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30: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总结汇编

2022-10-24 10:52:16 137

文章导读

携笔同道公文写作范文宝典:www.xiebitongdao.com目录1.劳动保障监察大队X年度工作总结2.劳动保障监察大队X年度工作总结.........................43.劳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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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劳动保障监察大队X年度工作总结

2.劳动保障监察大队X年度工作总结.........................4

3.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年终工作总结..........................7

4.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X年工作总结.........................9

5.X年度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总结...........................12

6.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X年工作总结......................15

7.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上半年工作总结.....................19

X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省、州治欠保支文件精神,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责任,着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劳动保障工作,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大力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监管机构。为全力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及时调整了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召开了工作联席会议,对全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具体安排部署,层层签订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工作职责,做到了任务到位、措施到位、职责到位,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支付措施落地。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取得实效,同德县制定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将治欠保支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明确各单位治欠保支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加强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监督管理的实施细则》《建设单位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的实施细则》《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办法》和《被拖欠工资生活困难农民工救助办法》等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的用工管理,为清欠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全县治理欠薪工作形势总体平稳向好。

(三)加强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保证金制度。深入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有效遏制了拖欠行为。施工企业按合同总造价X%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未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的,工程实施部门不核发开工许可证。X年全县共有X家施工单位按规定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截止X月X日,共缴纳金额为X万元,并且未发生因拖欠工资而动用工资保证金先行垫付工资现象。到目前返还X家施工单位缴纳的保证金,返还资金金额达X万元。

(四)加强政策宣传,切实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法律“十进”“全国普法日”“安全生产月”及各类招聘会等平台,印发相关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并设立咨询台。期间,共发放《劳动法》、《工伤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等宣传材料X余份,现场解答X人次;全县X处建筑施工工地张贴了农民工维权告示牌,为农民工举报投诉维权提供有力渠道。

(五)加强巡查力度,确保工资及时支付。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及早介入,常态化开展劳务用工专项检查工作,未发现单位强迫农民工超负荷工作、使用童工等违规违法现象。

X年共检查用人单位X家,其中检查全县工地X家,企业X家。签订农民工劳动合同达X人,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逐步提升,劳动合同签订率达X%。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覆盖面达X%。今年我县X家项目施工单位,X家施工单位设立及到劳动监察备案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X家施工单位未到劳动监察备案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县政府特别重视此项工作并下发了《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县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落实情况督查的通报》,现已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整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上访X起,上访人数达X人,总金额为X万元。通过协调、受理,对上访的X起农民工均已发放工资,发放资金总额X万元。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X人,参保金额为X万元。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X人,参保金额为X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存在的问题。虽然我县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部分项目施工单位未设立及到县劳动监察备案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款和工程款两条线支付难度大,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推进缓慢。二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进程较慢,所有在建工程均按合同总造价X%标准缴纳,当发生多人次或大额欠薪案件时,缴存的工资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全部的欠薪金额。三是随着农牧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私人住宅修建不断增多,招用农民工人数不断上升,私人住宅建设领域欠薪问题凸显。由于对私人住宅的建设缺乏监管依据,工资保证金征缴难度较大。四是用人单位和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部分施工企业缺乏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法律意识,部分农民工不知法、不懂法,更不懂用法律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发生拖欠工资问题就集体上访,甚至发生过激行为。五是用工不规范,农民工流动性大,一些建筑企业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采取项目部、班组、“包工头”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协议,或“包工头”与农民工口头约定工资报酬。有的用人单位因农民工流动性大,不办社会保险。一旦拖欠工资发生工伤、工亡现象,农民工手中无欠条、无劳务合同、联系无方式,讨要工资难、工伤赔付难。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一要加强对建筑领域劳动用工的监管力度。要强化工程项目审批管理。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规范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严禁施工单位先开工后补办审批手续。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的施工单位,负责审批的部门不得批准其新项目开工建设,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工程项目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二加强对施工项目的日常检查。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深入项目主管单位、项目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项目挂靠承包、违法发包、转包、分包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认真核查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明确农民工实名制信息;严格落实施工过程结算制度。全程监督施工单位按月全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督促施工单位采用银行代发方式支付工资,严禁施工单位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上的资金挪作他用,确保从源头上杜绝欠薪问题;二要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充分利用微信、条幅、展板、维权告示牌、电视宣传专栏等各种宣传媒体,深入宣传和全面落实《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营造良好的用工和维权氛围。同时,切实有效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加强各行业职责的监管力度,积极处理好各类欠薪问题,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使全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再上新台阶。

