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笔同道公文写作范文宝典:www.xiebitongdao.com关于建立防返贫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为切实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防止致贫返贫长效机制,按照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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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防返贫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
为切实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防止致贫返贫长效机制,按照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和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现就防止返贫致贫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新时期扶贫开发的重要战略部署,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头等重要位置来抓,健全涉农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分层分类做好帮扶救助,保障好基本生活,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推动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和工作体系逐步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用乡村振兴统揽新发展阶段“三农”各项工作,接续支持发展产业、建设基础设施、改善公共服务等,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留空挡,政策不留空白。
二、工作机制
(一)实行贫困对象动态监管,实现贫困人口精准管理
1.强化扶贫对象识别动态管理。充分运用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市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对标国家“两不愁三保障”要求,每年开展贫困人口信息动态调整,完成贫困户脱贫在系统内的标注工作。搞好贫困人口自然增减及因病、因灾等原因致贫、返贫户的识别,抓好新增识别贫困人口比对和录入工作,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动态管理。对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及时落实帮扶责任人,不漏一户、不落一人。逐户制定帮扶计划,精准落实帮扶措施,确保如期脱贫。(牵头单位:区扶贫办,责任单位:各行业扶贫部门,各乡(场)、办事处)
2.加强扶贫对象常态统计监测。常态化跟踪监测稳定脱贫户产业就业、家庭收入、生活状况,对照贫困退出标准查漏补缺,及时更新、修正、完善贫困对象基本信息,实施精准管理,提高数据信息质量和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区扶办,责任单位:各行业脱贫部门,各乡(场)、办事处)
(二)突出抓好产业就业,促进持续稳定增收
3.支持企业、个人发展扶贫产业。结合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带建设,区财政投入1200余万元,采取个人投入一,政府补贴一,“一比一”以奖代补的方式撬动社会资本,争取综合投入2500万元以上,建造产业扶贫基地,构建长效带贫机制,巩固提升脱贫成效。产业扶贫基地投入生产后,政府连续10年每年按一定比例收取财政投入资金建立扶贫帮困基金,用于困难群众的帮扶和救助,10年后产业扶贫基地归社会资本所有。(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场)、办事处)
4.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并投身产业扶贫,充分发挥带贫益贫作用,通过租赁劳务、托管代养、委托经营、资产入股、订单采购、技术服务等方式,与困难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困难户多元化增收。(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场)、办事处)
5.消费扶贫促进扶贫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研究制定消费扶贫相关政策,积极打造载体平台,创新机制模式,组织开展消费扶贫活动,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公民个人发挥自身优势,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积极参与消费扶贫,不断扩大对扶贫产品的采购规模。推动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农产品流通企业深入涉农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以消费扶贫促进扶贫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牵头单位:区扶贫办,责任单位:各乡(场)、办事处)
6.大力培育产业致富带头人。从社区两委、社区后备干部、小微企业主、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种植大户及在外创业返乡人士中选取遵纪守法、品行端庄、个人信用记录良好、具有领办产业项目实力和能力,并有意愿履行带动困难居民脱贫致富的本土人才,培养成致富带头人。力争为每个困难社区培养3-5名产业致富带头人。鼓励致富带头人领办创办产业项目,积极吸纳困难人口稳定就业并建立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奖励措施,在金融,税收,保险等政策上给予优惠,切实发挥致富带头人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助推困难居民发展产业的能力和信心。(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场)、办事处)
7.积极推进扶贫岗位的开发。围绕生态环保、环卫保洁等领域,大力开发禁烧网格员、河长制巡河员、社区环卫工、治安巡防员、社区协管员等公益岗位及政府购买扶贫岗位,就近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困难劳动力促进困难群众就业增收。(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各乡(场)、办事处)
8.加强扶贫岗位管理。规范公益性岗位及政府购买扶贫岗位的开发认定和日常监管,加强产业扶贫大棚务工人员的管理,保证所开发扶贫岗位真正惠及困难劳动力,扶贫岗位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杜绝开发岗位“变相发钱”、“一发了之”的情形,提高扶贫岗位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各乡(场)、办事处)
9.增强劳动技能培训。广泛宣传就业扶贫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摸清全区困难劳动力技能培训意愿,根据文化程度、性别、年龄及身体条件,结合劳务市场需求,组织开展劳动技能培训,落实就业技能培训生活和交通费补贴,提高困难劳动力就业能力和就业竞争水平,扶持困难家庭及时就业,增强就业稳定性。(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各乡(场)、办事处)
10.支持企业吸纳困难劳动力。加大就业扶贫基地、产业扶贫基地认定,鼓励企业吸纳困难劳动力就业,落实金融帮扶困难居民企业带困贷款,每吸纳1名困难居民就业,且签订用工协议,保证务工时间不少于6个月,每月支付该务工人员工资不低于2000元,可申请10万元基准利率贷款,贷款期限原则上为12个月,也可根据贷款项目周期、销售周期和贷款对象综合还款能力等因素确定。充分调动各类企业扶持困难劳动力积极性,鼓励企业将厂址或生产车间设立在困难社区,为困难劳动力创造更多的就近就业机会,吸纳带动困难劳动力就业增收。(牵头单位:区金融局,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各乡(场)、办事处)
11.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条件的困难群众,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提升其创业能力;积极提供创业金融支持,落实金融帮扶困难居民小额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居民提供5万元以下的贷款额度用于创业增收,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到期还本付息后可根据情况续贷,贷款执行基准利率,财政全额贴息,解决其创业资金困难。(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区金融局,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各乡(场)、办事处)
12.建立就业信息平台,帮助困难居民实现就业。强化劳务协作、就业服务、岗位开发、权益维护等措施,提高困难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能力,帮助困难劳动力转移就业。依托产业扶贫基地、社区岗位、当地爱心企业等,推动困难劳动力居家就业和就近就地就业。针对困难劳动力开展免费政策咨询,巩固就业信息平台,加强区内外劳务协作,健全完善跨区域、常态化的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通过劳务对接实现转移就业。对未就业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援助,落实就业见习或公益岗位托底安置。(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各乡(场)、办事处)
(三)强化社会扶贫,做好社会救助兜底
13.扎实开展爱心企业捐建活动。加强与企业捐建项目谋划对接,确保捐建项目精准安排,捐赠资金精准使用;通过社会捐献,为爱心美德超市建设筹措物资,加快推进爱心美德超市建设,实现水稻乡、杏花营农场困难社区全覆盖,做好积分兑换管理,发挥捐赠物资的激励作用,保证爱心美德超市高效运转;动员爱心企业为困难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积极推广“北大资源”“河南振业”企业捐助兜底模式,在落实好现有无劳动能力捐助工作的同时,引导支持爱心企业兜底救助一批“无劳动能力户”“边缘户”及其他困难群众,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签订协议3年以上;动员社会爱心开展“爱心助学1+1结对帮扶”活动。建立困难青少年帮扶数据库和长期帮扶机制,签订结对帮扶协议书,发放企业资助助学金。(牵头单位:区社会扶贫办,责任单位:各乡(场)、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