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笔同道公文写作范文宝典:www.xiebitongdao.com区监察委员会关于民生领域监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全面落实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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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监察委员会关于民生领域监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各级监察委员会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这一政治任务和决策部署,现将我区民生领域监察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民生领域监察监督工作情况
2018年区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立足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自觉把区监委工作置于“两个大局”和“国之大者”中统筹考虑抓细抓实,紧紧围绕以脱贫攻坚为重点的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开展监察监督,严厉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帮助化解群众“急难愁盼”之事,推动监察监督下沉延伸,为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和清廉乡村建设不断赋能。
(一)凝心聚力加强监督体系建设,不断夯实民生领域监察监督基础
完善监督网络架构。按照全省民生监督“省市县乡村五位一体”上下联动一盘棋的工作要求,区监委从建立完善监督网络架构“四梁八柱”入手,不断提高组织效能和联动能力。一是建立XX区民生监督工作指挥部,由区监委主任任指挥长,两名区监委副主任任副指挥长,其他监委委员分任指挥部下设各小组组长。二是指定第四纪检监察室负责全区民生领域监督工作的统筹指导、统计分析、工作协调,监委各室组全力支持配合。三是在全区镇(街道)一级设立14个民生监督组,村(居)一级设立138个民生监督小组。由区监委班子成员任包保联系镇(街道)民生监督组指挥长,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任各民生监督组组长,镇(街道)监察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各组成员3至5人;村监委会主任任民生监督小组长,村监委会其他成员作为民生监督小组成员。全区共有约400人在不同岗位开展民生监督工作,监督力量日益壮大。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区监委建立健全四个方面的监督长效机制,实现全过程完整闭环,确保监察监督质效。一是建立健全层层包保机制。区监委班子成员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包保联系镇(街道),既具体牵头组织开展监察监督,又督促指导镇(街道)抓好日常监督;各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包保联系各村(居),村(居)监委会包保各村民小组,形成齐抓共管格局。二是建立健全部门自查机制。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在开展民生各个领域的专项监察、专项整治、专项监督等工作前,区监委组织召开相关职能部门专题会议,督促各单位(部门)充分履行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梳理收集资料,扎实开展自查工作,并向区监委提交自查报告。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共召开监察监督工作专门会议20余次,督促区直单位(部门)向区监委提交自查报告130余份。三是建立健全协作联动机制。坚持“室组地”联动模式,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道)监察办公室相互配合,充分融合,全区14个民生监督组按照“地域相邻、优势互补”原则,整合组建7个区域联动协作组,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开展民生监督交叉检查工作,着力解决各镇(街道)监察机构力量薄弱和基层“同村同宗同族”监督难的问题。四是建立健全“回头看”工作机制。为确保监督效果持续,防止问题反复,区监委坚持“回头看”常态化,对前期交办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群众评价等情况均要开展“回头看”检查。
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区监委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学习掌握各项民生政策。积极按照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能力建设三年规划要求,通过全员培训、业务大比武、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上讲堂、执纪执法人才“双千”工程、监察机关文化建设等方式,努力把监察干部打造成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监察铁军。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共召开区监委委务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90余次,学习上级讲话及会议精神、相关政策文件120余次,全员培训850余人次,5人被纳入省市执纪执法“双千”人才库。
(二)持续发力督促落实民生政策,切实保障群众利益不受侵害
扎实开展民生专项监察。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根据上级对专项监察的统一安排,区监委紧盯重大民生项目和资金,坚持“见人、见资金、见项目”的工作方法,从民生项目、民生资金源头开始,全过程、全方位查找问题、发现线索、查办案件,实现了监察机关从被动“等线索”向主动“找线索”的重要转变,先后开展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资金、农村“组组通”、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乱收费、农村安全饮水等10余项专项监察和“回头看”工作。共发现问题196个,整改问题196个,移送问题线索32个,政务处分14人。
常态化开展“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为主动收集掌握群众所思所想所困,丰富拓宽问题反映渠道,及时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区监委班子成员每年都要集中一段时间,带队下沉到各村(居)走村访寨、明察暗访、带案下访与定点接访,重点监督扶贫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矛盾意见集中的各类问题,助力全区脱贫攻坚工作圆满成功。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区监委班子成员共走访村(居)130余个,访问群众2400余人次,其他监察干部走访群众2300余人次,收集各类有关信息850条,其中一般性问题784条,现场办结问题39条,移送涉及脱贫攻坚问题线索20个,政务处分3人。
认真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按照国家、省、市监委关于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要求,区监委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将4方面21项整治内容责任分解到全区44个部门和14个镇(街道),明确每一个整治项目的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强化责任落实,实行台账管理,全力推进问题整治。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共收集各类问题424个,整改424个,督促各单位化解处置信访问题84个,出台建章立制类文件32个。在整改过程中,由区监委会主任对12个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开展集中约谈,对整治工作履职不到位的3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严格开展“四要五严禁”行为规范检查工作。坚持把贯彻《贵州省国家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落实惠民政策行为规范》作为服务保障脱贫攻坚、规范国家公职人员行为的重要举措,深入落实申报制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每年定期开展国家公职人员、村(居)干部落实惠民政策申报。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共组织全区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干部进行申报9000余人次,涉及享受非普惠制政策国家公职人员70人,村(居)干部215人,整改纠正申报不实国家公职人员23人,取消不符合条件享受1人。
全面开展“数据铁笼”异常数据核查工作。充分运用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搭建的全省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系统,通过数据比对,深挖隐藏在数据中的问题线索,实现对民生项目资金实时监督和监测预警,及时发现数字脱贫、虚假脱贫、侵占冒领、多发错发等可疑数据。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通过贵州省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系统收到的异常可疑数据1462条,内容涵盖老年补贴、死亡保、养老保险等方面的信息,组织督促有关单位核实1462条,帮助追回违规领取资金20余万元,问责处理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