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笔同道公文写作范文宝典:www.xiebitongdao.com玉溪镇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2020年12月28日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关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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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法治玉溪”建设工作,为全镇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将玉溪镇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全面建立健全完善党内各项工作体制机制
(一)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强化玉溪镇党委的主角定位,始终将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任组长的双组长模式,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全镇各村、社区总支书记,镇直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带头信法、坚决守法,严格执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司法所,由司法所负责法治政府创建工作资料收集。
(二)优化党内各项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监管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运行在阳光的轨道上。
(三)完善党内各项工作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了玉溪镇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党政班子成员多次研讨制定了详尽的工作举措,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任务要求和职责措施,并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内容。在全镇的普法动员大会上,镇党委、政府与各行政村、单位签订了普法目标责任书,实行阶段性目标管理,督促村“一把手”亲自抓总,推动民主法治村创建与美丽乡村建设、平安建设等中心工作相结合。
二、努力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法治政府建设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玉溪镇人民政府紧紧围绕《道真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历史和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断推动依法治理和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一是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党的领导,抓住“关键少数”,落实政府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政法委书记任副组长,镇直相关工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落实了法治政府建设按年度向县政府及镇党委、镇人大报告制度。三是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镇人民县政府每年都研究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召开了工作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发展、脱贫攻坚、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三、全面细化工作措施,全力保障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积极推进并联审批、网上审批等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审批清理结果,共清理保留行政许可审批项目3项。二是推行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制定了《玉溪镇关于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和《玉溪镇替岗首问负责等制度》,规范了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流程、行政许可服务、行政许可受理场所建设与管理以及监督评价。三是对我镇清理编制的“一表两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经清理审核,保留了乡镇行政权力及责任事项85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给付6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处罚4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检查7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权力49项),并向全社会予以公布。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建立健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中,严格限制新设行政审批事项或增设行政审批环节,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维护法治统一,做到政令畅通。
(三)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一是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健全决策机制,明确决策程序,规范会议制度,严格公文审批。健全和推进了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了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二是完善行政决策监督机制。切实推动社会公众依法有序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三是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了律师参与的法律顾问制度,并将法律顾问费纳入财政预算。确定了征地拆迁、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重大决策,必须由法律顾问审查,出具法律意见后经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的工作机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组建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玉溪执法分局,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为主行政权力集中行使,强化了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生态环保、农业等综合执法,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解决了多头执法等问题,不断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规范行政强制执行程序,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持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二是按照省、市、县要求,积极围绕确定的范围和重点,采取各行政执法单位自查、评查工作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全面、彻底、认真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点评查了住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保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执法案卷。三是积极配合上级运用“云上贵州”平台,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平台,录入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和我镇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切实推动了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行政诉讼中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资料;严格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司法建议,落实司法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凡涉及玉溪镇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时镇长均出庭应诉;健全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提高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二是认真履行审计监督。支持审计部门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重大项目、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资金等的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履行财政、审计、监察机关处理决定,整改落实有关问题。三是严格落实问责机制。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群众举报投诉和信访案件,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做出处理,严格行政问责,落实问责机制。四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制定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提高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全面性、规范性、便捷性和及时性。对公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及时研究并迅速予以回复。2020年受理一起公民申请公开玉溪镇行政信息,我镇依法及时予以受理和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