出视野局限,实施科学系统管理。要不断转变思想观念,大力开展自我斗争,跳出住建看住建,切实将住建工作纳入全区工作大局、乃至全国工作大局中进行统筹谋划。

二要把握发展规律。要遵循自然规律、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城市发展规律,

不断聚焦住建领域的短板弱项和瓶颈制约,着力解决好行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各类问题,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住建领域各类风险。要师法自然,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不断追本溯源,积极向古人借智慧,吸纳全人类社会的文明成果,把握好事物发展的根源。要不断改革创新,充分吸纳借鉴世界各国先进经验为我所用,精准施策、精细治理,推动务实高效管理。要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参与城市全生命周期管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构建多主体参与、协同完备的治理体系。

三要强化前瞻性研究。要在常态下随时做好应对危机和突发事件的准备,需要重视前瞻性和预见性的培养,要做到未雨绸缪,不断提升应对风险的能力。在具体工作中贯彻落实好住建部门职能职责和厅党组工作思路,树立全行业意识,善于系统全面思考问题、发现问题,立足行业实际,想大事、谋大事、干大事,增强预见性,切实把“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效能。近年来,我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践,创新思路,加强对乡村振兴、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藏西北地区人口疏解、农牧区清洁能源推广使用等方面的专项研究,形成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建设美好家园规划研究报告》《藏西北地区人口疏解建议方案》《西藏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议书》《西藏自治区农牧区清洁能源推广使用项目建设方案》等理论成果,为高站位、高起点谋划“十四五”规划提供了很好的经验,这种好的做法,大家要继续发扬好。

树立“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探索城乡建设和城市治理现代化新路子,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城市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交给我们的重大职责。我们要在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生命周期管理为目标导向,从短板和弱项入手,不断提升城乡建设、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全力推动住建工作提质增效抓紧抓实“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以更高的追求、更强的动力、更好的姿态,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事业放在心上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马永福

(2020年8月10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持党建引领,抓紧抓实“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以更高的追求、更强的动力、更好的姿态,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事业放在心上,全力推动云南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提质增效。

加强理论学习,持续解放思想。强化理论学习,思想认识再提高。注重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思想大解放引领发展高质量。坚持问题导向,对标找差再深入。落实年初既定的对标找差工作任务,比照先进省份、先进标杆,查找云南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范围内主要数据指标在质量、总量、增量、速度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短板,狠抓整改落实,推进成果运用,将活动成效体现在破解突出问题上,落实到实现进位争先上。注重系统思维,统筹协调再推进。以建设美丽城市和美丽乡村为目标,统筹推进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努力提高抓落实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新发展理念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实现重点突破、率先变革。

坚持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动力。坚持原始创新。着力加强科学研究,切实提高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核心技术的原始创新能力,实现基础核心技术从无到有、由弱变强,真正把高质量发展的命运牢牢把握在自己手里。坚持产业创新。研究编制《云南省绿色建筑适用技术与产品推广目录》,积极探索适宜于当地特点的绿色建筑技术体系和产品目录,不断提升行业竞争力。实施装配式建筑科技计划项目,建立可推广应用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体系,加快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坚持协同创新。加快推进“数字住建”平台建设,重点实现行业治理和政务服务领域全过程各环节应用大数据智能化技术,加速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改革创新。坚持制度创新。聚焦民生问题,加快推动住房城乡建设政策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完善制度体系,提高治理效能。

强化领跑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坚持把旗

帜鲜明讲政治摆在首位,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确保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哲学思维,不断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迅速行动、主动作为。增强工作本领,提升专业素养。大力弘扬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敢打硬仗、真抓实干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树立正确政绩观,坚决杜绝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正把群众面临的问题发现出来,把群众的意见反映出来,把群众创造的经验总结出来。对标高质量发展,改进工作作风。深入推进“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在重落实、真落实上,要做到早抓、紧抓、细抓,针对弱项指标和需要补齐的短板,确保各项工作能见底、出成效。

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在提升农危改成效上勇于担当作为。按照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百日提升行动”要求,扎实推进农危改查缺补漏工作,完善规范档案资料,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监管,进一步巩固提升农危改成果。在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上勇于担当作为。坚持“里子和面子”一起抓,建管并重,积极推进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因地制宜加强农村生活垃圾、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立法工作,分类指导城乡特色风貌提升工作,奋力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大突破、大跨越、大提升。在为人民创造美好生活上勇于担当作为。切实加强农房建设、农村环境整治、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物业管理等工作,用心用情用力把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一件一件解决好,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牢固树立“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全面推动城乡建设管理提质增效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 余和平

(2020年8月14日)

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湖北代表团审议和主持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时,作出了“把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的重要论述。这一重要论述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准确把握新时代城乡建设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全面揭示了新时代城乡建设管理的特点规律,深刻阐述了新时代城乡建设“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科学回答了事关城乡建设管理全局的一系列方向性、战略性、根本性问题,对新时代城乡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了重大战略部署和科学顶层设计,为我们统筹解决现代城市治理难题、系统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加精准有效推动城市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

一、充分认识“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的重大意义

“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原本是现代企业运营中的管理理念,它将管理对象视为一个动态、生长的生命体,力图确保整个体系在前期介入、中期应对、后期总结的过程中形成有机闭环,真正实现环环相扣、协同配合、高效运转、有机成长。城市本身也是一个“生命体、有机体”。伴随我国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城市规模的逐步扩张,在城市治理过程中出现的管理方式比较粗放、信息传递不畅通等问题日益突出。在此次疫情大考中,也反映出了城市治理在资源动员、应急处置、协调配合、服务供给等方面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如何有效回应、积极应对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挑战、新问题,妥善解决制约城市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亟待破解的现实课题。

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现实背景下,“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被引入城乡建设和城市治理领域,是习近平总书记着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尤其是完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提出的新思想、新要求,彰显了正视问题的政治清醒、放眼全局的高瞻远瞩、面向未来的深邃思考和治党兴国的历史担当,体现了总书记对城乡建设管理的高度重视、深谋远略,表达了总书记对未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愿景的谆谆教诲、殷切期待,为

我们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创新城市管理服务以及实现城市有序建设、适度开发、高效运行,启发了新思路、找到了新路径。

我们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学深悟透总书记关于城乡建设管理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推动“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贯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切实解决好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民群众反映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积极推动“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在城乡建设治理中的探索应用

“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涉及方方面面,其核心在于强调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整体性和系统性。作为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西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牢固树立“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和贯彻落实相关要求,扎实践行“建设幸福家园、营造美好生活”工作使命,始终坚持“践行思想、一个中心、两项任务、三个巩固、四个坚持”工作方针,认真履行“5+N+1”职能职责,有效落实建设“六个城市、两个乡村、三个住房”目标任务,积极推动“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贯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中的各环节,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高品质、高效率发展。

第一,城市设计要突出长远谋划。我们要把握好“人民城市”的根本属性、 人本价值、生命体征、战略使命、精神品格、主体力量,正确处理好立足当下和着眼长远的关系,从区域协调、城乡整体协调的高度确定城市定位、谋划城市发展,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融人城市规划全过程,统筹好各类空间资源、整合好生态人文要素、延续好历史文脉、协调好景观风貌,针对这次疫情暴露出的短板与不足,将生物安全、公共卫生等因素纳入城市设计进行综合考虑,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城市建筑布局,协调城市景观风貌,体现城市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

第二,城市建设要突出整体推进。我们要以“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为引 领,改变在120万平方公里的区域搞建设、办事业、兴产业的传统做法,坚决消除“建了拆、拆了建”的现象,按照“统筹谋划、整体推进”的思路,集中资

金、集中力量、整合资源、示范推进,以“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统筹城乡建设管理,以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契机,提升城市建设水平和运行效率,加快补齐正常有序生活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逐步构建“优势互补、以城带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

第三,城市治理要突出精细化和智慧化。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重要指示,把城市作为一个生命体、有机体,把城市治理各环节运转当成一条完整的生产链,改变过去粗放型管理模式,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影响城市正常发展运转的“城市病”,找准服务群众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实施服务管理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服务管理精细化。要强化科技支撑,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服务融合,加强市政设施运行管理、交通管理、环境管理、应急管理等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功能整合,实现城市治理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走“智慧城市”之路,不断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良好环境。

第四,城市安全要突出全面管控。我们要把安全发展作为城市现代文明的 重要标志,落实完善城市运行管理及相关方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安全社会治理格局,促进建立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居乐业、幸福安康的生产生活环境。

三、在落实“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中加强自身建设

贯彻落实“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要求,赋予了新时代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新的内涵,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一场深刻革命,也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加强自身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我们要按照厅党组提出的“系统思维、规划先行,以人为本、打造精品,规范市场、保证质量,改革创新、构建机制,建强队伍、再上台阶”的工作要求,对标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目标,扎实做好转观念、提素质、强队伍、建机制、抓落实各项工作。

一要坚持系统思维。我们要树立全局意识和系统观念,注重科学统筹,把 城市视为一个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生命体,将城市治理中的每一步、每个环节视为生命的成长阶段、组成部分,跳出视野局限,实施科学系统管理。要不断转变思想观念,大力开展自我斗争,“跳出来看”,切实将住房和城乡建

设工作纳入全区工作大局乃至全国工作大局中进行统筹谋划。

二要把握发展规律。要遵循自然规律、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城市发展规律,不断聚焦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短板弱项和瓶颈制约,着力解决好行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各类问题,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各类风险。要师法自然,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不断追本溯源,积极向古人借智慧,吸纳人类社会全部文明成果,把握好事物发展的根源。要不断改革创新,充分借鉴世界各国先进经验,让其为我所用,精准施策、精细治理,推动务实高效管理。要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参与城市全生命周期管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构建多主体参与、协同完备的治理体系。

三要强化前瞻性研究。要在常态下随时做好应对危机和突发事件的准备,需要重视前瞻性和预见性的培养,要做到未雨绸缪,不断提升应对风险的能力。在具体工作中贯彻落实好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职能职责和厅党组工作思路,树立全行业意识,善于系统全面思考问题、发现问题,立足行业实际,想大事、谋大事、干大事,增强预见性,切实把“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效能。近年来,我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践,创新思路,加强对乡村振兴、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藏西北地区人口疏解、农牧区清洁能源推广使用等方面的专项研究,形成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建设美好家园规划研究报告》《藏西北地区人口疏解建议方案》

《西藏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议书》《西藏自治区农牧区清洁能源推广利用项目建设方案》等理论成果,为高站位、高起点谋划“十四五”规划提供了很好的经验。这种好的做法,要坚持、推广。

树立“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探索城乡建设和城市治理现代化新路子,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交给我们的重大职责。我们要在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生命周期管理为目标导向,从短板和弱项入手,不断提升城乡建设、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踏上行业“智慧云”拓宽服务“快速路”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 吴昌平

(2020年8月18日)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云数据、云计算、云平台、云治理等应运而生,越来越多的领域踏上“云”端,扶“云”直上。近年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深化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建设“五型”机关、打造“四最”营商环境,主动拥抱“云时代”,搭建智慧“住建云”,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着力破解数据共享难、业务协同难、企业办事难、行业监管难等问题,使行业服务和监管水平全面提升,有效促进了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住建云”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住建云”平台于2018年10月正式启动,紧紧围绕建设“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目标,建成涵盖人员管理、企业管理、项目审批、现场监管等子系统21个,全面实现省市县三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全过程服务、全方位监管。

一、对象“云”上入,产业集聚更快速

“住建云”平台布局建设了个人服务平台、企业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服务系统,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各类人员、各类企业集聚“云”端,实现全领域各类对象的全集聚,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产业发展积蓄了强大力量。一是人员“集合”。“住建云”平台将注册人员、安全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岗位人员、技术工人、职称人员等各类人员全面纳入库中,截至目前,“住建云”平台已录入79.33万名从业人员。二是企业“集群”。

“住建云”平台将勘察设计、检测机构、房地产评估、房地产开发等各类企业统一纳入平台,实现统一服务、统一监管,目前全省已有2.58万家工程建设企业入库,入库信息与工商部门共享。三是发展“集聚”。“住建云”平台将人员、企业全面集聚,为产业发展提供了提速、裂变的动能。今年上半年,尽管受到了疫情的影响,全省建筑业完成总产值“不降反增”,达3310.8亿元,同比增长4.9%,完成税收入库收入156.88亿元,增长3.5%,占全省入库税收总收入8.17%。

二、项目“云”上落,项目落地更顺畅

以建设“住建云”平台、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统筹兼

顾、一体建设审批管理体系,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在线申报、远程审批”,有效破解项目“万里审批图”难题,项目落地进程显著加快。一是项目落地按下“快捷键”。依托“住建云”平台和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统筹建设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于今年3月成功上线,实现了省、市、县三级系统“统筹共建、互联共享”。截至目前,通过审批系统审批工程建设项目3721个、办理审批服务7534件。二是项目落地按下“加速键”。以“云”为媒介,建成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的“四个统一”审批管理体系,实现了审批层级一减再减、审批时限大幅压缩。审批事项由原来的100余项精减到79项,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办理产权登记的时间从200个工作日减少到120个工作日以内,最短的只需要42个工作日。三是项目落地按下“简便键”。应用“住建云”平台,推进“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办理模式,实现要件准备与行政许可同步推进、前期审批与后期流程预审同步进行,使审批效能有了大提速。同时,各地结合实际推出了一些创新性举措,比如南昌市在全国率先创新多规、多审、多评、多介、多测、多证“六多合一”审批模式,得到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充分肯定。

三、疫情“云”上抗,防控措施更有效

疫情防控期间,“住建云”平台表现突出,“云”上抗疫,精彩纷呈,特别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做到“不见面”服务、“自动办”延期、“智慧办”审批,持续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赢得了企业和群众点赞。

一是云上“不见面”服务。涉及有关审批事项通过微信、电话、远程等在线方式,线上回应、“云”上回应办事企业和群众咨询,做到“答疑到位、指导到位、受理到位”。自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实行“不见面”服务以来,申报量大幅增长,共办理省外企业进赣信息登记事项2.48万件,同比增99.76%。二是云上“自动办”延期。及时调整期限,有针对性地延长我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有效期。统一将资质有效期满的1057家二级及以下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126家乙级及以下资质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有效期自动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并通过“住建云”平台自动生成资质证书。三是云上“智慧办”审批。对所有行政许可的简单变更事项,积极推进“智慧审批”自动办,“住建云”平台直接从省工商部门同步企业营业执照信息。企业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信息如发生变更,“住建云”将自动比对、生成变更申请表,企业只需登录系统点击“提交”,系统将

直接自动审批并生成新的电子证书,实现“秒办结”。

四、审批“云”上办,审批服务更贴心

“住建云”的建成和使用,有利于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有利于服务方式创新,全面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方便、更加高效。

一是“云“为媒,不需“纸”。通过“云平台”,实现了申报材料大幅精简。“云平台”在积极整合内部数据的同时,主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直其他厅局对接数据,凡数据共享能获取的证照信息,均不再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按照“能取消的材料直接取消、能共享的数据坚决共享、能承诺的事项即行承诺”的原则,自平台建成后,已累计取消408项申报材料。二是“云”为媒,不需“跑”。通过“云平台”,实现了“一次不跑”。除发生劳动关系纠纷后强制解聘等特殊情况须本人到场核验身份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所有服务事项和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了“一次不跑”网上办,办理进度也可直接在网上实时查询。目前,已实现各类网上办审批事项121项,“一次不用跑”覆盖率达100%。住房公积金方面推出“赣服通”、支付宝、微信等掌上业务办理方式,资金提取“秒到账”,实现服务“掌上办理”“指尖办理”。三是“云”为媒,不需“办”。通过“云平台”,系统实现自动办理,全部过程无需人员操作,无需上传任何资料。对审批材料可以通过数据共享对接的事项、形式审查或告知性登记为主的事项,一律推行“一键办”或“自动办”。企业在工商部门变更企业信息后,“住建云”平台通过省信息资源共享中心,每天晚上自动同步数据信息。监测发现企业名称或法人变更时,系统自动验证变更业务审批所需条件,如果条件符合,系统自动将变更结果推送给主管部门完成审批并签发电子证书。四是“云”为媒,不需“证”。通过“云平台”制作“电子证书”,取消了传统的纸质证书。在“住建云”平台,建成和完善电子证书制证和验证系统,行业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全部实行电子证书,原核发的纸质证书均通过“住建云”平台直接生成电子证书,企业和个人可自行在网上打印证书,无需专门来现场领取。截至目前,平台已签发人员电子证书31万余本、企业电子证书3万余本。

五、监管“云”上督,市场环境更优化

不断完善“住建云”平台,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机制,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为行业监管装上“火眼金睛”,事前事

中事后监管不断加强,进一步提高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监管能力和水平。

一是“云”上实现事前监督。运用“住建云”中的大数据资源进行数据整 理、深入分析、有效利用,实现监督在前、防患未然,同时为下一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促进政务服务和行业监管“双提升”。比如,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监督方面,运用平台对各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情况和系统建设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分析评估,累计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地方、部门发函督办12次。再如,打通了“住建云”平台与招投标交易平台,实现建筑业企业数据信息、诚信体系数据信息与招标投标中标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二是“云”上实现事中 监督。通过“住建云”平台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对企业和个人行为的正确性和规范性实施监督。比如,对存在挂靠行为的396家企业,暂停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申报和办理;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70余家企业,暂停企业资质申报或者暂停办理进赣登记;严肃处理资质申报和进赣信息登记弄虚作假的企业,对391家省外企业暂停办理进赣信息登记。三是“云”上实现事后监督。按照“谁 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明确监管主体、监管职能、监管责任,实现审批“云”中操作、操作“云”中留痕,并不断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实施完毕的审批行为的正确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并及时查处,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

紧扣“双循环”开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新局面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贺懋燮

(2020年9月22日)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面向未来,我们要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双循环”重大战略的提出,充分表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当前外部环境严峻变化和国内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全面、辩证、长远的分析研判。8月18日至21日,习近平总书记深入安徽考察调研,在合肥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了安徽要强化“两个坚持”(坚持改革开放、坚持高质量发展)、实现“两个更大”(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实现更大作为、在加快建设美好安徽上取得新的更大进展目标要求,为安徽全方位把脉定向、进一步擘画了建设美好安徽的宏伟蓝图,给全省干部群众以巨大的鼓舞鞭策。在当前保护主义上升、世界经济低迷、全球市场萎缩的外部环境下,我们必须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事,充分发挥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扩内需促开放优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具有基础性、先导性、支撑性作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双循环”内涵与要求,扭住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在产业联通、设施畅通、管理融通、系统贯通“四通”上聚焦发力,努力育新机、开新局,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向更高层次发展。

