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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加快推进全省城乡供排水产业一体化市场化发展研究..2
全省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情况调研报告....19
全省检察机关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护航十大产业高
质量发展研究 .............................35
创新引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深度融合发展研究53
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引领乡村振兴调查研究.........70
新时代X法院实现数字正义的基本经验及改进路径..87
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重点难点问题研究.....105
多彩X民族特色文化强省建设路径研究.........122
康旅综合体推动X旅游产业化闯新路的实践经验与政策
设计研究 .................................140
RCEP对X外贸产业影响分析研究..............157
加快推进全省城乡供排水产业一体化市场化
发展研究
网络
全面深化改革 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大以来,X省委、省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新思路,积极抢抓国家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机遇,不断深化水利投融资和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持续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走出了一条“小省办大水利”的新路。“十四五”时期,立足我省高质量发展水安全保障需求,加快全省供排水市场的资源整合、资产盘活和产业融合,推进全省城乡供排水产业一体化市场化发展研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X省城乡供排水产业一体化市场化发展现状
(一)全省以水务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的全省城乡供排水一
体化改革发展成效明显
X省委、省政府2011年制定出台《中共X省委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X党发〔2011〕1号),进一步明确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推进民生水利发展,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在省级层面,水利、住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涉水事务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多次就原水、供
水、污水处理等涉水事项进行沟通交流,职能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在市(州)及以下层面,9个市(州)及88个县级行政区全部组建了水务局,将原来分属不同职能部门管理的原水、供水、污水处理等涉水事务划转至水务局统筹管理,全省大部分县(市、区)深入开展以流域为单元的新型基层水务站改革,近1800个乡镇基本上建有基层水务站,省市县乡四级水务管理机构得到建立健全,全省城乡供排水事务一体化管理的综合机制已经形成。
(二)我省以水源工程投融资体制改革为突破口的水利投融
建管新体系初步形成
我省在水利投融资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工作起步相对较早,进入“十二五”以来,全省各地把深化骨干水源工程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作为水利改革的重要内容。截至目前,全省共成立有水利投融资企业近100家,省市县三级水投公司以水利项目为基础、以股权为纽带,在水利投融资、项目建设管理运营等方面进行了富有成效地探索实践,累计为全省水利建设融资到位1000亿元以上,以财政为引导、金融信贷和社会投入共同发力的水利投资架构已经形成,为我省“小省办大水利”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在全国形成了示范引领效应。
(三)我省以水源工程建设为支撑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基本
形成
“十二五”以来,我省积极抢抓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政
策和发展机遇,相继实施了“水利建设三大会战、小康水行动计划、水利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水网会战、城乡供水巩固提升”等工作,全省累计投入水利建设资金近3200亿元,2015年起连续6年年度投入超过300亿元,居全国前列。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建成蓄水水库2790座,“十二五”以来,我省相继开工建设骨干水源工程共计508个,总投资1644.60亿元,总库容53.62亿立方米,设计总供水能力56.01亿立方米。累计通过蓄水验收项目268个,其中累计完成竣工验收82个,开工数量居全国之首,大多数城市实现了新增水源,水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四)我省以市场化合作为重点的省市县三级水务市场融合
步伐明显加快
1.省级层面。我省于2011年成立了X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水投集团”),致力于全省骨干水源工程投融建运和全省城乡供排水一体化、涉水产业多元化发展工作。2020年末资产达1200亿元,超过“十三五”规划目标值20%,纳税年均过亿元,企业融资资信外部评级AAA级,共获得银行授信额度达1131亿元,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融资555亿元,“十三五”期间,累计投资建设骨干水源工程463座。省水投集团2012 年成立X水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成立X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并购、控股、参股、PPP等合作方式推进供排水产业一体化发展。2015年成立X水投水库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省水投集团参与投资建设的骨干水源工程进行专业化运行管理和