X年度,在局党组正确领导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劳动保障中心工作,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积极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用人单位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等相关工作,未发生一起农民工因讨薪而引起的越级上访事件,未发生一起因农民工讨薪而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在市对县现将X年度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X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今年以来通过种类咨询活动和送法入企等方式积极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X批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X余份,接受群众咨询X余人次,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同时,在日常巡查和案件查处过程中,遵循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了辖区内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行为。

二是认真做好常规检查工作。认真清理人力资源市场。自X年X月X日至X月X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秩序专项行动,共检查了各类用人单位X家,劳务服务公司和劳务派遣单位X家,发现问题后现场指出并要求整改,有效改善了我县的人力资源市秩序,取得了预期效果。日常巡查快速推进。日常巡查工作是劳动保障监察主动执法的重要方式,为加强日常巡查工作,今年我队专门成立了日常巡查办公室,主要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设施工企业进行日常巡查,深入了解各用人单位的遵守劳动法情况,并通过和用工单位负责人和广大劳动者座谈、调查询问等方式,认真讲解关于国家当前劳动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对有可能造就劳务纠纷的事态时时敲响警钟,及时责令纠正,有效抵制了各类违反劳动法规的事件发生。书面审查扎实有效。今年来,我队共完成X个行业X家用人单位书面审查工作,实现了年度安排目标。

三是认真做好举报投诉调查工作。认真做好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工作。对劳动者投诉上访案件严肃认真查处,做到接案一起,受理一起,结案一起,今年桂阳县“清欠办”及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有效组织各极各部门共同办结各类劳资纠纷诉案件X件,追回各类资金X万元,惠及X人(其中:涉及工程款、材料款、个人对个的劳务款、债务款等非劳动关系案件X件,化解率X%,追回资金X万元,惠及群众X人;工资拖欠案件结案X件,结案率X%,追回劳动者工资X万元,惠及群众X人。今年以来,共移送公安机关X件,批捕X人,为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X万元,对正在拖欠和正想拖欠的不法分子形成震慑作用,保障了社会大局稳定。

四是认真做好其他基础工作。在全力推进各项常规工作的同时,同步推进纪检监察、扶贫、文明城市创建、安全生产、党建、学雷锋志愿服务、诚信体体系建设等工作,实现了业务与其他基础性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二、X年工作计划及思想

1、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专项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充分发挥“一册三机制”制度。统一各行业主管部门全面建立劳动用工实名花名册、落实交存工资保证金机制、落实农民工工资直发机制、落实“黑名单”管理机制,确保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国检中合格。

2、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继续联和其他部门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重点到用工较集中、数量大的企业进行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法守法意识,继续推进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

3、创新工作举措,拓宽维权渠道。一是完善“两网”化建设,推进属地管理。保证各乡镇街都有监察网格员,确保标的额小、简单的案件在乡镇层面及时化解。二是建立法律援助的协调沟通机制。与法律援助中心无缝对接,设立绿色通道,无偿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引导讨薪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劳资纠纷。指导劳动者增强维权意识。帮助农民工取得欠条等相关直接证据,引导其依法、理性维权。

4、公布企业诚信信息。集中曝光一批欠薪典型案例,实施省市县三级联动和联合惩戒,依法把欠薪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一批劳动保障诚信企业,发挥正面典型示范作用,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让失信企业处处受限、诚信企业处处受益,在全县上下形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强大震慑和高压态势。

5、继续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管工作。联合住建部门,落实按月支付工资、总结和推广农民工档案管理、施工现场维权公示等好的做法,疏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日常处理机制,以更有效的措施、更严格的监管来推动该项工作。

三、工作措施

在下步工作中,将继续把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大清欠治欠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清理与防范并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止在建和新建项目发生新的拖欠工资现象,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迅速启动“两个清欠”活动。以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桂阳县X年清理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大规模开展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双清欠”活动。

(二)坚决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一是落实建设单位责任,严格依法发包工程。X.严厉打击非法施工行为。X.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行为。X.严厉打击建设单位指定分包行为。二是规范工程承包行为,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X.严厉打击转包行为。X.严厉打击扩大劳务分包行为。X.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行为。X.严厉打击挂靠行为。三是加强建筑劳务管理,规范劳务用工行为。X.落实用工单位责任。X.推行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X.全面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制度。四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X.主动公开市场主体诚信信息。X.严肃查处建设单位违法违规行为。X.严肃查处施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