一、聚焦产业发展联通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领域,要以完善和提升产业链为目标,重点在要素保障、市场拓展、环境优化上发力,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努力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一要抓紧要素保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促进人才、资金、技术、资源等要素自由流动,实现区域优势互补。聚焦打造百年精品工程,健全完善高质量标准体系,推进技术研发、设计咨询、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和建筑部品部件制作安装、建筑材料生产加工、建筑质量检测鉴定、建筑装饰装修、危旧房屋维修加固等全产业链创新联动融合发展。大力发展装

配式建筑,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二要抓牢市场拓展。抢抓“一 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机遇,不断拓宽安徽建筑业发展新空间。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实施工程总承包,建立健全与全面推行工程总承包相配套的招标投标、合同管理、质量安全等制度体系,培育一批工程总承包龙头企业。三要抓实环境优化。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工程建设 项目报建审批效能,要在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已减至90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再压缩审批时间。持续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清理规范行业涉企收费。大力推行工程担保,提升各类保证金的保函替代率,全面落实纾困惠企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聚焦设施运行畅通

要以“一尊重、五统筹”重要思想为根本遵循,处理好地上与地下、当前与长远、新城与旧城之间的关系,着力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畅通运行水平,改善人居环境,努力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一是着眼“补短强弱”。在城市建设发展方面,安徽与苏浙沪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发展落差往往是发展空间,要聚焦长三角区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管执法、住房公积金等一体化,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扬皖所长,抢抓发展新机遇,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当前,尤其要扎实推进城市旧城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重大发展工程、民生工程,加快完善城市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的短板弱项,提升综合承载力。二是着重“治病强身”。城市体检为抓手,全面梳理城市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聚焦交通拥堵、垃圾围城、黑臭水体、大气污染、“拉链马路”等开展系统治理,推动建设没有“城市病”的城市。安徽近期正聚焦城市内涝突出问题,全面组织开展城市内涝“体检”,实施积涝点综合整治、排水管渠泵站改造提升、行泄调蓄建设、源头减排、信息化建设五大工程,系统化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三‘是着力“科技赋能”。安徽将重点围绕“新基建”,统筹推进全省智慧城管建设,逐步实现对城市黑臭水体水质、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排放指标等关键数据的实时监测和互联共享。加强城市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和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建设和应用,加强城市桥梁、管廊、隧道等市政公用设施智慧化运维和监测预警,加快城市排水防涝监测预警、指挥调度等信息系统建设,利用智能化手段提高

城市安全运行保障水平。

三、聚焦管理服务融通

城市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必须下足“绣花”功夫,将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将政府引导与基层自治相结合,努力实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一是突出民生为先。把握“重点”,深人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民生工程以及物业管理等民生工作,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房地产市场关乎千家万户,必须毫不动摇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坚决遏制投机炒房。打通“阻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办理流程,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激活政务服务“神经末梢”。消除“痛点”,围绕物业管理、房地产交易、房屋租赁等群众关注度高、诉求量大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系统整治,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二是突出“三治融合”。在基层治理中更加注重法治、德治、自治深度融合。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建设,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与实施,加快重要领域立法进程,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抓实抓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提升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增强文明服务意识。要坚持遵循业主自治、专业服务与依法监管相结合,建立完善住宅小区“四位一体”物业管理工作机制,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三是突出共建共治。注重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着力深化长三角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推进城管执法制度标准“趋同化”、执法检查“协同化”、队伍建设“同一化”,提升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注重优化城市治理方式和治理流程,完善和拓展智慧城管平台功能应用,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市民积极参与城市治理,加强部门间信息整合共享,让城市更聪明一些、更智慧一些。注重听取社会公众、专家学者、企业家、专业机构、社团组织、新闻媒体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面的意见,城市建设和旧城改造中要保护好历史文化和城市风貌,避免“千城一面、万楼一貌”。

四、聚焦系统力量贯通

要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队伍建设,加大对基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帮助力度,做到上下一心、步调一致,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在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全面落实,努力实现“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一要政治过硬。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引导全

系统干部职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决扛稳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将各级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夯实党的执政基础。要业务过硬。加强重大政策宣传与解读,抓好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系统干部业务能力。抓紧抓实重点工作督导调研和调度推进,切实帮助基层单位解决实际问题,引导系统上下始终保持只争朝夕、尽锐出战的奋进状态。注重发挥基层首创精神,积极推广各地典型经验,引导各地交流互鉴,不断提升各项重点工作的质量效益。三要作风过硬。践行“三严三实”,驰而不息改进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倡导“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形成“雷厉风行、紧抓快办”的工作常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注重内外沟通、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形成一条心、拧成一股绳,统筹“两个大局”,因时因事作为,借势乘势发力,凝聚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

强化使命担当交出高分报表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项永丹

(2020年9月28日)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赋予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浙江省委提出要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不断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浙江实践的新篇章。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将秉持重要指示精神,干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

一、坚定政治定力、强化使命担当

一是必须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作为最大政治任务,认真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思想著作,用心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要加强党性修养,提升政治能力,自觉把“两个维护”贯穿到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每一项具体任务、体现于日常工作的每一个细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明方向、走正道、守规矩。

二是必须始终以解放思想为引领。要以更大力度冲破观念围墙、廓清思想 障碍,牢固确立打造“重要窗口”的强势思维,树立敢为人先、敢争一流、敢于超越的志向追求。要围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提出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打造“重要窗口”须着力打造的“六项标志性成果”,创新理念、手段、方法、机制,拿出具体细化的推进举措,力争使更多工作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出色、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出彩,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三是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和城乡建设 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清醒认识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是重要的发展部门、经济部门,也是重要的民生部门,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无论是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工程施工安全,还是老旧小区改造、垃圾分类和美丽城镇建设等每一项政策、每一个举措,都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多深入一线了解掌握情况,真心实意为企业、群众和基层做好事、

办实事、解难事。特别是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要求,扎实抓好惠企惠民政策落地,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解决燃眉之急。

四是必须始终聚力制度机制创新。要围绕着眼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 力现代化,创新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坚持利民为本、法治为基、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理念,不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努力实现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各行业事务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重点是要加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着眼实际需要,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制度,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成果,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是必须始终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要勇于担当,认真履职尽责,以 许党为民的正气、克难攻坚的锐气、舍我其谁的豪气,敢于到最艰苦的地方、最磨炼意志的岗位和最复杂繁重的任务中去。要扎实作风,拿出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把实干精神落实到干事创业的全过程,落实到本职岗位之中,夙兴夜寐、埋头苦干,切实做到说一件、干一件、成一件,用实干、实绩彰显价值和追求。

六是必须始终把加强党的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要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 体责任,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提升党的建设整体水平。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到推动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提升各级党组织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更好发挥核心领导作用。要重视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规范落实组织制度,提高全面建设整体水平。要突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要求,加强教育管理和培养帮带,着力提升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实践本领。

关键要落实和体现到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上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在二季红、半年正的基础上,确保实现三季进”要求,聚焦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重点工作,对照年初确定的任务清单,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精准施策、强势推进,奋力实现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住房保障方面,要督促各地加快棚改项目实施进度,抓紧排摸和做好社会救助家庭、公交环卫一线职工、新市民的住房需求和保障。要继续发挥好住房公积金在助力住房消费、经济回升、房地产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省市联动

抓好新就业人员扩面等工作。

房地产市场方面,要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开展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建立完善“月度监测、季度评价、年度考核”等制度,指导各地科学选用政策工具箱,精准实施调控,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

城市建设管理方面,要全力配合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查和问题整改。同时,要扎实开展省政府民生实事和重点工作的复核复检,抓好行业安全管理,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绿道建设现场会的各项准备。要进一步规范提升城市管理与执法水平,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三项制度”有效落实。

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方面,目前,今年集中排查和常态化巡查发现的17715农村困难家庭危房,已全部开工改造,其中完成改造97.7%。下一步,要积极配 合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信访问题居高不下针对性措施研究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建筑业企业保证金制度改革方面,1-8月,全省建筑业企业缴纳的530.3亿元保证金中,已通过保函释放现金338.1亿元,保函替代率63.8%,比去年底增长了41个百分点。下一步,要针对施工过程结算、工程质量保证金推进难和工程保函便利度有待提升等问题,督促各地进行针对性整改落实,使好的政策真正落地落实。同时,要高度重视工程质量提升和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治理,筹划开展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今冬明春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整治等工作。

深化改革和数字化转型方面,要全力配合省人大尽快出台《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全力打造施工图管理改革2.0版和开展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加快相关平台建设,力争在行业精准化智慧化治理上取得更好成绩、走在全国住建系统前列。

生活垃圾治理方面,要抓好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光盘行动”和禁(限)塑治理、一次性消费用品管控等,持续开展垃圾精准分类,督促各地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确保“两个零”目标实现。

美丽城镇建设方面,要突出项目建设,力争完成3000亿元以上年度投资计划,谋实排定明年项目清单;要抓好首批样板创建,确保100个样板任务完成。同时,要扎实推进“六大专项行动”,做好即将召开的现场会各项准备。

“十四五”规划编制方面,要对照时间节点,完成既定目标,即10月底要完成咨询论证稿、12月底要完成规划送审稿。另外,保障房、老旧小区和污水、垃圾设施建设等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要在9月底前开工实施,尽快形成实物量。

党的建设方面,要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理论武装,彰显政治忠诚;要注重抓基层强基础,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三会一课”等组织制度落实;要纵深推进正风肃纪,严格落实“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全力抓好“四责协同”;要弘扬以“创新精神、担当意识、百姓情怀”为内核的行业文化,持续抓好“最美建设人”“浙江建设工匠”选树,注重深化“红色工地” “红色物业”的创建,筹划做好迎接建党100周年的各项活动,凝聚强大正能量,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努力交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高分报表。

复兴路上,感恩有您写在《民法典》颁布之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法监督处二级调研员 周群文

(2020年11月9日)

您像一位威严公正的父亲,又像一位语重心长的母亲,从历史深处如约而来。多少次我求知若渴又掩卷遐思:是什么力量催生了这尊共和国法制建设的黄钟大吕?是什么亮点吸引了中外媒体热切关注?是什么因素激发了全国人民倾情学习?

——有一种情怀,叫心系人民。阅读法典,令人振奋;领悟法典,令人感动。1260个法条,涉及咱老百姓物权、人格、婚姻、家庭等众多领域,字里行间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18个条文开世界先河规定“绿色原则”,引领高质量发展,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首次设立居住权,确保“住有所居”,困难群体不再心慌。您认真吸纳102万条意见建议,散发着泥土的芬芳、闪烁着露珠的光辉;您接近全票通过,人民大会堂那经久不息的掌声,凝聚了人民的呼声、澎湃着人民的笑声。近10年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进建设150万套保障性住房。有记者采访受益代表,他们那感激与自豪的表情,似乎众口一词告诉我们:党和政府的关怀,更加有了法的支撑。中国共产党人以铁骨铮铮的担当,圆了国人梦想、解了时代考题、近了复兴伟业。

——有一种魅力,叫良法善治。“先生事业不可量,惟用法律自绳己”。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依托的是中国共产党人以“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的高瞻远瞩,以“为伊消得人憔悴”的坚定意志推进改革,苦苦寻觅治国重器。如今,您以惊艳世界的魅力,让我们“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回首往事,我们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乡村风貌整治、城市精细化管理、污水治理和垃圾分类,曾经遭遇多少尴尬与困惑。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牵头推动加装一部电梯,由于法的缺陷,8年努力未能如愿,就在回家的楼梯上不慎摔倒,颅内出血不治身亡,弥留之际还在念着“电梯”二字。如此悲剧,岂不让亲人撕心、邻里揪心、政府扎心?当年苦苦困扰我们的那些难题,如今一个个迎刃而解。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

——有一种温馨,叫春风化雨。解意何需言,知父莫如子。您那春光春风春雨般的温馨,融释冰雪、滋润心灵。您用顶层设计与细微关切相结合的心思,用法治与德治左右逢源的双手,将群众最盼、最急、最忧、最怨的问题悉数解

决。于是,“公序良俗”“邻里关系”有了法律的底线;“医患纠纷”“劳资纠纷”有了清晰的界定;“家庭伦理”“财产分割”有了法律的准绳;“高空抛物”“噪音扰民”有了解决的抓手;“家犬伤人”“隐私侵权”有了惩治的手段“何意百炼钢,化为绕指柔”。您大力弘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着亿万国人向上向善。

复兴路上,感恩有您。那“轻舟已过万重山”的快慰,点燃了“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激情。

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跑出加速度”

宁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2月3日)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紧紧围绕“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控制在120个工作日以内”目标,按照“全域一体、覆盖到县(国家要求到地级市”要求,细化出台涉及事项流程、并联审批、多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信用监管等关键环节的31项配套细则,做实改革顶层设计,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张网、集成办”。2019年,“宁夏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激发投资活力”,被列为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发现的32项典型经验做法之一,在全国通报表扬。

审批时限大幅压缩。所有事项100%网上办理,审批时限从原约237个工作日压缩至目前政府投资项目平均85个工作日、社会投资项目平均60个工作日,施工图审查(从44-132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竣工验收(50-148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水气暖报装(分别由原来201540个工作日压缩至10、10、20个工作日)等以往耗时较长的“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并联审批全面推行。统一建设覆盖区、市、县三级,具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在线并联审批、数据实时共享、全程督办监管等功能的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所有审批事项“一口申报、一网通办”“数据跑腿、企业办事”。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区域评估、多测合一等并联审批办理方式深入推进,实现100%并联审批,审批效率极大提升。

企业办事方便快捷。将原来111个事项通过“减、放、并、转、调”,压减77个事项,有效降低企业时间和资金成本,特别在疫情防控期间,创新开展“三加两变”“网上办+掌上办”“承诺办+容缺办”“预约办+延期办”“单 独办变协同办”“现场办变远程办”)审批改革服务,助推企业复工复产提速30%以上,国家工改办以20201号文件向全国进行推广,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持续提升。

以法治建设助推行业高质量发展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2月4日)

近年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着眼实现总书记赋予广东的总定位总目标,紧紧围绕广东省委“1+1+9”工作部署和省政府工作安排,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要求,厉行法治、循法而行,在厅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委员会,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把厅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把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坚持良法善治保障健康发展

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长期以来都是广东省的“立法大户”。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不局限于对一些已知的、确定的工作设立规则,也致力于勇立潮头,聚焦新业态新模式中法律制度的空白点、冲突点。

坚持质量立法。今年,该省通过了《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部地方性法规。加强与立法部门的沟通,聘请立法咨询专家,通过立法论证会、听证会,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征集意见等方式征求意见,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引导公众有序、有效参与立法。对法规内容严格把关、反复论证、多次审议,提高立法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实效性、协调性和规范性,让立法成为人民群众认同的“最大公约数”。

做好立法规划。厅法规处提前介入有立法意向的项目参与调研,与业务处室共同研究法规草案,提前谋划,齐心聚力,成熟一个上报一个。加强对地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工作的指导。据不完全统计,广东省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近3年共印发地方性法规32项,颁布政府规章45项。

二、坚持务实管用创新普法路径

鉴于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和接收信息的途径均已发生变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立足实际、革故鼎新、应变而新,从内容、形式、渠道三方面入手,在提高普法工作实效性、针对性上走出一条新路。

普法计划更接地气。印发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落

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任务项目化,建立法治联络员制度,把普法责任压在各级主体的“肩膀上”,实现普法工作“大合唱”。

普法内容更接地气。积极围绕疫情防控、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找准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精准普法。今年全省出台了10条惠企措施及援企政策,通过大力宣传,促进6820家企业减轻公积金负担约9.31亿元,14.8万住房保障对象减免公租房、直管公房、人才住房租金3.9亿元,惠及困难群众43万人。

普法形式更接地气。在举办法治讲座、开办普法培训班的传统形式上,积极优化“线上+线下”的法治宣传模式,通过与各大主流媒体合作、在厅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网上咨询等栏目,上线“民声热线”“政府工作话你知”微博访谈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策法规和重大改革举措的宣传解读。各地市积极开展“智慧普法”,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群众获得感。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全国首创引入电子公证网签制度,借助公证效力普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坚持公平正义提高执法公信力

执法工作一端连着政府,一端连着群众,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广东省在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过程中,紧紧围绕执法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设高素质执法队伍。

进一步理顺执法体制。结合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要求,指导各市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和“三定方案”,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和城市管理执法,推动实现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

规范执法权力。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率先制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制定行政执法流程、文书范本和法制审核标准,全面启动和推进执法公示信息录入,以信息化手段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围绕15项涉黑涉恶涉乱行业突出问题,重点打击建筑工程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和在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等行为。全力打好违法建设治理攻坚战和高铁沿线环境专项整治战役。自2016年8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以来,全省共治理违法建设4.92亿平方米含拆除违法建筑3.48亿平方米。推动各地对全省11条高铁沿线和120个高铁站进行环境整治和改造提升,消除高铁沿线安全隐患7234处,工作成效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

建设高素质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与广东警官学院共建城市管理和执法培训基地,打造全省城管人才培育的新高地。连续5年开展全省城市管理执法系统培训,共组织培训了全省城管执法人员1500余人,局级领导180余人,专题培训案卷评查人员80余人。

四、坚持复议为民化解矛盾纠纷

行政复议是有效化解行政纷争和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该厅坚持复议为民,努力做到定纷止争。近3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94宗,办结案件直接纠错率达35%。

加大调解力度。对涉及企业或个人重大利益关系和可能造成广泛社会影响的行政复议案件,主动介入前期调解指导,今年共有20件复议案件经调解由申请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占全部行政复议件数的36%。

注重会商研讨。针对复杂疑难的案件,该厅组织业务处室、法律顾问、专家学者共同研讨,主动到地市政府复议部门、法院研讨,统一案件审理标准,确保合法性、专业性并重。

强化以案释法。通过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案例分析报告》等方式,对司法解释、司法审查报告、典型案例等进行深入讲解和评析。如针对近年来地方主管部门行政复议与信访的处理机制混淆不清等问题,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时组织开展了专题法制培训,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状态,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精心谋划务求实效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2月4日)

今年年初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一、全面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高质量推进立法工作,根据“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思路,近年出台了《广西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广西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提高行业管理水平,结合《民法典》及时全面修订《广西物业管理条例》并获审议通过,《广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近日提请审议,完成《广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调研,通过立法引领城市管理和基层治理水平提升。完成自治区、各市70余部法规规章的征求意见答复工作,组织开展与《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机构改革、生态文明建设等不相符的法规规章及文件的清理。