综合开发利用。目前,省水投集团已与全省56个县(市、区)开展供排水产业合作,运营管理水厂343座, 日供水设计规模182万立方米,约占全省供水总规模的27%,供水覆盖900多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的1/4;拥有污水处理厂154座,日污水处理能力28万立方米,经营新建下闸蓄水骨干水源工程近100座;
先后在平坝、息烽、锦屏等地打造了水务产业改革发展新模式,有力促进了全省重点水利和全省城乡供排水一体化项目加速建设,为全省城乡供排水产业一体化市场化发展积累了可复制推广经验。
2.市(州)级层面。9个市(州)全部组建了水利(水务)投资公司,大部分公司整合了市(州)所在地的供水、污水资源资产。
3.县级层面。大部分县级自来水公司开始改制为公司制企
业,并在此基础上组建县级水利(水务)投资公司,多地还成立乡镇供水企业推行供水公司化管理,思南创新“建管养用”机制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大方县推进稳定水源+管网延伸覆盖的统一建设管理新模式,X定县推行供水以量计价,威宁县推行涉水全程管理等经验。除此之外,部分外省涉水企业也开始抢滩X涉水市场,全省以省市县三级水利(水务)投资公司为主体,以市场化方式整合涉水产业资源、资产的水务产业一体化市场化发展步伐不断加快。
二、X省城乡供排水产业一体化市场化的主要问题
(一)水库原水市场化程度较低,供给侧改革滞后
1.水库建后运营管理市场化体制尚未形成。“十二五”以前建成的水库运行单位为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承担,基本上没有市场化;“十二五”以后建设的水库虽然在运行管理上引入了市场机制,但支撑市场化运营管理的保障机制尚未建立,专业化、标准化、公司化管理滞后。原水开发利用差,原水水价形成和水费收取机制不健全,水的商品属性未能得到有效体现,水利工程债务规模及还本付息压力较大,水库建后运营管理经费缺口大且来源不明,很难保障水库的安全度汛和日常运行。
2.水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计划性过强。水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工作偏重计划性,在设计规划阶段未有效植入水库综合体理念,上下游、左右岸等业态未能统筹谋划,以水库建设配套发电、康养、文旅、养殖、田园综合体综合开发不足,水库周边资源未能得到充分开发利用,水库建成后的综合效益也没能得到有效发挥。
3.水库项目建设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度不高。水利工程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和准公益性,历来都是以政府投资为主,项目审批以政府为主导,加上水库项目市场化机制尚未建立,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度不高。
(二)原水和供排水业务产业衔接不够
1.供需存在脱节。由于水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滞后,项目在初步设计和编制阶段,一般是以一个地方的人口、
经济规划以及水资源总体配置方案为支撑,供水对象、产业对接深度不够,供需存在脱节现象,多数项目建成后达产率不高。
2.产业衔接不够。涉水产业真正的一体化应该是原水、供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和水环境治理的产业一体化。我省目前的原水、供水、排水、中水为分头策划,分块分条推进,形成各自的小水网、局域网,产业之间尚未形成统一衔接,厂网分离、城乡分离、供排分离的情况大量存在,不利于真正的全省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实施,全省城乡供排水一体化的大水网统筹推进效率受到影响,也无法达到增强水务“造血功能反哺民生水利”的目标要求。
3.地方配套不足。“十二五”以来建设的水利工程项目除中央和省级资金外,市县等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不理想,且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不平衡,个别地方到位情况为“零”,导致部分水库建成蓄水后没有资金开展输水管网配套建设。
4.输配管网建设不到位。我省“十一五”前建设的水库大多相对独立且分散,配套建设的渠道相当部分被毁,几乎没有建设配套管网,导致原水资源大量闲置,供水水网未建,原水未切实供向用水户;“十二五”以来建设的水库也只有部分工程配套建设了相对独立的输送水管网,只是“点状式供水”;全省尚未形成远近结合、大小结合、蓄引结合、城乡结合、生产生活生态结合的库网联通体系,水库原水水网和供水水网存在断链情况。
(三)“多龙管水”的现状短期内难以改变
目前,我省市(州)及以下层面全省城乡供排水一体化管理体制基本理顺,但省级层面涉水业务分属水利、住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管理的状况难以改变,涉水事务管理仍然存在系统性和协调性不足的情况,部门和部门之间客观上存在着条块分割、职能交叉的现象。进一步理顺涉水事务部门之间的分工合作关系,是全省供排水产业一体化市场化发展的实际需要,但这项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适应、调整和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
(四)涉水信息化管理手段支撑不足
全省水利工程信息化建设工作起步晚,对信息化建设认知度不高,信息化建设的规划、标准和内容缺失,信息化设施设备不齐、管理和建设不到位,信息化技术人员缺乏,信息数据的采集、分析和总结等工作落后,未能有效形成集防汛抗旱减灾、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管等智能决策调度于一体的水利信息化“云服务”体系,水务信息反作用于水利民生的贡献率低,适应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还有待加强。
三、部分省市水务产业改革发展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借鉴
(一)主要做法
1.全面整合省级水利资源做大涉水产业反哺民生水利。重庆市针对水务企业小而散、各自为政的现状,于2003年11月成立全国首家省级水投集团“重庆水投”,整合全市33个县(区)水利投资事项和供水资产、土地资源,将水利项目建设投入由政府举债为主向以企业向社会融资为主转变,由国家直接投入为主
的“一条腿”走路变为市级以上国家投入和市场运作多渠道筹资相结合的“两条腿”走路,改变了重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体制,最终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投资格局,既突出了水产业的经营性,又兼顾了水务的公益性,达到了做大涉水产业又反过来兜底水利民生需求的目的。