(三)创新推进政府项目管理模式。重点实施四项制度,破解“发钱难”。一是实施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制度。施工企业中标后,业主方按规定比例将部分工程款拨入施工企业在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专项支付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运行,当账户余额低于工程标额的X%时,开户银行会向住建、人社部门提出书面预警,及时督促追拨资金,确保“有钱发”。二是实施农民工工资委托银行代发制度。全县统一推行,农民工工资发放实行银行代发制,由施工单位为农民工办理实名制银行卡,按月考核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最后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由银行划拨。农民工由拿年薪变拿月薪,确保及时发。三是实施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锁定人头,固定考勤,做到用工实名制管理,实现对农民工用工信息的实时监管,确保发给本人。四是实施农民工欠薪银行授信代偿制度。当出现施工企业无法支付、包工头逃匿等情形时,由施工班组登记造册、农民工本人签字,经总承包企业、项目主管部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审核认定后,工资准备金专户银行在授信额度内先行将工资支付给农民工,确保不拖欠。

(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基层基础工作。认真遵照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基层基础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紧紧抓住劳动保障监察基层基础建设的“牛鼻子”,坚持以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中心所为依托,大力开展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建设和网格化管理工作,在全县每个乡镇(街道)都设立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心下移,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建立起县城、乡镇(街道)两级劳动监察管理网格,形成管理规范、运转有序、保障有力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确保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整体水平迈上新台阶。

今年以来,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持“宣传、服务、监察、维权”的工作理念,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查处各类违法案件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作用,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形成了全队上下凝心聚力、齐抓共管、齐头并进的工作格局,实现了各项目标任务的有序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X至X月份,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X起,协调处理案件X件(其中提前介入调查X件);立案调查X件,结案X件;处理群体性追讨工资事件X起;共为农民工追讨工资X余万元,涉及农民工X余人,法定结案率X%。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X次,共发放宣传资料X余份,通过宣传活动,提高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增强了劳动者合法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自觉性,为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按上级业务部门要求,较好的开展了X次专项行动,一次是X月份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为农民工追讨工资X余万元,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一次是X月份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促进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改善和用工行为的规范,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营造了一个健康有序的就业环境;一次是X月份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共检查X家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普遍上升,没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劳动保障执法检查用工单位共计X户,其中建设领域X户,涉及劳动者X余人;餐饮服务行业X户,涉及劳动者X余人;制造业X户,涉及劳动者X余人,批发和零售业、居民服务业等X户,涉及劳动者X余人。加大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情况整治工作。在X月X日和X月X日召开了X次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共同研讨并制定了X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工作方案。并在X年X月X日至X月X日,会同绩效考核办对各项目主管部门开展治欠保支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在建工程项目X个,并进行了通报。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和退还情况:为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管理,保障被拖欠、克扣的农民工劳动报酬及时支付,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我大队严格按照《建设领域务工人员劳动报酬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城政办函[X]X号文件要求,开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工作,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全县共有X个工程建设项目交存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共收缴保证金X万元;退还X家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X万元,保证金专户现结存X万元。今年我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平稳有序。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是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条件。为提高我县劳动保障专、兼职监察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我们每月组织一次业务集中培训,每天抽出X小时自学理论知识,互相交流经验,以提高监察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提升案件办理水平和为群众答疑解难的能力,增强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前瞻性,组建一支善打硬仗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

(二)加强宣传,强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我们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促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用工和自我维权的舆论氛围;二是利用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基础,加大对用人单位的动态监管,从源头上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在开展宣传活动中,将发放宣传资料和提供维权服务相结合,直接到用人单位、农民工集中地进行劳动法律、法规讲解,通过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方式加强法律宣传,促使用人单位牢固树立遵纪守法、依法用工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维权意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劳动违法案件的发生。

(三)及时开展各类专项检查。针对各类行业的用工特点,我们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提出“突出重点、主动出击、预防为主、查防并举”的指导方针,形成了“隐患问题提前查、普遍问题全县查、重点行业专项查、重点地区重点查”的基本工作方式,及时开展各类专项监察工作,把可能发生劳动纠纷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建立健全复杂、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具体执法过程中,我们在建立健全主办监察员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入了对复杂、重大案件的集体讨论制度,对复杂、争议案件采取集体协商的办法,集思广益,落实集体责任制,使依法行政责任进一步得到升华。