为积极协调指导各市地方立法,加强与自治区人大法工委沟通协调,举办本系统地方立法专题培训班,邀请法工委主要领导亲自授课。配合自治区人大对各地市30多部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论证,推动出台《南宁市公园条例》《河池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钦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20多部地方性法规。指导各市基本形成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

全面规范权力运行流程,结合机构改革对厅本级权责清单和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推动构建职责明确的依法治理体系。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法治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健全厅依法决策机制,印发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流程图,强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的全过程管控,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公开、透明、科学。今年完成20余部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在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时期,及时出台支持打赢疫情防控

阻击战促进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的指导意见、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开(复)工指南等政策文件,促进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正常稳定运行。

全面将法规草案、经济合同、行政许可等事项纳入合法性审查,及时出台

《关于进一步规范厅本级经济合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规范全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切实提升依法治理水平。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推进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市场体系。

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要求,持续推进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成立公职律师办公室,法律顾问团队全面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等的合法性审核和案件办理,从源头上提高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继续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14个设区市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均明晰职权,全部实现执法制式服装、标志标识统一和执法记录仪的配备,12个设区市建成运行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推动《广西城市管理执法条例》立法进程,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执法标准(试行)》等,同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专项行动,累计共举办全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骨干培训班6期,全面提升了全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

全面建立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公示事项,建立健全系统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印发自治区、市、县三级行政执法机关重大执法事项的标准及审核流程图,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实现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于2017年建立该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800余项裁量基准,规范行政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今年年初以来,根据国家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和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参考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开展动态化调整,实现行政执法精细化管理。

四、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加强与司法机关沟通,促进行政执法和

司法审判无缝衔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涉及面广、执法难度大,为减小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分歧,该厅充分发挥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建立的合作备忘机制,通过召开研讨会、联合调研、旁听案件审理等良性互动,加强了行政复议案件与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的有效衔接,统一法律适用和执法尺度,明确了在建违法建设“即查即拆”,减少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分歧。同步推动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落实,积极指导各市在城市建设领域落实检察建议,消除行业安全隐患。

依法办理复议诉讼信访案件,彻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层级监督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力度,通过召开听证会、现场协调等方式,力促地方政府、政法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妥善处理相关案件,实现案结事了。完善信访投诉举报分类处理机制,厅信访办把好“入口关”,业务处室把好“定性关”,法制机构把好“审核关”。

五、普法依法治理卓有成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紧抓“关键少数”,切实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领导干部深入了解和掌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组织举办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暨依法治理专题培训班,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组织召开厅务会法治专题学习活动,集中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利用“LED法治宣传阵地”,全天候循环播放普法内容。组织新任职人员宪法宣誓,提高普法实效。

为加大《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力度,专门制定《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实施方案》,对活动主题、宣传内容和活动形式进行了安排,以清单形式明确厅机关、厅属单位、各地市责任分工。先后通过组织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厅务会集中学习《民法典》,厅领导带头当好推动民法典实施的“先行者”;先后两次组织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参加《民法典》专题讲座,深入扶贫联系点开展“民法典进乡村”活动,以《民法典》以及最新修订通过的《广西物业管理条例》同步施行为契机,通过组织《广西物业管理条例》条文解读、旁听民事案件庭审的方式,面对面现场学法。

以中心工作为引领,打造立体化普法网络。开设专门普法平台,通过本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深入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城市建设学校充分发挥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点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法治氛围。

编印《法律法规汇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开展案例巡讲,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案卷评查为抓手,开展“见缝插针”式普法宣传。加强培训考试,坚持公共法和专业法相结合,以业务骨干为重点对象,以点带面,辐射带动。深入工地现场开展“律师以案释法”活动,增强企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积极打造普法微课堂,该厅先后录制播出《我与宪法》《法治之治》

《广西乡村微课堂》等视频,扩大相关法规政策知晓面。通过录制公益广告等方式,有力促进垃圾分类宣传督导工作。积极探索建设“数字法治”工程,建设运行“桂建通”平台,有效遏制了建筑农民工欠薪案件的发生,形成依法行政管理新机制,获得国务院通报表扬。同时,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贯彻为契机,在线上通过推送H5微传单、滚动播放专题宣传片等方式,在线下以“送法进工地”方式,多角度全方位推进宣传贯彻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继续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谋划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提高依法治理水平,为推进广西治理现代化、谱写广西发展壮美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2月4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重点、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难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重点加强事关群众幸福安居、公共服务等领域立法,以高质量立法引领高质量发展,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厅党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统筹安排依法行政工作。定期召开党组会、厅务会研究部署立法工作,始终把立法工作放到全厅中心工作中来思考、谋划。建立立法工作责任制,对列入计划的每个项目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人,成立专门起草小组,制定方案、倒排任务,明确责任措施。积极协调解决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衔接工作进展情况,提前接受指导帮助,保障立法草案质量。

一、围绕服务民生推进重点领域立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涉及城乡建设、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管理、城市管理等多方面,焦点问题、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多,亟须立法项目也较多。应坚持急用先行,区分轻重缓急,聚焦民意集中、社会关切的焦点热点问题。

随着人民群众对生活品质和大气污染防治的需求,迫切需要通过立法有效解决供热相关的经营、管理、设施保护以及服务质量等问题。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城市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特别是近年来河南加快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增长,亟须通过立法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保障城市安全。

无障碍设施建设事关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的安全出行需求,对于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塑造城市形象、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城市供水关乎民生,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规模迅速扩大,人民群众对供水水质和供水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城市

高层住宅二次加压供水出现了新问题、新隐患。

针对这些问题,省厅及时提出立法申请,推动相关办法条例列入省政府年度立法计划,用制度建设解决改革发展难题,把在解决这些问题过程中总结出的经验办法、探索出的创新举措上升为法律,以法律手段改善民生、化解矛盾、规范管理。

二、体现人民意志努力提高立法质量

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遵循立法规律,弘扬法治精神,问需于民,广泛征求意见。在法规规章起草过程中,采取省内外调研、书面征求意见、网上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立法座谈听取基层意见、立法论证听取专家意见、立法协调听取部门意见等多种方式邀请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真正在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烦心上火的事上做好功课,力求每一项立法都能够更广泛地反映民情、体现民意、集中民智。召开《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立法听证会,通过网络等媒体面向全省公开征集由用户代表、企业代表、专家和学者代表等组成的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召开《河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立法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听取基层有关单位和残疾人士代表的意见建议。注重依法立法,维护法制统一,既严格做到“法条、法权、法意”与上位法不抵触,又充分运用国家赋予的地方立法权限,努力在体现地方特色、增强操作性上下功夫,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回应社会关切着力维护群众权益始终把惠民生作为立法的价值取向,注重体现社会治理创新,把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努力从法治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保证室内供热温度、提高服务民生水平,《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依据国家民用建筑供暖设计规范,立足河南省供热发展实际,规定热经营企业应当保证居民热用户有采暖设施的卧室、起居室(厅)的室温不低于18摄氏度。对室温检测、确认以及非因热用户原因导致室温不达标情况下的热费减收问题进行明确,还对供热服务、设施保护、热价等问题作了详细规定。

《河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对城镇道路、公共交通设施、建筑物等无障碍设施的建设进行了规范,要求各地逐步达到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河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结合市政发展新形势,增加综合管廊、园林绿化、海绵城市、护栏、公厕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类型,加

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创新,实施信用奖惩制度,督促参建各方信守承诺,创建精品工程。《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按照“放管服”改革精神,坚持以民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专设供水服务一章对供水企业的服务事项和服务范围进行明确,促使供水企业回归服务本位,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未来,省厅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改革发展大局,聚焦重点焦点领域,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和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现实问题,全力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立法工作,用高质量立法成果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用法治手段促进营商环境优化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2月4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把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循法而行、厉行法治,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政务环境和市场环境。该厅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是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抓在手里、扛在肩上,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努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为吉林省经济高速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一、优化法治环境促进规范公平

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使法规体系能够与上位法的调整、与“放管服”改革进程相适应。完善法规体系,适应行业发展需要。修订与“放管服”改革不相适应的《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7部规章制度,出台了《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为清理行政职权事项提供法治保障。2017年以来,共清理规范性文件343件,将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妨碍市场竞争的160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和失效。

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行业管理规范实施。建立完善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双随机、一公开”、公平竞争审查、学法用法、复议应诉等一系列配套制度,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规制度保障。

创新监管方式,打造公平执法环境。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同时,以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为抓手,有效规范全省行政执法行为。2018年,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重点联系单位,该厅在全省各地充分调研基础上,制定了《行政处罚文书式样》《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等文书标准,撰写填表说明;制发评查方案,召开20余场案卷评查现场交流会。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工作会上,该厅的典型经验介绍得到充分认可,被省司法厅列为优秀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扎实开展,各地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落实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切实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指导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落实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司法建议回复率工作机制,全面

落实应诉、旁听庭审制度,积极配合法院做好行政案件审理工作,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为保证执法公平公正,防止公权力滥用,全面启动了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编制工作,对全省行政处罚工作依法实施提供有力指导,真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优化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通过大幅取消、下放行政职权,加快推进工程项目审批制度和水气热改革,有效消除了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羁绊,降低了制度性生产经营成本,激发了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取消、下放各类行政职权248项,占总量的85%;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8项,占总量的40%。

加速项目落地,全力推进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现施工图联合审查。市政、消防、人防、气象施工图实现了联合审查和多流程网上申请、网上审查,审查时限由原来的90天缩短至15天;实现施工许可并联审批。坚持问题导向,出台《吉林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简化前置条件、增加承诺事项,实行并联审批,压缩办理时限,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实现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建立“一家牵头、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工作机制,现联合验收管理系统已正式上线运行,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将缩短到12个工作日。提升城市功能,加快推进水气热改革。明确相关政策措施,精简了前置审批事项,规范了供水、供气、供热报装流程,大幅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和效率。指导各地将“水气热”报装服务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办理,成立用户“一站式”服务中心,制定服务导则,公开服务事项,明确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布。

三、优化政务环境提高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着“能减尽减、能优尽优、能缩尽缩”的原则,全面清理优化该厅政务服务事项。

政务服务效率大幅提升。对进驻大厅的22项为企业和群众办事事项进行系统清理,重点从受理条件、申请资料、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等方面进行清理优化,真正做到能减尽减。清理优化后,审批要件平均减少30%以上,审批环节平均减少1~2个,审批时限平均缩短50%以上,所有办事窗口不再出现排长队的现象,切实做到减轻企业负担。

推行告知承诺制。对新入驻吉林的企业和从业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实行承诺制,窗口不再对企业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采取全程网上自动办理,有效提高了办事效率。该政策出台后,到窗口办事的人员数量大幅减少,减少比例达80%以上。

以“大数据”实现“零跑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政务服务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办理。该厅现有涉及企业群众办事服务事项22项,全部进入政务大厅实现网上办理;资质资格证书推行电子化。对全省建筑行业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二级注册建造师发放了电子证书,共计发放13万多份电子证书。安全许可证书实现电子化。同时,在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招投标和施工现场查验过程中,也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坚持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群众“少跑路”,极大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

下一步,该厅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积极推进该厅各项资质资格证书电子化,逐步向智能化审批迈进。

规范行政执法提升执法能力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2月4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队伍建设为主线、以行政执法为重点,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建设行政执法平台,突出重大案件查办,加强执法与监管联动,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突出执法队伍建设夯实行政执法基础

加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制度化和规范化。明确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指导设区市和县级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机构建设,提升人员素质。

加强行政执法体系和制度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落实“三项制度”组织保障,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积极推进层级指导,督促各地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统一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和相关要求,保障执法部门依法有效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以权力清单中的处罚事项为基础,对省市县三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和适用规则,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全面修订,为实现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统一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提供基础性制度规范。

建立完善案件分类登记、案件报告审查、交办案件结案审核、案件统计分析等系列制度,探索执法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等制度,严格案件办理情况督查。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组织编写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典型案例集,指导各地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二、突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确定监督目标体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全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各设区市对辖区行政执法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积极查摆队伍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今年5月至8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地2018年至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案件查处、队伍建设情况管理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等情况,共抽查市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和城市管理局40家,累计发现问题388个,对各被查单位分别下达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强化对交办案件的监督管理,重点监督案件受理、办案程序、处理意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和案卷管理等环节。近两年,省厅采取催办、督办、约谈、会商、案审、专题会议等方式实施省级监督指导300余次,各设区市开展基层执法工作监督指导5000次。

三、突出执法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通过执法培训、专家智库、课题研究等多种形式,深入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执法水平和法治思维。举办专题培训,重点围绕行政执法与行政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诉讼典型案例、行政执法热点难点等进行详细讲解。所有授课视频和课件资料通过省行政执法平台“在线学习”专栏向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开放。组建行政执法专家智库,为破解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重大疑难案件搭建智慧平台,首批入库共220名专家,分为执法专家、技术专家、管理专家三个大类,市政公用、公积金、建筑业、房地产业等18个子类。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执法机构和人员管理、执法层级监督、执法监管联动等体制机制以及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等方面入手,组织开展课题研究,着力破解当前行政执法工作难题。

四、突出执法平台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要求,加快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执法队伍管理的规范化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标准化,开发完成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平台,从2020年10月15日起全面启用。

该平台由执法队伍管理和执法业务管理两大系统组成,具备队伍管理、案件管理、行政处罚、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5大功能,形成执法机构、执法人员和执法案件三大数据库,覆盖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1400余家行政执法和行业监管机构,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执法与审批监管联动,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统一了执法流程、执法文书和执法要求。

目前,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所有案件网上流转、网上督办、网上审核、网上报送和实时预警,增强了执法办案的刚性,规范了自由裁量权,提高了执法工作透明度,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保障和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支撑。

五、突出执法层级指导明确行政执法目标

深入开展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调研活动,系统掌握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状况,为行政执法工作改革创新提供决策数据和政策储备。

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总结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分析当前执法队伍建设和案件办理工作中的主要问题,明确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建立分析研判制度,系统设计案件数据流,加强对数据的统计分析研判,定期形成工作报告。研究建立预警反馈机制,针对违法行为多发频发的领域、行业和人员,查找发案规律,为政策制定、监管措施的制定与完善提供决策建议,推动行业管理的改革创新,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召开行政执法重点工作推进会,全面掌握各地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集中听取各地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基层协调指导,完善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机构间的协调机制,建立案件查办协调配合与交办督办机制,研究落实跨部门综合执法试点改革地区有关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机制,推进执法重心下移。

强化法治思维推进依法行政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2月4日)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规司的指导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强化法治思维,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行业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营商和发展环境显著改善。

一、压实责任丰富载体推动普法工作落地见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抓住“关键少数”,压实普法工作责任。厅党组专门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夯实普法组织保障。通过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和专题讲座等形式,形成以上率下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完善厅系统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效能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测评,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责任体系。选聘法律顾问参与行业立法、重大事项决策审查等,经费纳入财务预算足额安排,有效保障“七五”普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强化法规宣传贯彻,营造普法宣传教育浓厚氛围。组织厅系统干部学习《宪法》、进行宪法宣誓等,增强宪法意识。邀请有关专家开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等专题讲座,编印《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汇编》,系统学习法律法规,增强干部法规知晓度和法治素养。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等,广泛开展普法主题宣教活动。

扎实推动送法进基层,着力强化普法阵地建设。对一线430多名干部职工,开展“七五”普法暨规范执法行为专题培训。印发《法律进工地示范项目标准》,打造“普法宣传进企业,安全生产进工地”示范样板。深入企业举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贯彻大会192场次,印制发放宣传手册、彩页3万余册

张)。在厅门户网站开设普法宣传教育专栏,借助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打造线上普法阵地。利用数字化城管平台,积极开展“互联网+城管法治宣传”行动,增强普法宣传实效。

二、科学筹划提升质量

做好立法工作增强引领作用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抓好立法规划,有序引领立法工作。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适时调整立法项目,增强立法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十三五”期间,先后制定、修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12件,废止3件,进行立法后评估2件。协同相关部门及地级市出台、修订法规18件,在全国率先编制省级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规范,发布《宁夏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等5项地方标准。

坚持立法全过程严格把关控制,确保立法质量。成立由分管厅领导负责的法规草案起草小组,专题研究划定核心内容,突出地方特色和创新精神,避免照搬照抄和不切实际。加强草案送审前、审查中、审议前调研论证,针对立法中的焦点、难点问题深入调研,提高立法内容的广泛性、针对性。坚持开门立法,采取听证会及网上公示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确保制定的法规制度切实可行,发挥作用。

完善立法协调机制,确立“三同时”工作法,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大法工委、司法厅同时介入立法审查、同时调研论证、同时修改完善,提前消除分歧,提高审查效率和质量。建立完善立法后评估机制,去年以来,先后对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办法等开展立法后评估,对法规实施情况、社会稳定风险、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梳理反馈,提出修订建议。同时,新出台、修订的法规发布后,及时邀请立法单位解读宣讲,让一线工作人员尽快理解掌握,有力推进法规落地见效。

三、深化改革创新突破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从237个工作日压缩到85个工作日以下,审批事项从77项压减至58项。今年持续推进审批、监管“一张网”、全流程“集成办”改革,项目审批提速30%。

全面优化政务服务惠企利民,通过电话预约等多项措施优化审批服务。区本级政务服务事项100%网上办,不见面办件比例达90%以上。充分利用宁夏政务服务网等进行线上办理,大力推行网上申报等服务,不断提高网办广度和深度。

完善提升“互联网+监管”功能,整合自治区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一体化

工作平台,建成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诚信信息四大基础数据库,实现全区房屋建筑工程从可研立项到验收备案各环节监管全覆盖。对4700多家区内外建筑业企业、7.5万名从业人员进行信用管理,企业覆盖率95%以上,从业人员实现全覆盖。

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对全区5800多家建筑业、房地产企业和30多万名从业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场所及人员消毒、排查建档和隔离防护,3万多名环卫保洁和5万多名物业服务人员担当小区封闭管理、环境卫生和社区疫情防控的“主力军”。

此外,城镇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美丽乡村和市政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完成投资超过400亿元,为拉动投资、促进发展贡献力量。

四、强化监督依法行政用法治规范行政决策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强化重大决策法治监督,完善厅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定落实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确定29项随机抽查事项,建立市场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五、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