(五)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及时维护社会稳定。我们在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中,坚持“提早介入,教育疏导,区别对待,快速处理,就地解决”的原则,对特殊案件进行优先处理,提早判断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和状态。采取灵活务实的方法,及时解决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企业用工不规范现象任然存在。一些家庭作坊式企业和无明确主管部门的企业,劳动用工不规范,劳资纠纷多,管理难度大。建筑行业的部分企业仍存在非法承包,劳动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不规范,造成拖欠工资,处理困难。

(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编制少,人员缺乏,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监察工作的进一步提高,难以适应社会发展要求,急需扩编补充办案人员。

(三)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不够默契,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涉及到多个领域,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在有些专项行动中,公安、工商、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需联合行动,但现实还不尽如人意。

(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监察,由于法律法规没有赋予劳动部门强制执法手段,只限于限期整改,不整改才能进行行政处理处罚,不交罚款只能申请法院强制进行,执法中过程程序繁多,时间长,难以及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在局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支队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劳动保障中心工作,结合全年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案件为突破口,积极工作,奋发进取,在各职能部门和各业务科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经过全体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日常维权工作。X年以来,支队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日常维权工作,及时受理和回复各类举报投诉,严格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重点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规章制度制定、休息休假、工资发放、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以及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X余户,涉及劳动者人数为X万余人次;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咨询X余人,市长热线X余件;参与处理突发事件X余起,涉及X余人;追讨工资X余万元,涉及X余人,在全市范围内查办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进一步树立了劳动保障监察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日常监督监察和各类专项检查圆满完成。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今年以来,支队坚持对用人单位进行日常巡查。同时,先后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检查》、《女职工及未成年人劳动保护专项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建设领域农民工资支付情况摸底排查活动》等专项行动,并邀请了新闻媒体共同参与,对一些问题比较突出的用人单位予以曝光,有力地维护了劳动力市场的正常秩序,劳动者就业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三)依法全面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能。针对全市用人单位依法履约能力与法律的“刚性”规定之间矛盾日益突出,劳动关系调整的方式从注重事后查处转变到监管与服务并重等问题,支队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为先的理念,在努力改进和创新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日常巡查、举报投诉调查、专项检查和书面审查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为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高标准落实到位,支队通过充实队伍力量,并定期组织监察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论、建立重大违法案件集体讨论和案例分析工作制度、参加省厅业务培训等,来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四)建立健全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保护相关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厅相关文件精神,X年X月,我们结合本市实际拟定了《郴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管理办法》和《郴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管理规定》(以上两个文件已再会签中);X月份,召开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及相关政策解读会议,分别对相关文件进行解读,组织各县市区劳动监察大队对文件进行学习,进一步促进政策的理解和实施;年初,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建立起农民工工资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当发生农民工恶意欠薪事件时,报市政府申请启动周转金,切实保障职工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五)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X年上半年,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厅、省编办、财政厅《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X]X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强劳动保障执法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郴人社发[X]X号),该文件的出台并下发到县市区后,我支队成立调研小组,先后在汝城、桂东、安仁、永兴等地进行调研,从机构建设、基层执法力量、财政经费保障、队伍建设、“两网化”管理等方面,充分了解各地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采取有力措施帮助和督促各县市区抓好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和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六)实现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查处、督办。面对因采取极端手段维权,致使出现恶性劳动维权案件等情况,结合我市实际,今年下半年,支队开始负责起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报告制度。制定过程中,对“重大”案件的界定、上报程序,督办形式等几经讨论,并将讨论稿下发至各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征求意见,于X月份印发了《郴州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报告制度》(郴人社发[X]X号),要求各县市区发现重大违法案件时按规定及时上报,支队将根据具体情况对案件进行实时督办,争取妥善处理因劳动保障违法引发的案件,及时化解各类矛盾,防止因劳动保障违法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等。

二、目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原因

(一)《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X]X号)中将缴纳农民工工资证明取消为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材料,而改为日常监管内容。该措施增加了劳动保障监察日常监管工作量,同时增加了农民工欠薪案件的处理难度,不利于农民工权益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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