督,主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70多件。衔接机构改革要求,全面梳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159部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权责事项清单。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及合法性审核制度,报备率、报备及时率、报备规范率均为100%。

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注重培养树立法治建设示范典型,以点带面促进行业依法行政。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局挂牌成立被评为全区“十大法治新闻”,厅机关获批全区首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创新城市管理执法方式”被列入全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经验积极推进“以案释法”,运用和解、调解等方式有效化解矛盾。召开行政应诉工作联席会,邀请法制办、辖区法院相关人员释明法律,延伸服务。“七五”普法以来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7件,全部予以办结。

六、严格执法遵章守矩促进行业依法治理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采取务实举措,促进行业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七五”普法期间,累计培训一线行政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覆盖

面达100%,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争取各方投入,为城管执法系统配备各类执法车辆689辆、无人机、执法记录仪等装备2800多部(套)。加大行业执法监督,累计下发隐患整改、停工整改通知书1087份,处罚违法违规项目60项,将116家企业纳入诚信体系不良记录,对123名企业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进行违规行为记分处理,有效维护了法律权威。

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保障性住房、招投标等行业乱象治理,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摸排的531条有效线索及时核实办理,中央督导组交办的18条案件线索全部核查办结。坚持“一案三查”,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4名失职渎职人员进行问责。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和自治区依法治区部署要求,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着力强化干部学法用法,着力推进行业依法治理,着力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高效回应民生诉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水平,为推进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法治保障。

弘扬法治精神服务行业发展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2月4日)

法治建设是现代国家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长远之策。经过“十三五”时期的发展,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治建设取得长足进步。

这五年,党建引领不断加强,科学立法不断拓展,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法治宣传不断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强力推进,法治建设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法治思维不断增强,共建共治共享的导向不断巩固,行业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创新,陕西省群众享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法治精神渐入人心,领导带头学法、遇事找法,引领和带动全厅机关、厅系统各级干部尊法学法用法蔚然成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下大力气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快治理城市建设管理中的顽疾,不断提升行业法治建设的层次质效,让群众的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法治建设结出累累硕果。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先后荣获省人大“地方立法先进单位”省政府“‘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全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示范单位”等荣誉,今年被评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

一、强化党建引领激发内生动力

始终把党建引领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厅党组议事协调、牵头抓总作用,成立厅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从领导机构和组织体系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动力机制,促进法治建设与行业工作有机衔接、协调联动。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推进领导班子学法和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以上率下的引领带动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不断理清责任链条,提高执法效能。

起草《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8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数量质量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中位居前列,立法经验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推广。4部地方性法规在全国省级地方立法中属首创,《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是全国第一部城管执法条例,并入选陕西“十大法治事件”。配合省司法厅创设“智慧立法”手机APP平台,开创全省问法于民的“智慧立法”理

念的积极尝试。

二、依法履行职能规范权力运行

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决策机制,梳理公布47项公共服务事项、375项权力事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6项。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成立综合服务中心,将分散在多个业务处室办理的534个办理事项进驻服务大厅。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上线“行政许可审批系统”,510个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和“不见面审批”。积极推进城管体制改革,设置“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57个县实现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对2811名城管执法科级干部、14248名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印发该省《提升城管执法服务水平活动方案》,制定《机关行政审批及相关事项办理规程》,在厅门户网站公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随机抽查”“行政复议”等执法信息,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

将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审批系统”接入“陕西省政务服务网”,初步实现596个省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全省“一网通办”。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用“数据跑路”替代“群众跑腿”,企业资质新办升级增项由45天压减至20天,资质延续由20天缩短至10天,外省企业入陕登记由30天减至5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快捷、高效。紧盯行业乱象突出宣传引导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对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乱象开展专项整治,注销“挂证”人员3万余人,通报违法违规建筑施工企业38家、房地产企业86家、经纪机构32家;将骗提骗贷公积金的229名职工列入诚信黑名单,将2名违法人员移交司法机关。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民主监督,近三年来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223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连续三年被省政协评为办理议案先进单位。5年来共办理行政复议案126件,率先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印发“七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开辟“法治政府建设”“疫情防控普法宣传”专栏、开通法治宣传微信群和法治手机短信等,根据重大任务需求跟进普法宣传,形成线上线下、立体化法治宣传网络。

深入推进“法治陕西大课堂”和“法律六进”活动,印发倡议书10000份,发放普法知识扑克3000套,普法培训50余次、12000余人;利用微信、QQ群、手机APP等新媒体,向1000多家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发送法律政策信息103680条。

持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助力山西建筑业做大做强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2月11日)

建筑业是山西省传统支柱产业。“十三五”时期,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山西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改革创新、奋发有为,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了可喜成就,对全省经济发展、城乡环境建设和民生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做大做强山西建筑业积蓄了力量。

一、支柱产业地位不断巩固行业竞争力不断增强

“十三五”时期,在山西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紧紧围绕“三大目标”,勇于创新、担当作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快速发展,支柱型产业地位进一步巩固。2016~2019年,山西省建筑业产值保持稳定增长,年均增幅12%以上,超出全国建筑业平均增速4个百分点;总量持续攀升,预计2020年建筑业产值将突破5000亿元大关。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保持在5.3%以上,年均增幅5.5%以上;累计完成利税总额835.3亿元,年均208.8亿元,较“十二五”时期增长27.8%;建筑业从业人员达百万人以上,占全社会就业人数比重达5.9%,为推进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及新型城镇化发展、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维护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三五”时期,山西省优势企业和骨干企业总体实力大幅增强,全省具有特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由“十二五”期末的7家增长至20家,增幅186%,数量居全国第14位;全省一级以上建筑业企业完成产值占比达72.5%,较“十二五”期末提升2.5个百分点,行业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建筑业企业产值外向度达3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服务监管水平大幅提升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原则,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扫黑除恶、行业监管治乱”为核心,不断健全完善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制定“一单、两库、一细则”、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网格化监管等配套措施,开展“严厉打击建筑工程领

域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两年行动”“工程建设领域违规招投标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等活动,累计对1000余个存在违法违规现象的项目进行了查处,撤销、注销800家勘察、设计、监理企业资质,形成了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风暴”效应,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智慧建筑”信息化平台建设亮点突出。以互联网、大数据为技术支撑,创新行业监管机制,搭建了集用工管理、市场监管、信用评价、工程担保、项目远程监管、建材价格发布、行业运行监测和大数据决策分析8个子系统于一体的“山西省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构建了“数据同源”管理机制和“两场联动”监管机制,实现了从企业、人员的静态监管模式向以工程项目为核心的动态监管模式转变,在提升建筑市场监管服务能力、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方面迈出了关键性一步,数字政府建设成效初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此项创新举措作为市场监管信息化的先进典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示范和推广。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审批事项由改革前的107项压减至61项,压减42.9%;申请材料由220项精简至97项,减少55.9%;全流程平均审 批时限由240个工作日压缩至80个工作日左右,其中一般性工业项目仅为40个工作日左右。在全国率先推行工程建设项目网上“不见面审批”,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已对4972个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全程网办”和“不见面审批”,进一步优化了山西省建设领域营商环境。

三、科技创新取得丰硕成果装配式建筑发展成效显著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始终把科技创新作为引领建筑业发展的重要力 量,开设山西建设大讲堂,不定期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技术交流会,引导行业科技资源的对接、合作与共享。“十三五”时期,山西省建设行业企业共登记科技成果190项,其中重大成果(一等)34项、优秀成果(二等)66项、创新成果(三等)90项,有效地促进了建设行业创新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大力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相继建成投产产业基地18个、在建拟建4个,预计产能达2280万平方米。大同装配式绿色建筑集成产业基地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为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正方利民(天镇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授予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称号。此外,山西省还相继发布了一批地方标准。2020年,山西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18%。

四、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人民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强

“十三五”时期,山西省突出建筑业绿色发展底色,聚焦能源革命,城镇新建居住建筑节能标准由65%提高到75%,能效相比“十二五”期末提高了30个百分点;积极开展近零能耗建筑标准编制与项目建设,首开花溪龙苑住宅小区、大同未来能源馆等近零能耗建筑相继落地实施;以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和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为抓手,积极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累计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750万平方米;将太阳能光热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列入2020年《山西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强制性条文;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地热能供热技术应用的通知》,加快推进地热能供热技术应用,全省新建建筑中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达77%。

政府投资类公益性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及太原市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面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达100%。全省22个设市城市累计划定97平方公里的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示范区内新建建筑全部达到绿色建筑标准,二、三星级绿色建筑21个,共计196.91万平方米。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由2016年的12%增长至2020年的75.87%,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以规划服务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改革创新实践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蔡瀛

(2020年12月18日)

广东省是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全国首批经济特区四之有三设立于此,以深圳、珠海为代表的经济特区在取得巨大社会经济成就的同时,也在城乡规划领域进行了不懈的创新。基于先行先试的制度优势,广东省经济特区率先在规划理念、内容、技术、制度等方面开展了众多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规划探索和实践,为特区乃至全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至为关键的保障和支撑,也为全国提供了宝贵的规划经验。

一、战略格局谋长远

在快速发展中,前瞻性地确定城市未来发展格局是规划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之一。从86版城市总体规划提出的“带状组团”空间结构,到后来逐步演变成的“轴带组团”空间结构,乃至后来的“中心西移”建设前海中心,深圳的城市发展一直建立在稳定而富有弹性的空间框架中,极好地应对了城市规模的超常规增长。珠海则始终在尊重自然山水肌理的基础上,主动谋划城市发展格局,从“五朵金花”组团结构,到“一主两翼”大组团空间结构(珠海通过西部大开发拉开城市框架),再到“一主两次四新城”,再到如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背景下的“一核双城、两带多组团”结构,珠海一直通过城市空间布局的优化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同样,广州的“南拓、北优、东进、西联”等战略,无不是对城市长远的谋篇布局,确保了城市空间结构和秩序的稳定,直接指导了城乡建设的推进和重大项目的布局。

二、区域联动求发展

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广东省较早意识到区域协调对保障区域整体竞争力的重要性,特区城市开展规划编制,一贯非常重视区域联动。在与港澳合作层面,深圳、珠海的城市总体规划、发展战略等都与香港、澳门规划机构进行了充分协商,深圳的前海、落马洲河套地区,珠海的横琴新区及一体化区域(包括横琴新区、保税区、洪湾片区)等重点地区的开发也都重视引入香港、澳门的规划力量群策群力。在珠三角层面,珠三角城镇群规划确定了以经济特区和中心城市为核心的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大都市区的总体格局,探索了深汕特别合作区飞地治理模式及深莞惠、珠中江联席会议制度等多种创新做法。

在此基础上,广东省形成了一大批区域性规划研究成果,为寻求发展共识、共同解决跨区域重大问题,推进国家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做出了先行的规划安排。

三、多规协调促统筹

“多规合一”是解决规划协调问题、实现空间统筹的重要举措。深圳市是最早探索“规土合一”管理架构的城市之一,1992年将规划、国土机构的职能合并成立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将建设用地发展和土地资源保护“一盘棋”考虑,是具有前瞻性和开创性的重要尝试。2001年,深圳市成为全国首批国土规划试点城市之一,开展国土空间规划最早的探索。2008年以后,广东省积极响应国家部署开展“多规合一”工作,第一个在省域层面在规划编制方法、技术手段、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珠海市坚持“生态立市”理念,率先开展包含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在内的“五规融合”规划,始终保持这座城市的强大生态定力。“多规合一”工作不仅盘清了各个城市的规划“家底”,统筹了城市空间发展资源,更重要的是建立了一套基于信息系统的规划协作机制,为当前的规划审批制度改革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建立做好了铺垫。

四、专项行动抓关键

城市建设涉及方方面面,仅靠被动的、静态的土地用途管制,难以满足城市功能系统提升完善的迫切要求。相比法定规划,通过专项的行动型规划可以更加灵活地应对城乡发展需要,主动谋划策划并推动城市建设关键要素的显著改善。深圳市部署开展了TOD、滨水空间、慢行系统等专项行动,诞生了一系列站城融合的新型城市空间节点和十五公里滨水岸线等亮眼项目,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与追捧。珠海市通过社区体育公园、沙滩修复、南粤古驿道等专项行动,打造了一批城市建设精品,大中抓小,贴近民生,迅速得到认同和推广。珠三角绿道网被誉为“美丽中国永续发展的局部细节”;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城际轨道线网规划、珠三角城际轨道TOD规划成功地将区域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城镇群空间优化结合在一起,有力地推进了区域一体化进程和轨道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成为全国首创。

五、技术指引促推广

改革开放以来,规划体系逐步完善、品种逐渐增多,需要更多的标准规范指导规划编制和实施。深圳是全国最早推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的城市,1990年发布实施《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并不断滚动修订,明确了各类规划的基本技术规范,在用地分类、密度分区、土地相容性等方面开展了诸

多创新探索。珠海结合“海洋大市”的特点,编制了全国首个海岛规划技术标准,弥补了海岛规划建设上的技术缺位。针对城市发展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规划热点,广东省在总结经济特区与中心城市实践的基础上,开展了“广东省城市规划指引”系列工作包括社区体育公园规划建设指引、中心镇规划指引等),为地方政府提供“工具箱”和“方法库”,内容涵盖规划编制要求、专项行动指引、管理程序要点、具体空间设计、数据格式标准等各个方面,极大地推动了先进的规划理念和方法在全省尤其是欠发达地区的推广,有力地配合了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的推进。

六、近期规划搭平台

城市建设各个系统方方面面的诉求,需要落实到具体空间和实施时序,作为基层城市建设的统一指南。深圳等城市开拓性地利用近期建设规划这一法定规划品种,实现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同步编制、有效衔接,切实提高了城市规划对各项建设的综合调控作用。珠海市积极探索近期建设规划对城市总体规划的优化调校作用,为近期重点项目落地提供规划保障。同时,广州、深圳、珠海等城市在近期建设规划基础上衍生的年度实施计划制度,将近期建设规划的目标和要求分解到年度,按照产业项目、公共设施、市政设施、土地出让、城市更新等类型进行分类,统筹空间布局,安排实施时序,作为政府年度城市建设的具体依据。这项工作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供应计划确定的用地指标和城市规划确定的空间坐标,加以协调落实,有效地发挥了空间统筹平台的作用,成为城乡规划滚动实施的重要步骤,也有力地推动了城乡规划动态维护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七、制度创新作保障

城乡规划工作既有技术属性也有制度属性,强有力的制度建设是塑造城市合理空间秩序的必要前提。经济特区利用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优势,勇于借鉴,不断学习,注重将规划实践中的宝贵经验进行制度转化,在规划制度创新中勇立潮头。深圳学习香港创建了规划委员会和法定图则制度,其规划审批权归于规划委员会、设立非公务委员等做法领先全国。珠海市早先出台《珠海市环境保护“八个不准”的规定》,明确了“不准在山坡二十五米等高线以上部分兴建非供游客休憩和观赏的建筑物”等要求,并进一步纳入到20世纪90年代末颁布的《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为后续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奠定坚实基础。1998年,珠海市凭借城市整体环境改善的可喜成就荣获了联合国人居中心颁发

的“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是我国第一个获得这项荣誉的城市。在全省层面,广东省高度重视规划制度创新工作:《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是全国第一部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实施条例》第一次在区域层面建立起一套涵盖编制、实施、管理的区域城乡规划管理新架构;《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不仅吸纳了改革开放以来全省规划体制机制创新的精华,还创造性地将自然风貌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内容纳入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当前,根据国家“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佛山、中山等地开展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改革也取得了良好效果,正逐步向全省推广。

奋力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贺懋燮

(2020年12月21日)

“十三五”以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指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抢抓新型城镇化加快发展历史机遇,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大力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快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住有所居取得重要进展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断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城镇居民住房条件显著改善。

棚户区改造加力推进。严把棚户区改造范围和标准,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充分发挥棚户区改造在改善民生、补齐短板、扩大需求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十三五”期间,全省棚户区改造累计开工135.58万套,开工总量位居全国第四,基本建成115.05万套,帮助390多万棚户区居民“出棚进楼”,圆了安居梦。“十三五”规划确定的改造105万套棚户区目标提前一年实现。

2016年,安徽省作为棚户区改造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省份获国务院通报表扬激励。2018年、2019年,阜阳市、合肥市作为棚户区改造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城市获国务院通报表扬激励。

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着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将新市民逐步纳入保障范围,充分发挥住房保障在解决群众住房问题上的“补位”作用。全省累计建设公租房94.68万套,总量位居全国第四。实行实物配租 和租赁补贴并举,“十三五”期间,公租房实物配租90.59万套,发放租赁补贴21.14万户,111.73万户居民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全省城镇低保、低收入住 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依申请应保尽保,新市民群体占保障对象的43%。

老旧小区改造稳步实施。省委、省政府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省级重大

民生工程项目强力推进,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各市编制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规划,出台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绩效评价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编制并修订《安徽省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技术导则》,全面改造提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预计到今年年底,全省累计改造老旧小区3020个,建筑面积9836万平方米,惠及110万户小区居民。

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明显。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持续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面,实缴职工人数达437.33万人,“十三五”以来,累计新增开户83.17万户,累计支持43.77万缴存职工家庭贷款购买住房,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384.36亿元。

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调控责任切实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建立省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完善省级调控政策措施。强化城市主体责任,指导各地因城施策,加强供需双向调节,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要求。住房租赁市场有序发展,指导各地搭建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合肥市国家试点稳步推进,筹集各类集中式租赁住房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

二、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城市建设品质大幅提升

以“一尊重、五统筹”重要思想为根本遵循,大力推进“四创一建”,不断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城市综合功能明显增强。到2019年底,全省城镇化水平达55.81%,城市建成区面积达2241.5平方公里,较2015年年底增加315.1平方公里,安徽省已进入以城市为主导、城乡统筹发展新阶段。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系统推进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提升工程、城市停车场建设行动等,着力补齐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到2019年年底,全省设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3.41%、燃气普及率98.70%、供水普及率99.36%、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分别较2015年年底提高1.61、1.15、0.57、0.45个百分点。人均道路面积23.76平方米,较2015年增加2.94平方米。新增城市公共停车泊位13万个,全面建成市、县备用水源。截至11月底,全省城市轨道交通建成3条、在建10条。扎实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合肥市国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成效明显。截至2020年10月,全省开工建设管廊项目257.43公里,形成廊体规模193.1公里。

实施城市排水防涝三年行动,完成136个主要易涝点整治,累计新建改造排水管渠5860.8公里。城市人居环境显著提升。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抓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污染防治各项任务落实。深入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开展城镇“三治三增三提升”,扎实推进“两治三改”,城镇违法建设得到有效治理,市容环境显著改善,文明程度较大提高。到2019年年底,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2.72%,较2015年年底提高1.56个百分点,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80平方米,较2015年年底增加1.43平方米,形成省域“万里绿道网”。全省14个省辖市、3个县级市、21个县城、1个镇成为“全国园林城市(县城、城镇)”。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进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公园和绿地、海绵型道路与广场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全省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池州市海绵城市国家试点走在全国前列。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深入推进,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0%以上,年内完成基本消除目标。完成长江、淮河、巢湖、新安江流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出台《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强化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综合治理。

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不断提升。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多渠道引导市民参与城市建设管理,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新格局,不断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加大智慧城市建设力度,编制《智慧城市建设指南》《智慧城管建设导则》,市县建成数字化城管平台,城市管理精细化、智慧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合肥市、铜陵市垃圾分类国家试点扎实推进。开展《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调研论证,《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经省人大批准施行。开展城镇公厕提升三年行动,到今年年底完成新建、改造、开放城镇公厕7509座任务,加快形成布局合理、方便实用、干净卫生、文明协调、有效管理的城镇公共厕所服务体系。设区市建成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和安全运行监测系统,保障城市地下管线运行安全。

历史文化名城及历史建筑保护力度加大。省政府颁布《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不断健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制度。大力推进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全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达81个,历史文化街区总数达29处,公布历史建筑5042处。黄山市历史建筑保护利

用全国试点顺利完成。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更好地延续历史文脉,着力塑造徽风皖韵的城市风貌。

三、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徽匠建造”迈上新台阶

大力发展“徽匠建造”,加快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做大做强,建筑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

建筑业支柱地位进一步提升。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优化建筑业资质资格管理,完善招标投标制度,改进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积极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2019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增加值分别达到8503.26亿元、3905.7亿元,分别比2015年增长49.3%和2.2倍,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10% 以上,带动近200万人就业,支柱产业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提升。

高等级建筑业企业规模扩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15部门出台了

《关于进一步培育和壮大建筑业企业的若干意见》,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大力培育高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重点培育一批市政公用、公路、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工程等特级资质企业,提高建筑业企业竞争力。目前,全省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建筑企业31家,比2015年年底增加25家,总量位居全国第七,企业规模和结构不断优化。

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加快推广。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部署推进培育生产主体、健全产业链条、拓展市场需求、开拓发展空间、提升竞争能力、加强质量管理等重点任务,努力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深入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严格执行绿色建筑建设标准。截至目前,全省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达12个,省级装配式产业基地20个,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16.99%,新增绿色建筑超过2亿平方米,城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标准比例基本达到100%。

勘察设计管理全面加强。修订《安徽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印发《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开展第四批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新增大师19位。加快推进BIM技术集成应用。“十三五”期间,安徽省勘察设计企业获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49个,其中1等奖5个,分别超“十二五”时期9个、3个。截至2019年年底,全省主营勘察设计企业从2015年年底的371家发展到487家。其中,甲级资质企业从88家发展至110家。2019年全省主

营勘察设计企业营业收入383.7亿元,较2015年增长了81.2%。

重点领域标准供给力度加大。加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供给,围绕城市建设与管理、工程质量安全、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等重点领域制订、修订并发布地方标准72项,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145项,标准体系不断完善。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化制度建设,强化工程建设标准监督。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加强。出台《安徽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建设施工项目现场安全风险管控标准》等文件,不断完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各方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打击违规海砂专项行动,严格事中事后监管,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持续推进,管理制度机制不断完善。

四、强化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农村人居质量持续改善

突出抓好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农村危房改造取得重大进展。坚决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精准认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加强危房改造技术指导,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着力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47万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3.9万户,为决战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应有贡献。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显著。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处置体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全省建有生活垃圾中转站等中转设施2871座,拥有压缩式转运车辆2864辆,按照农村人口300人~500人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基本建立“户集中、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完成288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以上。

传统村落保护实现新突破。先后编制了《安徽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十三五”规划》《安徽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展规划》《安徽省传统村落规划建设技术指引》等规划和技术导则,不断完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路径与制度体系。加强传统村落普查立档,指导有关市县做好传统建筑保护利用示范、防灾安全保障、历史环境要素修复、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改善等项目实施。全省累计400

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数量位居全国第七。黄山市列入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示范市。754个村落列入省级传统村落名录,保护利用工作扎实推进。宏村、西递、呈坎、唐模、屏山等村落已经逐渐打造出“名村品牌”,安徽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创新行业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点改革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完善,行业治理能力显著增强。

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纵深推进。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市、县区)执法机构综合设置基本到位,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执法人员统一着装。“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深入推进,轮训市县城管执法人员1万余人次,城管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工程建设管理改革全面展开。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部署推进深化简政放权改革、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实施“走出去”战略等重点改革任务。目前,各项改革举措深入推进,建筑市场综合改革和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国家试点有序实施,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持续深化,建筑市场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完善,建筑业发展活力不断增强,综合竞争力明显提升。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健全制度体系、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行并联审批、应用审批系统、建设“一张蓝图”等重点任务,推动实施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等全过程开展全流程、全覆盖审批改革。全省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由79项减少到56项,审批时限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

行政审批制度不断优化。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办事流程,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行政权力事项由56项精简为40项,取消省厅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296项,行政审批效能大幅提升。资质资格证书电子化加快推行,制发建设领域各类电子证照25万本。“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加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十三五”即将收官,“十四五”蓄力起航。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擘画了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宏伟蓝图。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决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指导下,聚焦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的目标要求,抢抓“两新一重”建设机遇,进一步完善住房制度,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增强“徽匠建造”综合竞争力,打造美丽宜居乡村,努力推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更高质量发展。

山高愈前行梦好展宏图以首善标准持续推进首都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王飞

(2020年12月21日)

“十三五”时期是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时期。5年来,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怎样建设首都”这个重大课题来谋划和推进,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持续发力,在高质量发展上精准用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达产,首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谱写出新时代首都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新的篇章。

一、坚持“看北京首先从政治上看”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形成生动实践

进入新时代,北京正以前所未有的昂扬姿态,奋进在迈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国首都的征程中。党的十八大以来,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牢牢把握“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切实提高“四个服务”水平,紧紧围绕“都”的功能谋划“城”的发展,以“城”的更高水平发展服务保障“都”的功能,致力于完善重大国事活动常态化服务保障机制,圆满完成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2019年中国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2020年全国两会疫情防控、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和其他重大活动服务保障任务,办成了一系列大事喜事,在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充分展现了强烈的政治担当和使命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北京各方面工作具有代表性、指向性,一定要有担当精神,勇于开拓,把北京的事情办好,努力为全国起到表率作用。“十三五”时期,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集中精力抓好“三件大事”。第一件是严格落实新一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党中央、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是首都发展的法定蓝图。北京严格落实“双控”、严守“三条红线”,落实好“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的空间布局,精心编制《北京住房专项规划(2021年~2035年》,指导各区编制区级住房专项规划,坚决维护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第二件是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牛鼻子” 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站位”的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城市副中心,努力打造成北京

重要的一翼。做好市级机关搬迁入驻的服务保障,推进城市绿心、环球主题公园建设,打造通州大运河畔的新地标。集成世界先进管理技术和经验,将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建设成“精品工程、样板工程、平安工程、廉洁工程”。2019年全球最大单体航站楼如期通航,“中国速度”建造北京新地标,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凤凰展翅”,首都进入航空“双枢纽”时代。加快推进京张铁路、京雄城际、京唐城际建设运营,打造“轨道上的京津冀”,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推动建设北京口腔医院等多所医院新院区、北京电影学院等多所市属高校新校区。第三件是全力抓好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场馆建设。将举办冬奥会、 冬残奥会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抓手,全力抓好场馆建设这一重中之重,突出“科技、智慧、绿色、节俭”特色。首钢滑雪大跳台中心、国家游泳中心冰壶场地已经完工,国家雪车雪橇中心和国家高山滑雪中心、延庆冬奥村将于2020年年底全部完工,北京将成为国际上唯一的“双奥城”。

二、坚持首善标准从住有所居向宜居乐业阔步前行

“建首善自京师始”。5年来,北京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首善标准,紧扣“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聚焦住房、老城整体保护、老旧小区改造、农宅改造建设、物业管理等一系列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加快推进住有所居、和谐宜居,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以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建立完善符合首都特点的住房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和“一城一策”要求。从供需两端发力,提出2017~20215年北京市新供应各类住房150万套以上的目标任务,接连打出一系列政策组合拳,房地产市场呈现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稳的良好局面。商品住房年均成交20万套左右,首套购房占比在70%以上,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3平方米,住宅成套率在96%以上,群众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设集体土地租赁住房,推出企业自持租赁住房,发展改建租赁型职工宿舍,全市住房租赁市场年累计交易量200余万套(次,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累计备案住房租赁合同300万笔,在全国排名第一,住房租赁成为城镇居民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渠道,住有所居的梦想正照进现实。

以构建“保基本、分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为目标,以完善公租房、共有产权住房、市场租房补贴并举的政策体系为重点,立足中低收入

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引进人才、无房刚需家庭以及快递小哥、环卫工人等城市运行服务保障人群的多层次需求,坚持高起点规划、高品质设计、高质量建设,着力解决好基本住房问题。“十三五”期间新增分配各类实物公租房超过15万套,基本实现应保尽保,推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70余个、房源7万多套,发放租金补贴20多亿元,实行以区为主、精准分配,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

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老城不能再拆了”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政府主导、居民自愿、走留结合、留住乡愁”的原则,创新推动老城整体保护和有机更新,推进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平房直管公房申请式退租和恢复性修建,有序实施街区更新,修复历史肌理,实现“建筑共生、居民共生、文化共生”,保留住老北京的乡愁和记忆。坚持“一院一策”和“一户一设计”,在南锣鼓巷、菜市口西、砖塔胡同等地开展申请式退租、共生院改造试点,让群众住在胡同里也能过上幸福生活,把首都历史文化的“金名片”擦得更亮。青砖灰瓦、红门、绿格窗的古朴样貌,下厨不出户、如厕不出院、洗浴在家中、储物有空间、晾晒有设施、院内有绿化的品质生活,原住民与新居民的和谐共处,彰显出北京胡同文化的独特韵味和开放包容的首都精神。

把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来抓,注重“惠民实效、多元共担、统筹协调、长效治理”,坚持目标咬得住、机制建起来、群众看得见,按照“政府引领、多方参与、以区为主、企业运作”的原则,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将居民意愿和群众满意作为改造工作的起点和终点,把老旧小区改造成为“环境整洁、宜居适老、生活便利、管理有序、守望相助、共治共享”的和谐家园。运用改革思维突破重点难点问题,总结“首开经验”,推广“劲松模式”,积极引导区、街与社会资本双向选择、合理对接,精准补齐公共服务短板,着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建一个成一个。截至2020年9月,全市累计确认396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涉及3301栋住宅楼、31.5万户居民,相关调查满意度达90%以上;完成加装电梯1400余部,在施1000余部,速度、效果和质量处在全国前列。

坚持减量发展和“双控”“三线”要求,立足改善民生,推动棚改工作由追求数量向确保质量转型。由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向政府推动、群众主体、企业运作转变,实现由重拆迁到重规划建设管理和腾退空间利用、保护提升全过程转换,切实解决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棚户区改

造约14.93万户,超额完成30%,惠及约62.2万人。东城区望坛项目、西城区光源里等一批困扰多年的“硬骨头”项目得以启动,群众住房条件大幅改善,城市面貌和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积极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整体部署,围绕农村困难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开展农村4类重点对象和低收入群众危房改造工作,完成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1.34万户,完成抗震节能农宅建设超过14万户,有效提升农宅的安全性、舒适性和绿色环保性,实现美丽乡村建设与城市建设协同发展。

抓紧抓实物业管理这一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出台《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居民自治、多方参与、协商共建、科技支撑”的工作机制,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建设和谐宜居社区提供了根本遵循,也为构建具有首都特色的超大城市基层治理新格局提供了法律框架。推出“北京业主”APP投票平台,上线2000多个小区,覆盖全市16个区,为业主行使共同决定权利提供了便利,激发了广大业主参与小区管理的积极性。全市业委会(物管会)组建率、物业服务覆盖率、党的组织覆盖率平均为71.4%、88.6%、94.1%,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正加快形成。

三、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行业治理转型激发市场活力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和管理好首都,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注重从行业管理向行业治理转变,着力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找准服务企业群众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完善高质量发展制度体系。

加快简政放权,树立“放管服”改革“首都示范”。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京要率先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的要求,围绕建筑施工许可审批、招投标、竣工验收等,全面推行以“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证明”为重点的“五减”改革,相继推出电子化招投标、全面放开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工程招标、施工许可电子证照、社会投资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告知承诺制审批试点等一系列举措,仅电子化招投标一项,每年为投标企业降低交易成本约6.9亿元,企业满意度明显提升,市场活力竞相迸发。积极开展造价管理市场化改革试点,推进京津冀工程计价体系一体化。“施工许可证全程网上办”“推行工程招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改革措施被国务院列为“供全国借鉴的改革举

措”。

对标国际一流,提供营商环境“首都方案”。精准对标世行标准,结合北京实际,针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简易低风险项目验收1个工作日内办结。推行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土护降”工程施工准备函制度,为企业提供便利。在2019年世界银行对北京市营商环境评价中,办理建筑许可指标排名由132位跃升至32位,为我国营商环境世行排名进一步提升作出突出贡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达产,出台建设工程疫情防控、流程处置、常态化管理等十余项政策文件,落实纾困惠企政策,点对点做好企业复工保障,先后协调劳务人员进京1万余人次、建材供应120余项,最大限度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创新监管方式,构建行业监管“首都模式”。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为基本、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跨部门联合检查为支撑”的新型常态监管机制。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构建安全风险等级划分与隐患排查治理“双控”体系,事故防范水平不断提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得到国务院督查组高度评价。强化“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建设理念,加强顶层设计,出台《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构建“5+3”八方责任主体各负其责的质量责任体系,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历次全国检查中均居前列。一批批精品工程拔地而起,荣获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及詹天佑奖的数量在全国名列前茅。

注重赋权下沉,打造基层治理“首都样板”。坚持以治理“大城市病”为导向,在精治、共治、法治上下足“绣花功夫”,积极构建具有首都特点的超大城市基层治理新格局。认真落实“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紧盯群租房和地下空间管理薄弱环节,持续开展“利剑行动”,建立健全排查发现、投诉举报、调查认定、约谈劝导、集中整治工作机制,织牢织密防控治理网络,及时发现、查处、消除安全隐患。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落实“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市、区、街(乡)三级联动,畅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拆墙打洞、私搭乱建、垃圾乱倒等治理难题得到破解。完善“接诉即办”机制,围绕房屋质量安全、物业管理投诉等来电问题,及时开展矛盾化解,群众来信来访、网上咨询次数明显下降,热线及时反应率100%、按期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超90%。

四、坚持科技创新驱动打造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创新驱动发展是重大战略。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惟创新者进,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胜。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发展,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坚持科技创新和改革开放双轮驱动,勇攀科技高峰,走出一条适应新时代北京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方式、新路径、新模式。建筑业总产值突破万亿元大关,外埠市场产值占比达七成以上,居全国首位,“中国建造”再创辉煌。

科技兴则国家兴,创新强则民族强。2020年,建筑服务板块首次亮相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现代信息技术在建筑行业中的应用”为主题,向全球展示我国国际领先的数字信息技术与创新型智能装备建造技术,把中国建造、中国品牌、中国标准推向世界,推进“一带一路”工程建设提质增速,不断打造“中国建造”新高地。建造技术集成创新成效显著,依托城市副中心、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冬奥会场馆、环球主题公园、“三城一区”等重点工程,开展大型复杂建筑群建造、城市复杂地下空间结构与综合管廊系统建造、大跨组合结构体系研发、复杂条件下地铁设施与隧道施工等重大科技攻关,70余项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发挥试点示范工程引领作用,推进BIM(建筑信息模型)GIS(地理信息系统、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及相关设备在工程全生命周期中的集成应用,探索建立智慧小区、智慧工地建设的技术和评价标准体系,科技成果转化率显著提高。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5年间编制地方标准71项,发布首部施工类京津冀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京津冀协同工程建设标准实现突破。

厚植绿色发展理念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绿色建筑加快推进,在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冬奥会场馆、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世园会等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全部实施高标准建设。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航站楼获得绿色建筑三星级和节能3A双认证,成为国内第一个节能建筑3A级项目,具有重要的标杆意义。装配式建筑纵深稳步发展,北京成为首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发布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保证建材源头质量和供应。加强超低能耗建筑推广,示范项目应用面积达66万余平方米。推进建筑砂石绿色供应链建设,砂石进京铁路线基本打通。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快速推进,年设计处置能力9000余万吨,满足全域建筑垃圾处理需求,自2018年以来累计生产再生产品11498万吨,累计使用量占比达78.1%。累计建成城镇节能住宅和城镇节能民用建筑占比

分别为93.7%、78.5%,位居全国首位。

面对5年来的发展进步,我们深刻体会到,要做好新时期首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就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记“看北京首先从政治上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就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就必须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好干部”标准,努力锻造一支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相适应、与首都地位相匹配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就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就必须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下功夫。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展望未来,使命在肩。“十三五”时期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取得的成绩,归功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归功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归功于市委市政府带领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和全市人民众志成城、艰苦奋斗。明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工作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现实紧迫感,站在更高起点上谋划和推进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在新发展阶段奋力开创首都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更加美好的明天。

巩固提升绿色生态优势全方位推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超越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林瑞良

(2020年12月21日)

时序更替,逐梦前行。“十三五”以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和省政府工作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让城乡更加宜居。

——“十三五”期间全省开工棚户区共41.27万套,将圆满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截至2019年年底,全省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91%,超额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

——截至2019年年底,全省市县污水处理率达94.9%,超额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

——截至2019年年底,全省建成区绿地率达40.39%,超额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

——截至2020年6月底,全省建成和在建城市轨道交通里程325公里,超额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占总无害化处理能力达74.6%,居全国前三;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4.53%,居全国第三;建成区路网密度达7.67公里/平方公里,位 居全国第六。全省城乡建设持续向好五年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让城乡环境更宜居”作为重要使命,把“城乡统筹”摆在重要位置,凝聚起了共建幸福美好新福建的强大合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居民住房条件持续改善。坚持“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精准调控,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不断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全省累计54.4万户居民搬出棚户区住进新房,27.9万户住房困难群众住进公租房;2019年年底,全省城镇人均住房面积43.5平方米,比全国人均高3.8平方米;安排补助资金37.26亿元,支持各地

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490个,惠及居民约31万户,切实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住房公积金新增缴存额和发放贷款分别达2793亿元和1490亿元,有力支持合理住房消费需求。全面排查全省897万栋房屋安全,全面落实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脱贫攻坚任务,按期完成6.88万户4类重点对象和其他贫困户存量危房改造任务。

坚持协调共享,城市综合承载力不断增强。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增强系统性、协同性,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开展宜居环境建设、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等行动。全省城镇化率从62.6%提升到67.5%,居全国第9位,新增建成区380平方公里。新建改造市政道路、绿道、雨水、污水、供水、燃气管网3万多公里,地铁建设实现零的突破,建成投用4125公里、在建7条200公里,城市交通结构发生重要变化。提升城市供水安全,全省水质综合合格率99.86%,优于国家要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64%,福州市开展排水管网排查疏浚修复建档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实施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省、市、县3级城市管理架构基本形成,以绣花功夫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发扬居民群众主体作用,共建共治共享。在城乡建设中注重历史文化保护,建立健全保护体系和保护名录,全省现有国家级历史文化街区4个、居全国第2位,历史文化名镇名村76个、居全国2位,传统村落494个、居全国第6位;公布历史建筑6440栋,居全国第2位,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推进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

坚持绿色发展,城乡建设品质明显提高。大力推动城市园林绿地建设,建成绿道6000多公里,形成以福州福道、厦门山海健康步道、泉州山线水线绿道等为代表的城市绿道网络,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5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达40.39%、居全国前列,城市绿色空间得到有效拓展,成为居民休闲健身的好去处。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全省设区市建成区87条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基本实现长制久清。系统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污水垃圾产业化、市场化成效明显,2019年年底,全省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91%,福州、厦门、漳州、莆田、平潭全域及其他设市城市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市县污水处理率达94.9%,67座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规模占全省污水处理能力的84%,全省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机制实现全覆盖。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累计建成绿色建筑面积1.2亿平方米。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不断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

坚持开放创新,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积极先行先试,探索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闽开展的海绵城市、综合管廊等20项试点工作。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实施“走出去”,全省完成建筑业产值5.6万亿元,总产值居全国第7位,实现增加值占全省GDP10.6%,解决400多万人口就业问题。推行新型组织方式和建造方式,新建装配式建筑2405万平方米。强化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健全诚信体系建设,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率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管、实现房屋建筑和市政施工图数字化审查,推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双随机”机制,提升监管效率。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在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第三方评估中,全省位居全国第一。推进闽台乡建乡创合作,引进66支台湾建筑师团队、200多名台湾乡建乡创人才参与,在全国首创“两岸建筑师联合驻村计划”,促进乡村振兴和心灵契合。

坚持美丽宜居,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创建600多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建成240多条美丽乡村特色景观带,全省6700多个村庄开展乡村环境建设,完成裸房整22万栋,村容村貌明显改观。以农村污水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和厕所革命为抓手,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全面向乡村延伸,全省实现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机制、镇村水冲式公厕4个“全覆盖”,形成“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区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超过100万吨/日。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按期完成7.06万户存量危房改造任务,实现“应纳尽纳、应改尽改”,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并连续2年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确定为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省份。

“十三五”期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始终坚持“谋民所需,温暖民心”的理念,全力推进全省城乡统筹发展,把城乡建设得更加宜居,让市民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现如今漫步八闽大地,步道宽敞平坦,清澈的湖水倒映着枝头怒放的花朵;成片的草坪,点缀着特色的景观小品;间隔其中的座椅,可以随时供走累的人们片刻小憩。

源自于实践的经验做法

在这绿草如茵,繁花似锦,风景如画,古朴与现代相辉映的背后,更凝聚着八闽住房和城乡建设人力量智慧、汇聚着八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典型经验。

“十三五”期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勇于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已涌现出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历史文化保护发展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在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村名镇、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加快建章立制。2017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2019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加强新时代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意见》,制定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3个工作方案。二是落实责任体系。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了城乡建筑风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推进相关工作,各地市参照省厅架构,明确历史文化保护相关职能,目前各设区市基本有专人专班负责历史风貌保护工作。三是推进认定公布。福建土楼、厦门市鼓浪屿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全省有4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4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和4个中国历史文化街区全国第二),76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全国第二),494个中国传统村落(全国第六),已公布历史建筑4090(全国第二。完成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与传统村落数据库建设。四是强化保护措施。邀请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央美术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等10余所高校参与,开展全省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体系和发展策略研究。完成莆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报批,莆田宋城、萝苜田、沙县东门、平潭南北街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技术审查。2014年以来争取中央传统村落保护资金6.84亿元,省级财政投入11亿元用于近200个街区名镇名村改善提升,1000多栋历史建筑修缮维护和活化利用,拉动各地投入保护发展资金430亿元以上。制定《古建筑修缮工程招投标办法》,优化项目管理;修订古建修缮定额标准,加强服务支撑。省级成立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专家委员会,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制定《福建省传统建筑修缮技艺传承人和传统建筑修缮工匠评选管理办法》,培育专业工匠。五是加强宣传引导。联合福州市举办“福州古厝保护与文化传承论坛”活动,在《中华民居》、省电视台等国家核心期刊、新闻媒体制作历史文化保护专刊、专辑。六是典型案例颇多。全省古建筑保护发展中涌现出不少可供借鉴的案例或样本。如宁德市屏南县通过活化利用老房子,创办、发展了40多间农民画室和50多家青年旅馆、咖啡吧、摄影俱乐

部、客栈等,吸引300多名村民返乡就业创业,2万多名国内外专家、学者及爱好者驻留,申领当地居住证的“新村民”近百名;三明市尤溪县半山村党支部书记林上斗通过党建引领传统村落活化利用,推动村民经合社与旅游公司开展合作,修缮利用传统建筑发展文化民宿;连江县丹阳镇引进投资团队,对“三落厝”按星级酒店标准进行修复改造和旅游开发,修复建筑面积3000多平方米,开发客房40余间。

住房保障体系试点日趋完善。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民生,是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工程。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采取“试点先行”,努力推动住房保障体系试点工作。一是试点发展共有产权住房。2019年在福州、厦门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两市新开工共有产权住房7736套、新增供应4732套,在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分配等方面,取得了宝贵的经验做法。二是试点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 要出发点,2020年在福州市开展政策性租赁住房试点,重点解决新市民阶段性住房需求,在政策性租赁住房的支持政策、运营模式、租金价格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三是推进保障房配置网上公开,将公租房申请、受 理、审核、公示、轮候、分配等,全部纳入线上管理,“十三五”期间全省累 计受理保障对象申请9.5万套。“福建省打造保障性住房配置网上公开系统,加 强住房保障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列入全国10个省市典型经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文件在全国推广。

工程建设审批流程更加优化。近年来,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从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出发,紧紧围绕企业需求,坚持问题导向,牵头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成立以省长为组长的工程项目审批改革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和具体配套措施,着力优化工程项目审批流程,精简审批事项和申请材料,压减审批时限;建成省市两级审批管理平台、工程项目审批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等管理和服务系统,将省级、市级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实行网上办理和实时监管。2019年,厦门、平潭改革案例在全国推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先后两次在厦门、福州召开工改培训会和经验交流会,福州和厦门做经验交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全国工程项目审批改革第三方评估,福建省位居全国第一。一是推进审批流程统一。编制优化8类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图、申请表单、办事指南,明确各阶段审批服务事项、审批部门和审批时限;取消审批事项20余项,取消申请材料40余

项;优化审批流程后,政府投资项目、社会投资项目和小型投资项目审批时限从原来的平均240多个工作日大幅压减至907050个工作日,比国家要求的120 个工作日更进一步压缩。二是推进信息数据平台统一。

2019年6月底,建成省级审批管理平台和市级审批平台,实现国家、省、市

3级平台联通对接。各地按照省里统一组织编制优化的事项、流程、表单,固化到审批系统,实现市、县级审批事项在线办理和实时监管,截至2020年6月,省市两级平台共办理审批件总数超过3万,其中用地审批1411件、工程规划许可2728件、施工许可1961件。三是推进审批管理体系统一。“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制定工程项目审批“一窗受理”工作规程,推动各设区市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设立跨部门的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受理”、后台流转、统一送达,把多家部门整合为1家“整体政府”集成为项目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制定四个阶段并联审批管理办法,统一各审批阶段申请表单。以“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阶段的申报材料,从原来全省平均370多份精简到近60份。“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建立共谋共议、宣传引导、培训辅导、意见反馈闭合、项目跟踪、改革容错纠错等6项机制。在国家改革实施意见和省里实施方案基础上,针对审批存在问题,制定有针对性措施。省里制定出台联合审图、联合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事中事后监管、审批咨询服务、告知承诺制等40多项措施,各设区市累计出台超过400项改革配套政策。四是推进监管方式统一。运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信息平台、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和社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简化审批优化流程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介服务涉及的相关事项及对象,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用评价,形成“部门协同、随机抽查、依法监管”的有效监管机制。

此外,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还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改革。“双随机、一公开”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目前列入“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事项共计12项,其中2项因机构改革,相关职能已划归自然资源部门。其余10项抽查事项已全部完成“两库一细则”制定,其中6项列入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开发,该平台已全部完成系统开发,为全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

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市场化稳步推进。农村污水、垃圾等“关键小事”,是关乎百姓的“民生大事”,也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点。“十三五”期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鼓励以设区市或县(市、区)为单位,采用第三方治理、

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农村污水生活垃圾治理领域,通过市场化实现专业化、规模化,推动城镇污水环卫保洁服务向乡村延伸,切实改善全省乡镇水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需求。在农村污水处理方面,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全省部分县区开展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如上杭县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及延伸管网管护捆绑打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统一运营管理,定期对运维商考核评比,每月取样监测,督促提高运维管理质量。永泰县对全县域18个乡镇污水处置设施捆绑打包,建设运营维护一体,将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县域范围全覆盖、长效运营全覆盖、智能化运营管理全覆盖,推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面达标运行。在农村垃圾治理方面,自2017年以来,通过集中打包加大投资规模,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和运营,闽清、罗源、漳浦、诏安、莆田一岛四区等多个县市区实施以县域为单位捆绑打包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项目。

“十四五”规划是衔接“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开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在下一步工作中,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委省政府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编制实施“十四五”规划为抓手,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凝心聚力抓好“三大主业、三项改革”,“三大主业”即持续抓好房地产市场稳定和住房保障工作,提升城乡面貌品质和历史文化保护水平,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和勘察设计创新创优,“三项改革”即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工程建设监管体系改革,深化城市运营安全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推动形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体系。

筑基绘色 织网做实做细做好民生实事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苏海明

(2020年12月21日)

“十三五”时期,甘肃省面临城镇化水平低、发展质量不高,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城市内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特别是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历史欠账较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不足等诸多问题。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主动作为,取得了突出成就。

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城镇污染治理2016年~2019年,全省实施农村危房改造36.61万户,其中4类重点对象27.85万户(含建档立卡贫困户19.04万户), 其他农户8.76万户。2019年年底,按照全省“3+1”冲刺清零工作部署,农村危房改造实现现有存量危房全部清零。2020年,甘肃省全力做好新增危房动态监测和改造工作,确保“贫困群众不住危房”,全省共排查改造动态新增危房149户,下达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3.63亿元(中央12.86亿元、省级0.77亿元)。

“十三五”以来,甘肃省实施了全省污水处理厂运营达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突破行动,启动了城市(县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截至2019年年底,全省城市、县城共建成污水处理厂93座,设计处理能力213.63万吨/日;17个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7.11%,超额完成规划目标7.11个百分 点;64个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3.95%,超额完成规划目标8.95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在县城以上实现全覆盖,17个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超额完成规划目标5个百分点;64个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35%,超额完成规划目标19.35个百分点。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有序推进。兰州市作为全国46个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重点城市之一,目前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片区覆盖率达到100%、居民户数覆盖率达到85.18%、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45%。

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进展顺利。截至11月初,全省93座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中已有54座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占全省总数的58%,超额完成计划目标8个百分点。

超额完成城市污水管网建设任务。全省已开工建设污水管网911.44公里,

开工率达到112.82%,其中建成管网835.88公里,任务完成率达到103.47%。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全省142个全国重点镇

中城关镇48个,其他建制镇94个达到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的122个、正在建设的20个,48个城关镇全部纳入县城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94个其他建制镇中已经建成的有74个。

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成效显著。深入开展农村“垃圾革命”,全省配备专职、兼职村庄保洁人员14.9万名,配备各式农村垃圾保洁、收集、运输车3.82万辆,对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置的行政村1.6万个,治理占比为99.9%,累计清理整治各类垃圾堆积点86321处,清理整治各类垃圾1500万余吨。

全面加强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开展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提升行动,建立工作机制、细化防控措施,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整改查处力度。据统计,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合格率达到98%以上,全省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动态受控。

加大住房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以“住有所居”为根本目标,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不断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居民住房条件显著改善。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4.6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1.3平方米。

超额完成以棚改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十三五”以来,全省已累计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82.75万套(预计今年年底可累计完成82.81万套),完成规划目标40万套的206.9%。

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60.97万套,完成规划目标45万套的135.5%。全省累计建设公租房43.3万套,已完成分配42.68万套,分配率为98.6%,累计发放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25.76万户(次6.09亿元。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有效改善。截至10月底,全省共争取中央财政资金331.32亿元,落实省级配套资金38.81亿元,争取地方政府棚改专项债券资金255亿元、国开行和农发行棚改贷款资金1594.32亿元,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848.58亿元。

2020年,甘肃省共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6.32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配套设施资金17.71亿元、地方政府棚改专项债券资金47.09亿元,落实省级财政配套资金3.38亿元。截至10月底,棚户区改造新开工项目11.56万套,开工率为99.5%,基本建成5.43万套,完成率为111.9%。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项目完

成投资270.08亿元,发放租赁补贴3.95万户、10244万元。兰州市作为中央补助支持新建筹集公租房的71个重点城市之一,2020年计划新筹集公租房2586套,已开工2586套,开工率为100%。

房地产市场持续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甘肃省始终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和房地产调控大方向不动摇,坚持去库存与防过热两者并重,认真贯彻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调控要求,促进市场供求平衡,全省商品住房市场供应充足,进一步满足了新就业人群、适婚人群、城镇化进城人群的刚性购房需求。2016年至202010月底,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完成5298.3亿元,完成率达到151.4%,商品房新开工面积累计达1.51亿平方米,年均新开工面积3030万平方米,提前超额完成了规划目标。20201~10月,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完成1129.51亿元,同比增长7.0%;房地产开发施工面积10604.62万平方米, 同比增长0.5%;新开工施工面积2946.5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7%;竣工面积709.7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2.5%;商品房销售面积1542.1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4.1%;商品房销售额1002.31亿元,同比增长23.2%。

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全省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快速增长,住房公积金个贷发放规模不断扩大,有效支持缴存职工改善了住房条件。2016年1月至2020年10月,全省提取住房公积金883.7亿元,较“十二五”期间增长139.6%;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67.76亿元,较“十二五”期间增长96.57%;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全省住房公积金个贷率76.57%,较“十二五”期末提高18.87个百分点。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稳步推进。以2000年年底前建成的住宅小区为重点,2019年、2020年共争取中央补助资金37.44亿元,支持各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328个, 惠及居民25.37万户。截至10月底,已累计完成投资30亿元。2018~2020年,省委省政府连续3年将城市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列入全省为民必办的实事之一,每年安排加装改造500部电梯,已累计完成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1525部。

截至2019年年底,17个设市城市供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建成区绿地率分别达到98.04%、92.66%、32.1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均道路面积分别达到14.26平方米、19.31平方米;64个县城供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建成区绿地率分别达到94.89%、72.19%、20.3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均道路面积分别达到10.06平方米、13.48平方米。

城市和县城集中供热面积达3.64亿平方米(其中城市2.61亿平方米,县城

1.03亿平方米),完成规划目标(1.8亿平方米)的202.2%;全省用气人口达到

885.43万人。全省共建成停车场约6000处、停车泊位约92万个,完成规划目标的115%。

2015年,白银市成功进入全国第一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行列,试点建设7条地下综合管廊,总长度26.25公里,总投资22.3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每年3亿元,共争取到9亿元。2016年,庆阳市成功入围国家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市行列,争取中央财政定额补助12亿元。

一、加强历史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传承历史文脉

开展历史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督促指导各市州全面启动非历史文化名城县的历史建筑普查、确定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共划定历史文化街区26片,均由省政府发文公布;共确定历史建筑124处,均由地方政府发文公告,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数据信息平台上完成填报。

做好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印发了全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近期工作要点,指导市州开展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督促各地完成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对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滞后的市州发函并进行了督办。

开展调研评估工作。9月,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兰州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张掖、武威、天水、敦煌4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进行了调研评估。通过现场调研和查阅相关资料等形式,生成了甘肃省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调研评估报告。

积极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申报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54个,申请到中央财政支持资金1.05亿元。

二、积极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点改革措施

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严格按照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持续简政放权,取消、下放、调整各类事项9项;提高网上办事能力,97%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零跑动”;大力推行在线审批和电子证照,共有8类企业资质证书和6类人员注册资格证书实现了电子证照,有效杜绝了假证;优化监管方式,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21项检查事项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营造“无事不扰”的营商环境。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持续优化审批模式,完善系统功能,强化综合窗口建设,不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水平。省、市实施方案均明确将审批时限全部压缩在120个工作日以内。15个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已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运行正常,实现了申请人线上申报、部门在线办理的全流程“不见面审批”。截至11月初,共受理工程项目9908个、办理审批服务事项2.93万件。

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标准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统一制式服装和执法执勤用车标识编号涂装,大力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联网。截至目前,兰州、嘉峪关、武威、陇南、张掖、天水、临夏、平凉、甘南实现了国家、省级和市级平台联网,提前完成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今年部署的联网工作任务。

三、强化行业监督管理完善建筑业市场管理机制

建筑业支柱产业地位和作用不断增强。“十三五”期间,甘肃省建筑业产值规模稳中向好。

2016~2019年,累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7485.44亿元,建筑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进一步提高。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城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达到100%,全省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59.5%,全省已建成装配式建筑95万平方米,在建装配式建筑项目132.28万平方米,工程建造水平大幅提高。

工程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截至10月底,全省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累计监督房屋市政工程12243项,同比增长1.9%;监督工程总造价6058亿元,同比 增长2.7%。

积极承接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职能并实现平稳过渡。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建立了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编制了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审查要求,提高了技术支撑能力,积极开展实地调研指导,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违法建设治理取得积极成效。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部署要求,加大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力度。截至10月底,全省累计治理城市建成区存量违法建设面积1340.17万平方米,完成总量1363.49万平方米的98.3%。

工程勘察设计及抗震设防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力推进施工图设计文件

数字化审查,强化勘察设计行业责任意识,开展勘察设计质量抽查检查工作,严控设计质量,不断提高勘察设计从业水平。

四、展望“十四五”部署2021年工作任务

“十四五”时期,面对国家重大的发展机遇,甘肃省审时度势、抢抓机遇并予以充分利用。一是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必将有力推 动解决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全面提高发展质量和效 益。二是全国城镇化率超过60%,而甘肃省城镇化率接近50%,目前正处于城镇 化加速推进期,未来相当长时期仍将保持快速增长。这是甘肃省扩大内需的最 大动力和最大潜力,为加快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提供了十分广阔、大有可为的发展空间。三是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倡议、推 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支持革命老区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以及推动黄河 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必将加大城市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加大城 际交通、市政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投资力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 村人居环境改善,为加快住房和城乡建设、统筹城乡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政策机 遇。

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为引领,促进城市高质量建设发展。扩大城市体检评估试点范围,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制度。深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和排水防涝设施补短板工作力度,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提高供水安全及节水水平,加快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强化污泥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推进绿色城市建设,建立绿色城市建设的政策和技术支撑体系。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城市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进相关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流程建设,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推动社会广泛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

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人口流入量大、住房价格高的大城市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加快推进租赁住房建设,切实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重点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支持兰州等城市持续加大公租房筹建力度,降低准入门槛,增加公租房有效供应,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继

续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断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服务,完善相关法规办法,加强物业招投标管理,建立物业市场退出机制,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黑名单”制度,通过优胜劣汰,实现市场化竞争和退出机制。

组织编制推广符合农村实际和农民需求的农房设计图集,明确农房建设基本要求,加强农房建设质量管理。加快健全和完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管理机制。对全省既有房屋建筑、在建房屋建筑,从房屋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经营等方面,开展全覆盖摸底排查,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和依法查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积极化解建筑材料、用工供需不平衡的矛盾,加快完善装配式建筑技术和标准体系。

奋力担当作为谱写时代新章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 赵坤

(2020年12月21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十三五”以来,在广东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指导与帮助下,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机遇,全力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切实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提升城乡建设管理水平,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领域改革攻坚,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两个维护”,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

一、坚持党建引领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持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各项工作提供坚强思想政治保证。

强化理论武装。认真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学习制度,打造“粤建大讲堂”“粤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品牌。完善政治要件办理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加大督办力度,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持续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确保入脑入心、融会贯通。

创建模范机关。制定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工作清单,明确具体任务,扎实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问题治理,持续推进“查弱项、补短板、强质量、走前列”活动,严肃整顿党支部记录人员不固定、学习被动落实等问题。在全省非公龙头企业9个建筑工地、10个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支部建在工地上”“支部建在社区上”试点,召开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两新”党建工作推进会暨建筑工地、社区物业党建工作试点现场会,有效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延伸到建筑工地、物业小区、行业协会。

抓实党风廉政。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压实“一岗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扎实推进内部审计工作,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增强工作独立性和权威性。

二、提升“住有所居”增强人民幸福感、获得感

一砖一瓦筑起的不仅是为人民群众遮风挡雨的房子,更凝聚起奔向幸福生活的希望。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与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紧密相连,更关系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因城施策、一城一策,从地方实际出发,采取差异化调控措施,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升“住有所居”水平。截至2020年9月底,“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开工棚户区改造住房20.2万套,完成任务的134.3%,实现投资额632.83亿元,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住房14.2万套,完成任务的156%,新增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31.17万户,新增保障约101.3万人。其中,2020年1~9月,全省新开工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1.89万套,发放租赁补贴约2.69万户,超额完成住房保障的任务,广州、深圳成为国家政策性租赁住房试点城市。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对象减免租金约3.3亿元,惠及45万人。

“十三五”期间,广东省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稳步提升,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导向明确精准,全省住房公积金运行平稳高效,主要指标居全国前列,为缴存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发挥重要作用。2019年,建成粤港澳大湾区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平台,减少办事要件、缩减审批时限,无需职工在两地跑动即可便利办理跨地区业务。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共为7089家企业减轻负担约9.91亿元。

为使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围绕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持续发力,以更大投入、更精准措施推进城乡、区域绿色协调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持续发力。

三、强化品质提升建设美丽宜居城乡

高品质的发展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成为了新时代的重要目标和任务。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断完善城市市政设施建设,推动城市水污染治理,推广垃圾分类理念,着力提升城乡品质,打造美丽宜居城乡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更高需求。

城市市政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和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建天然气门站9座、储配站39座、城市供气管道1.97万公里。

截至20205月底,全省城市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共1029万户,用气人口3292.8万人,普及率由“十二五”期末的36.62%增长至48.98%。加快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建设,截至2020年6月底,广东省已开通运营地铁线路24条,运营有轨电车线路4条,在建(立项)地铁线路30条,运营里程居全国首位。

大力推动城市水污染治理,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持续保持高位。截至2020年10月底,广东省已建成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80座,处理能力达2748万吨/日,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十三五”以来,广东省累计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14座,新增处理能力779.42万吨/日。

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全面提速。全省建成城市(县城污水管网约7.4万公里,其中“十三五”以来建成污水管网3.9万公里,占全省历史总量的53%,是“十二五”时期建设总量的4倍。“十三五”至今,我省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全面提升,污水处理厂COD(化学需氧量削减684.13万吨,BOD(生化需氧量削减308.17万吨,截污减排效益逐步显现。

生活垃圾处理格局取得历史性突破。今年11月,《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将于202111日起施行,进一步强化了垃圾分类刚性约束。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示范创建指引、工作评估办法等系列配套政策,形成“1+N”制度体系。20201210日至11日,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在广东召开,广东在实践中探索形成了全省统筹、整体谋划、分类推进的垃圾分类工作模式获得认可。“十三五”以来,新建成63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理能力8万吨/日,约占当前总处理能力的58%。全省已建成149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总处理能力14.9万吨/日,是生活垃圾日产生量的1.2倍,生活垃圾处理格局实现历史性飞跃。其中焚烧处理能力9.4万吨/日,厨余垃圾处理能力近1万吨/日。焚烧处理占比超过2/3,全省共拥有16个3A级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占全国总数的1/3。

改善城市居住环境质量。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机制初步形成,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体系逐步完善。据不完全统计,“十三五”以来,全省改造老旧小区580个,涉及居民超48万户。

2020年1~9月,全省纳入中央财政补助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完成51个,涉

4.43万户,正在改造302个,涉及14.98万户,按户数统计开工率为74.86%,完成投资额3.5亿元。社区体育公园建设政策和标准体系逐步建立,“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建成社区体育公园2400多个。提升公园绿地品质,截至2019年年底,我省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8.18%,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3.3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8.13平方米,较“十二五”期末分别提升了0.86%、1.88%、0.73平方米。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面积已提前实现《全国城市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

(2013~2020)》工作目标。

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有序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基本完成,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进一步加强,涌现出广州永庆坊、汕头小公园、潮州牌坊街等一批历史街区保护利用范例,获得各方肯定。“十三五”时期,保护名录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共有8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5个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15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19个广东省历史文化名镇、25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56个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1片中国历史文化街区,划定99片省级历史文化街区,数量位居全国第一。

四、强化风貌塑造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以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促进农村优化发展,以传统村落保护留住乡愁,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增强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十三五”期间,广东省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6.89万户,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确定为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省份。高州市被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国务院激励对象。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削坡建房风险排查防治,研究制定农村削坡建房整治技术、建房技术指引。截至目前,全省排查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共6.52万处(户)。

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截至202010月底,广东省1125个乡镇中,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覆盖927个,已建成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831座,处理能力达500万吨/日以上。“十三五”以来,全省累计新增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527座,新增处理能力约200万吨/日;全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由21.9%提升至82.4%;全省建成镇级污水管网约1.5万公里,其中“十三五”以来建成污水管网约0.96万公里,占历史总量的64%。完成列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清单的505个镇级填埋场整改,新排查的182个镇级填埋场已完成整改172个,344个非正规垃

圾堆放点完成整治334个。

组织开展传统村落保护。组织各地对中国传统村落统一设置中国传统村落保护标志,实施挂牌保护。“十三五”期间,推动137个村落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单,57个村落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截至202010月底,全省共有中国传统村落263个、广东省传统村落186个,争取中央财政支持资金4.44亿元。组织研究编制《广东省乡村风貌修复提升指引及负面清单指引》等课题,大力开展设计下乡、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评价,避免盲目跟风“刷白墙”“千村一面”、照搬外省建筑风格等现象,翁源县农房设计下乡经验做法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广全国借鉴学习。

五、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建筑业转型升级

“十三五”以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推动建筑业开启深刻变革,推动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

“十三五”期间,广东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建筑业总产值逐年攀升,首次突破一万亿元大关,从2016年的9652.31亿元增至2019年的1.66万亿元,年均增幅18%。培育大型建筑业企业和优秀建筑人才,推动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专业承包企业做优做精,全省共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30家、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18人、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19人、省传统建筑名匠19人。建筑业改革取得较好成效,大力发展工程总承包模式和全过程工程咨询,实施工程总承包的项目超过4000个,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77家。积极探索建筑师负责制,试点项目20个。推行施工过程结算,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效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推广应用,将商业保险制度引入工程建设领域,保额超25亿元。招标投标管理改革不断深化,聚焦“主动赋权、提质增效、创新监管”三大重点方向推出16项改革措施,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公平、择优、竞价、廉洁、高效的招标投标制度环境。

粤港澳建筑合作多层次全方位推进。鼓励粤港澳建筑及工程服务领域人员互动、观念互通、技术互学、作风互鉴,推动惠港惠澳各项政策落地。一是促进人员资格互认,已有建筑师、房地产估价师等6类专业互认,1630名香港人士 取得内地执业资格,151人在广东注册执业,2家香港独资建筑事务所申领内地 资质并开业。二是促进管理模式互通,在前海、横琴、南沙自贸试验区项目上 试点实施香港(澳门工程建设管理模式,试点项目总投资达25.49亿元。三是

强化建筑科技创新。积极发展新型建造技术和建造方式,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扩量提质,推广应用CIM(城市信息模型)、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全面提升建筑全过程绿色化水平,今年11月出台了《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增绿色建筑面积超过5亿平方米,建筑节能领域累计形成858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超8030万平方米,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开工建筑面积的比例达11.45%,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62%,完成目标任务。全国率先实现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全网络化操作,出台全国首部智慧灯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程146部,34个项目获得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建立2个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21个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截至目前,全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用工实名制覆盖率已达99.17%。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欠薪案件保持动态清零良好势头,前三季度欠薪涉及项目数、人数、金额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21%、38%和31%。开展打击“挂靠”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出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质量安全管理“十不准”、危大工程“六不施工”、建筑起重机械“十个不准”等系列规定。自2018年以来,我省受监房屋市政工程连续三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截至2019年年底,“十三五”期间全省32项工程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545项工程获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迅速行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利用“用工实名制系统”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有效保障全省1.7万余个工地安全和有序复工复产;对全省2.9万个物业管理区域实施封闭式管理,严控社区传播渠道;率先发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污水及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确保城市运营秩序正常;在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后,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建设工地全面复工达产各项工作,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

六、全面深化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持以改革育新机,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激活经

济发展新动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广东省出台改革总体实施方案,制定区域评估、一窗受理等60余份配套文件,形成“1+N”的审批 制度体系。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审批服务事项由106项精简至79项,建立各阶段“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审批新模式。建成省、市两级审批管理新系统,实现政府投资、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100个工作日和60个工作日以内的改革总目标,今年年初以来,已有3万多个项目实现在线审批,改革总体进程走在全国前列。“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等3项改革措施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一批改革经验并向全国推广。全面实现房屋市政工程联合审图,建成全省统一的数字化施工图联合审查系统,优化审查备案方式,网上审图超2万件。精简施工许可证核发流程,办理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30%以内,全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面实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截至11月底,全省已累计签发施工许可电子证照超过16000个。

深化“放管服”改革,行政许可事项全面实现“零跑动”。2018年,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作为企业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省,广东将多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下放地市实施。推进“数字住建”建设。广东全面推动不见面审批和“零跑动”,并主动为企业服务,住房公积金、执业资格注册、公租房等业务进驻“粤省事”平台。率先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等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延长一年半,惠及全省1.4万多家建筑业企业、1.6万个资质。截至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省级171项政务服务事项中,170项可网上办理,网上可办理率达99.4%;40项公共服务事项中,39项可网上办理,网上可办理率达97.5%;115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项)全部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实现“零跑动”;8项企业资质许可事项进驻“粤商通”平台。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扫黑除恶“线索清仓”和“行业清源”,以“三大攻坚行动”、省挂牌整治重点县(市、区)突出问题、十大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为抓手,持续推动“攻坚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案件”,大力整治行业乱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三年以来,截至2020年11月,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采取针对性措施补短板、堵漏洞、强监管,制定完善行业监管政策139份,出台措施文件593份。

七、扬帆破浪开新局勇立潮头书华章

回首“十三五”,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成果丰硕。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党中央、国务院、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的指导支持,也离不开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上下一心、团结拼搏。展望“十四五”,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定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引领我们事业发展的根本遵循,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开启“十四五”,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握好“双区”建设、“双城”联动等重大机遇,突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发展重点,强化引领作用,全力推动相关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以实际行动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到实处,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更大贡献。

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壮美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周家斌

(2020年12月21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广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十三五”期间,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加强住房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城乡基础设施水平,推进宜居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为顺利完成全区“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推动住有所居努力让人民群众实现“安居梦”

广西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扎实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建立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积极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持续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努力让人民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

城镇居民住房水平明显提升。全区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十二五”期末的38.6平方米提高至2019年的43.6平方米,比全国平均水平高3.8个点。

全区住房保障成效显著。基本完成国有工矿、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部分市县已提前完成50户以上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部分设区市建成区内已无集中成片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短板不断补齐。在全国首创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配套融资机制,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棚户区改造金融信贷融资规模超过2300亿元。“十三五”期间,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61.68万套,基本建成60.67万套,公共租赁住房累计分配入住44.45万户,全区住房保障覆盖率超过25%,解决了200万户新市民及特殊困难家庭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提前并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做到一城一策、因城施策,房地产市场持续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态势。

全面推行房屋网签备案制度,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整治,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确保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加快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和物业行业发

展,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19年以来,争取26.14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住宅小区提升小区内供水、供电、道路、供气、通信等基础设施,累计改造19.49万套,惠及居民约58万人,切实改善老旧小区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累计开工建设249部,已建成66部。

加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十三五”期间,全区累计拆除危旧房改住房69416套,新建住房206359套,总投资约为928.83亿元,极大地改善了城镇人居环境,成为全区经济新的增长点。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显著扩大,预计“十三五”期间,全区新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达92万人,为31万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085亿元,助力新市民及职工实现“安居梦”。

二、决战脱贫攻坚打赢住房安全保障战役

广西将农村危房改造作为贫困户脱贫和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住房安全有保障任务的重要途径,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上下联动、尽锐出战,努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任务。“十三五”期间累计争取中央补助资金60.54亿元,自治区本级配套资金58.61亿元,完成农村危房改造48万户,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26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156.31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全区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2016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财政部组织的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中,广西综合排名全国第2位,获得国家表扬激励。

强力推进定点扶贫帮扶工作。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强化产业扶贫帮扶措施,派出“博士扶贫工作队”,全力协调解决对口帮扶的上林县6个定点帮扶贫困村“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使6个贫困村顺利实现整村脱贫摘帽。优化城镇格局促进新型城镇协调发展“十三五”以来,广西城镇化率由“十二五”期末的47.07%提高至2019年的51.09%,全区“四群四带”城镇空间格局初步形成,大中小城市与特色城镇协调发展。

以城镇体系规划为统领,顺利推进北部湾城市群规划获得国家批复,初步形成北部湾经济区城镇群、桂中城镇群、桂贺旅游城镇带、西江干流城镇带等“四群四带”城镇空间格局,完成全区19个城市和县城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

持续实施大县城发展战略。完成60个百镇示范建设项目和27个少数民族乡

建设项目,23个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建设项目将于2020年年底完成验收;另有41个百镇建设示范项目及26个少数民族乡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均达90%以上,城镇公共服务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县域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

特色县域经济不断壮大。全区特色小镇累计开工项目513个,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特色小镇核心区累计引进企业825家,涌现合浦县月饼小镇、南丹县丹泉小镇等一批产业特色较为鲜明的小镇。

三、补齐设施短板城市更加美丽宜居

“十三五”期间,广西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升级,城市承载力有效提高,城市品质显著提升,更加美丽宜居。

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2016年广西召开全区城市工作会议,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三大行动、六项试点、九大工程”,实施“163␍行动计划;开展“美丽广西␎宜居城市”建设活动,城市承载力大幅提升。2019年,全区城镇

供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8.85%98.15%、96.37%和99.97%,分别比“十二五”期末提高3.89.357.272.4个百分点,提前并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全区累计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122座、镇级污水处理厂581座,剩余的142座正在抓紧推进建设,年底可基本实现“镇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目标。全区累计建成城市道路17392.67公里,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达7.67公里/平方公里,全国排名第六名;建成城市市政桥梁2258座;建成市政公厕2648座;建成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78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52.44%;燃气普及率全国排名第九;全区18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23个示范点建设正在有序推进。

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2020年广西开始实施地下管网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大会战,目前累计建成污水、雨水、雨污合流管网2.58万公里,供水管网3.08万公里,天然气供气管网10189公里,开工地下管网3500公里,有效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有力扩大城市投资需求,为稳定全区经济增长、恢复经济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绿色人文生态城市建设成效明显。2019年全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9.28%、 建成区绿地率达34.1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32平方米,分别比“十二五”末增加4.62%、3.38%和2.93平方米;建成城市绿道超过1300公里。“十三五”期间,全区创建了7个国家园林城市(县城)、7个广西园林城市,举办了5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成功举办了第十二届中国南宁)国际园林博览会,营造

了生态宜人、景观优美的城市环境。

城市水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全区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累计建成海绵城市面积310平方公里,南宁市那考河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或基本消除率达100%,南宁、桂林、贺州3市成功入选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全区城市建成区内涝点整治工作即将全面完成,城市品质显著提升。

城市历史文化得到有效保护。全区累计划定并公布33片自治区级历史文化街区、473处历史建筑,有效延续城市历史文脉,特色城市风貌显现。

四、提升乡村风貌凸显桂风壮韵人居环境

“十三五”以来,广西持续推动“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成一大批村屯道路、垃圾处理、公共照明、改厕改厨等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不断增强。

实施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全区乡村面貌显著改善。累计完成6.22万个村庄“三清三拆”,实施3.65万个村庄基本整治型、811个设施完善型、175个精品示范型村庄整治改造,建设69条乡村风貌提升示范带,描绘出富有桂风壮韵的新画卷。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全区累计建成生活垃圾乡镇片区处理中心515个、村级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1268个,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95%以上,广西成为全国8个通过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验收的省区之一。预计到2020年年底,全区可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任务,基本消除垃圾山、垃圾沟和工业污染“上山下乡”现象。陆川县、恭城瑶族自治县两个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共200个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预计于2020年年底全面完成,阳朔县被评为全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县;累计完成农村改厕改厨各200万户,525座自然村公厕今年年底可全面完成;分别建成屯内道路硬化、公共照明项目3056个、6036个;有587个行政村获评为国家级“绿色村庄”,公布657个传统村落名录,其中280个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五、产业转型升级建筑业成为经济发展新引擎

“十三五”期间,建筑业作为广西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地位持续增强,为推进广西城乡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吸纳农村转移劳

动力、缓解社会就业压力作出了重要贡献。

建筑业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进一步增强。2019年全区建筑业总产值、增加值分别为5407亿元、1816.05亿元,比“十二五”期末分别增长83.1%、33.4%, 发展速度位居全国前列,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区GDP的比重从8.06%增加到8.6%;全区建筑业从业人员达142万人,建筑业支柱产业地位和作用不断增强。

稳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为核心的建筑业组织模式转 变,为市场注入新活力。累计实施2320个工程总承包项目,总投资额超过2731亿元;印发全国首个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范本,全区推进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接近200个,试点成效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扬。

推动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新增特级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15项,特级资质企业从2014年的2家增加至14家(17项)。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达181项。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产值突破1000亿元,位居国内省级建工集团公司队列第三位,全区建筑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积极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和装配式建筑,成功培育2个国家级装配式示范城市,有5家企业基地成为国家级装配式产业示范基地。广西列为全国5个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试点省区之一。全区建筑业“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获得海外鲁班奖2项。创新建筑业诚信评价体系、电子化招投标、智慧工地等信息化监管方式,优化建筑市场环境。质量安全工作稳步提升。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实现历史性突破。实施广西第一部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政府规章《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十三五”期间,全区未发生过一起工程质量方面的安全事故,全区有17个工程获得“鲁班奖”,有333个工程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系列奖项。

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取得重大突破。广西不断构建治欠保支长效机制,于2018年开发应用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平台(“桂建通”),在全国首创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一人一卡、全区通用”模式,获得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通报表扬。“桂建通”平台推广以来,2019年和2020年,广西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分别下降80%和50%。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成效显著。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重从“十二五”期末的17.46%提高至2019年的49.15%。颁布实施广西首部建筑节能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全区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六、深化行业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十三五”以来,广西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着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以更加高效便利的政务服务,不断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提升公众满意度,促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现国家、自治区、市三级审批监管系统实时对接,全区整体审批县(区)覆盖率达100%,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广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便利度和满意度总体评估结果位列全国第9位。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网上办”。

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自治区、市、县三级城市管理架构基本形成,全区设区市基本建成并运行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顺利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在全国范围内首个开发应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平台,全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模式获得全国推广。

建筑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进度位居全国前列;行业法治建设经验多次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自治区会议作经验交流;信访工作成效显著,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争创“人民满意窗口”排名全区第1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是答卷更是起航收官“十三五”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成效显著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周宏文

(2020年12月21日)

以一域之兴,为全局添彩。“十三五”时期,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面貌发生了令人瞩目的变化,城市品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不断优化,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十三五”时期,是贵州省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圆满完成“十三五”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各项目标任务,为顺利实施“十四五”规划打下坚实基础。

一、脱贫攻坚取得重大成果

“十三五”期间,贵州省全面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同步配套“三改”,率先开展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率先开展农村人畜混居整治等工作。累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75.1万户,实现了千万农村群众居有所安的梦想,为大量贫困群众集中精力抓生产创造了条件;累计同步配套实施改厨改厕改圈45.5万户,推进农房卧室、厨房、

厕所等合理分离,切实改善了农房基本居住功能;累计实施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30.6万户,解决了大量农村住房透风漏雨的问题,切实提升了农村群众居住质量;累计实施农村人畜混居整治7.12万户,农村人居环境得到全面改善,也深刻改变了农村贫困群众落后的居住习惯。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贫困群众住房安全得到全面保障,居住质量得到全面提升,贫困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农村危房改造拉近了党群、干群距离,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有力助推了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2017年至2019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财政部组织的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年度绩效考核中,贵州省连续三年获得全国第一。2018年作为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5个省份之一,获国务院通报表扬。

二、村镇建设全域推进

推动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全省小城镇基础设施及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全省小城镇新增城镇人口160万人,带动全省城镇化率提升4个百分点。20162018年全省小城镇建设移民安置点325个,安置建

档立卡贫困户27万人,带动2000多个美丽乡村建设发展。100个示范小城镇累计建成寄宿制学校220个、公立幼儿园157个,建成市民广场或公园127个,82个镇开展市县中小学和乡镇中小学联合办学,105个镇完成标准卫生院改造达标,92个镇建立县图书馆、文化馆分馆,93个镇建成一批体育场馆。小城镇建设发展的成效最大程度惠及民生,小城镇居民幸福指数明显提升。

以整县推进的方式,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在2018年先期选择麻江县、盘州市等10个县区作为整县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县的基础上,2019年确定了开阳县、水城县等50个县区整县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2020年全面启动其余县区整县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大数据管理模式,通过省级组织建设数字乡村生活垃圾收运数字化监控平台。推行系统数字化建设,对农村生活垃圾转运车辆实施自动定位监测,实时监控农村生活垃圾从村庄收集点到乡镇转运站直至县级处理终端全过程,实现全省村镇生活垃圾收运监管数据省市县“一张图”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实现精准管理、减轻基层负担。截至2020年11月底,根据贵州数字乡村生活垃圾收运数字化监控平台测算,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行政村覆盖率94.4%;根据全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信息系统显示,全省716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部整治销号。全省837个建制镇(含41个城关镇和城区管网覆盖的镇)已有756个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成率90.32%,剩余81个建制镇预计年底全部建成。

三、房地产发展平稳康健

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防范市场风险。“十三五”期间,贵州省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和防范市场风险工作。对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内容进行规范,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内容的通知》,重点规范开发企业在销售现场明码标价,一房一价,杜绝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行为;做好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重大风险工作,下发《关于做好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重大风险的通知》,落实地方主体责任,要求各市、县(市、区、特区)要切实承担起房地产调控和防范房地产风险的主体责任,按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原则,夯实城市主体责任,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责任落到实处。通过专项整治,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企业,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加强房屋租赁行业监管力度。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加强对房地产估价企业的监督管理,实施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管理制度。规范房地产估价市场行为,

在全省范围内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开展房地产估价企业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全省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了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等多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省级层面的联动机制。按照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发改委、贵州银保监局、省网信办、省自然资源厅七部门联合制定了《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等房地产乱象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以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为主要内容,以房地产中介行为为重点整治目标,拟通过专项整治,纠正和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适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坚决取缔一批“黑中介”,有效遏制房地产中介行业乱象,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建立健全房地产中介市场管理长效机制,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民生福祉持续增进

“十三五”期间,贵州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十三五”规划的目标要求,抓住国家大力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战略机遇,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列入全省“十大民生工程”和小康指标强力推进,切实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全省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138.58万户,占“十三五”棚户区改造规划130万户的106.6%,超额完成“十三五”明确的规划任务。2016年至2018年,贵州省作为棚户区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省份,连续三年获国务院通报表彰。三年来,获得国家下达奖励资金共34.05亿元,各年度奖励资金总额在全国排名前列,全省累计获得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补助资金665.92亿元,较“十二五”获得中央资金总量511.36亿元增长30.23%。不断健全和完善住房公积金监管机制,提高了资金管理使用效率,建设了涵盖多种服务渠道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提升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作用。截至目前,全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2886.70亿元,提取总额1608.36亿元,贷款总额2028.99亿元;“十三五”期间,共归集1780.83亿元,提取1108.13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10.68亿元,均超过了“十三五”前历年总和。

城市建设提质扩容“十三五”以来,贵州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

污水垃圾等市政环保领域投入逐年增大,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现从“无”到“有”,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深入人心,道路、供水、排水、燃气、公共停车场等市政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市政基础设施系统化水平明显提升。

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快速提升。全省城市(县城建成生活污水收集管网4642公里。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提高到434.6万立方米/日,比“十二五”末增长80.02%。

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不断完善。全省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理能力达到2.5万吨/日,转运规模达到2.24万吨/日,分别比“十二五”末提高94.3%、180%。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54.5%。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明显。全省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已整治完成并全部消除黑臭。城市供水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全省城市(县城)新增供水规模298.15万立方米/日,较“十二五”末增加80.8%。

节水型城市创建深入推进。凯里市成功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遵义市、安顺市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现场考核,全省节水型城市数量将从“十二五”末的1个提升到18个。

海绵城市不断提质扩容。贵安新区国家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顺利通过验收评估。全省建成“4个100”海绵型示范项目,设市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市政道路体系不断完善。全省城市(县城新增市政道路4000公里,较“十二五”末增加57%。

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有序推进。六盘水市国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成效明显,全省建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188公里。

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加速推进。每年新增城市公共停车位约3万个,“十三五”期间共增加约15万个。

五、建筑业产值提速增效

经济支撑作用明显。2019年,全省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714.89亿元,产值同比增速11.6%,高于全国平均增速1.6个百分点;增加值完成1517.06亿元,增速10.6%。2020年前三季度,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发展,全省建筑业总产值2658.9亿元,同比增速5.8%,高于全国平均增速2.4个百分点。贵州省建筑业增加值完 1046.81亿元,占全省GDP比重8.3%,增速3.4%。全省资质以上企业数量不断增加。省内企业有施工单位6397其中,特级资质13家,一级资质107家,二级资质1077家,三级资质2099家,专业承包企业3101家),监理单位215家,设

计单位363家,勘察单位166家,造价咨询企业33家,劳务企业1861家,招标代理企业343家,城市园林企业74家,检测机构379家,商混企业228家,施工图审查机构17家,起重机械设备企业39家,机械检测企业7家。

建筑工程产值占比大。贵州省建筑业市场仍以建筑工程为主。2019年,建筑工程产值完成3196.47亿元,增速12.2%,占全部建筑业总产值比重86.04%;安装工程产值完成324.44亿元,增速7.6%,占全部建筑业总产值比重8.7%;其他产值完成193.98亿元,增速8.6%,占全部建筑业总产值比重5.26%。

建筑行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全省从业人员60.9万人,其中注册类人员38.6万人,非注册类人员22.3万人。全省一级注册建造师10183人,二级注册建造师46491人,一级注册建筑师876人,二级注册建筑师977人,注册监理工程师3165人,建筑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11.69万人,特种作业人员1.65万人,施工员、机械员、资料员、安全员等各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总数突破18万人。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成效显著。贵州省高度关注农民工的就业与收入,尤其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运用大数据监管方式监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目前,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监管实名制登记项目6470个,其中在建项目3876个,完工项目1841个,停工项目753个,实名制登记工人总数为52.88万人。今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追回农民工工资13497.49万元;会同人社等部门查处案件28件,追回农民工工资5577.67万元。

开展劳务就业扶贫工作。全省房屋市政领域累计开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岗位18.76万个,实现就业5.58万人。

大力推进磷石膏推广应用。2018年9月印发《贵州省磷石膏建材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发布了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目录。2019年年初,组织编制并发布了《磷石膏建筑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这是全国第一部专门针对磷石膏建材工程应用的地方标准,指导并督促贵阳市、黔南州两个重点推广地区制定高于全省要求的推广政策。同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磷石膏装配式农房技术研发和攻关,将磷石膏建材推向农村市场。

六、工改取得阶段性成果

自2018年国家启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以来,贵阳市作为试点城市紧扣改革要求,取得长足进步。2019年,该项工作在全国全面推行,贵州省在“四个统一”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统一审批流程。贵州省正在进一步精简优化审批事项,通过“简、转、并、

放、调、合”力争将审批事项在去年84项的基础上继续压缩至70项以内。同时,根据项目类别、投资规模等,进一步分类优化审批流程。另外,有序推行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和联合测绘,基本建成省级与部分市(州)联合审图平台,正在推进与相关系统互联互通。

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目前,省审批监管系统已建成上线运行审批管理、监督考核、统计分析、工作管理、综合查询、运维管理、数据交换、个性化定制、中介超市、信用信息平台、综合评价、多图联审监督12个子系统。省审批监管平台与省自然资源厅“一张蓝图”、省政府政务中心政务服务网、省发改委投资在线监管平台、信用云平台等相关行业系统实现横向互通。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率由7月份的3.6%提高到28%,提升了24.4%。另外,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率31.7%,接近全国平均水平33.7%。截至12月15日,市(州)审批管理系统申报项目13113个、办件24677件、办结22299件。

统一审批管理体系。初步建成“一张蓝图”信息平台,基本建成“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并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有序推动全省“1+9+N”(1是省政务服务中心、9是9个市(州政务中心、N是县级政务中心)窗口服务运行,审批业务办理不断增加。印发了《贵州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指导意见(试行)》,并在全省审批管理系统配置相关审批程序,确保贵州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快速审批。

统一监管方式。稳步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完善信用记录,积极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的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正在推广应用,对中介服务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管。有序推进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广电等市政公用服务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实施统一规范管理,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

新格局,新使命。迈入“十四五”,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结合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纲要,继续围绕脱贫攻坚、生态环保、风险防范、城镇建设、乡村振兴、民生实事等重点工作,抓具体抓深入,以崭新的面貌、昂扬的姿态去书写更多、更好的“贵州答卷”。

潮起海之南逢盛世扬帆自贸港开新篇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霍巨燃

(2020年12月21日)

“十三五”时期,在海南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精心指导下,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注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团结带领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入心入脑全面贯彻落实《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在突出抓好疫情防控的常态化同时,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实干担当、久久为功,全力以赴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落地,既定目标任务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新成效。

一、推动实现海南人民住有所居

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强房地产调控和转型发展,建立健全与居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的住房保障体系,全省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城乡居民住房水平稳步提高。2019年年底,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3.3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4.62平方米,分别较2015年增长6.7%、21.5%。

建立健全符合海南实际的住房保障体系。“十三五”期间,累计改造建设城镇棚户区住房10.41万套,是国家下达任务的115%;实施完成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1.74万套,是国家下达任务的2.24倍。近年来,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均在全国名列前茅。开工建设公租房8.28万套,分配入住7.52万套,累计已发放住房租赁补贴3.9万户,基本实现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房地产市场持续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加快房地产产品结构调整,大力发展10种鼓励类房地产,稳步推进安居房建设试点,产品品质不断提升。近年来,随着海南利好不断呈现,全省房地产市场未出现大起大落,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由2017年的最高点49.8%降至当前的39.8%,房地产“一业独

大”态势逐步得到扭转。建立运行全省住房租赁服务信息平台,推动落实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积极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进一步完善。

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益稳步提升。2019年年底,全省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960.02亿元、提取526.8亿元、发放个人贷款516.6亿元,使用率、个贷率分别达到91.91%和82.06%。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有序推进。2019~2020年,全省计划改造247个老旧小区、惠及2.67万户。目前,所有小区已全部开工建设,41个小区(0.39万户)已完成改造任务。

二、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管理品质提升

着力弥补城乡基础设施薄弱环节,加大建设改造力度,城市品质、韧性不断增强,城乡面貌绽放新颜。

市政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2019年年底,全省城市道路长度达到5549公里,比2015年增长84.1%;建成区路网密度9.82公里/平方公里,比2015年增长53%;城市燃气普及率、用水普及率、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6.95%、97.95%、88.72%、100%,分别比2015年提高0.95个、1.7个、17.23个、

0.23个百分点;累计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超过100公里,海口市在全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绩效考核答辩中获得第二名。

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2019年年底,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和绿地率分别达到1.93万公顷和36.02%,分别较2015年增加290.2%和2.4个百分点。公园个数 达到155个,较2015年增长70.3%,儋州市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全省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98.5%,稳步推进燃气下乡“气代柴薪”,农村居民燃气普及率达到95.13%。农村地区“户清扫、镇转运、市县处理”清扫保洁收运体系实现全省全覆盖,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3%。琼海、琼中以及三亚市月川生态绿道成功申报“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45个村庄入选全国第四、五批传统村落名录,55个村镇获评“第五、六届全国文明村镇”。

城市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海口市入选开展城市体检样本城市。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与“双城双修”,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生态修复成效显著,让人民群众“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其中,三

亚市成功申报第二批全国海绵城市试点并顺利通过绩效考核,“双城双修”经验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向全国推广。加快推进海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园林绿化建设数字化管理,推动市政管理安全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抓实落细绿色发展成效显著

以装配式建筑发展和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建设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发展的主要抓手,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2017年以来,海南省从政策引导、技术体系建设、产能布局、交流合作和试点示范等方面,全方位推动装配式建筑跨越式发展。建成构件生产基地13家,审定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8个。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和符合条件的社会投资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其中2020年通过评审确定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面积已达到1098万平方米,分别是2019年的2.5倍、2018年的13.3倍。

生活垃圾设施处理能力大幅增强。完成扩建和新建9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满足当前生活垃圾处理需求,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设施处理能力显著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开局良好,海上环卫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绿色建造方式快速发展。大力推广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全面实施商品住宅全装修制度。绿色建筑政策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住宅建筑全面实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绿色建筑推广比例达60%。2016年以来,全省累计新增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项目1302个,总建筑面积5767万平方米,新增绿色建筑标识项目101个。

四、稳步优化行业管理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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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20211225:住建局局长及“笔杆子”2020年公开发表的讲话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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