2.省级层面出台统筹城乡一体的指导意见推进水务产业健康发展。江西省:印发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指导意见,建立省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全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谁来管、谁来做、谁来运营”等关键问题,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2020年底,江西省各县 (市、区)完成了城乡供水一体化模式构建,规划到2025年全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体系基本建成,良性运行管理目标基本达成。云南省:印发全省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实施方案,明确省财政筹措资本金注入省水投公司,支持其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在全省水网建设中切实发挥好投、融、建、管、运作用。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和水务公司足额落实项目资本金,积极与省水投公司开展股权合作,多渠道筹集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资金。河南省:出台关于深化水利工程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坚持依法合规、发挥市场作用、突出改革重点、推动融资创新”要求,按照“两手发力”的思路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充分调动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性,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通过划入优质资产、注入资本金、强化
市场化运营等途径,支持各级水投公司特别是省水投公司做大做强,提升市场化投融资能力。以收费权、特许经营权等作为质押担保等多种方式盘活存量水利资产,设立水利产业投资基金,运用企业发债等方式融资支持新的水利项目建设。
(二)经验借鉴
通过对重庆、江西、云南、河南等省市水务产业改革发展的做法进行分析,有以下三点经验值得借鉴:一是有必要进一步理顺全省供排水行业的管理体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有必要进一步推动供排水产业一体化市场化发展,以推动原水市场化为起点,不断延伸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城乡供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以及生态渔业、水利旅游、天然饮用水等涉水产业链条,做大做强水务产业。三是有必要进一步推进全省城乡供排水产业的投、融、建、运一体化,进一步统筹好全省水库资产、原水资源和供排水资源,集中资金优势、整合资源效应,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推进全省城乡供排水产业一体化市场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量水资源安全保障。
四、X省城乡供排水产业一体化市场化改革的对策建议
实施城乡供排水产业一体化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提升供水安全保障,关系民生,是脱贫攻坚的基本要素,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支撑,是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结合供水行业公益性的特征,在实施全省城乡供排水产业一体化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市场改革、企业化运作”的原则,全面加快我
省城乡供排水产业一体化市场化改革步伐。
(一)以继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为动力,推进我省城乡供
排水产业一体化市场化
1.在前期工作中积极推动市场化筛选项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利工作“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充分发挥好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作用。坚持“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在项目规划初期引入市场化理念,做好项目投融资建议和可行性研究分析、经济评价,实施水库综合效益开发,赋予水利工程供水覆盖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权,结合水库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林地等打造供水、灌溉、养殖、发电、航运、文旅、康养、田园综合体、现代农业、制氢基地等综合体业务。制定水库产业多元化开发扶持政策,按照共商共建共享共赢的合作理念,采用优质新水源替换受污染水源,实现优水优用,同时,对置换出来的水库资源进行二次开发和综合利用,打通“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的有效通道,改善水环境、优化水生态,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化,以多元化产业收益反哺民生水利投资运营资金需求。纵深改革经营性工程原水建设投融资体制和现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体制,全面引入市场机制,实现水利工程投、融、建、管、运的有机融合,构建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供排水产业一体化。
2.进一步推动项目行政审批制和备案制更加有效衔接。严格落实《X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行政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使用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建设的项目,坚持审批制;国 有企业使用自筹资金建设的项目和社会化建设的项目,按照国家 和省有关规定采取核准制或者备案制。同时,进一步完善项目投 资主体对项目立项的评价机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负责”的要求,多方案论证,审慎投融资,按照综合效益对项目进行经 济测算和评价,算好项目投融资的政治账、经济账和社会账,通 过多种形式招商引资活动,积极吸引优质社会资本和龙头企业参 与,多渠道谋划水库资产开发利用,提高水利工程自身造血功能。特别是对确有需求、社会资本有明确投资意向,能够充分发挥综 合效益的水利工程可以作为试点进行推广。
3.推动水利相关编制规程修订以满足水利综合发展需求。 结合水利工程、生态环境、水利旅游、水利投资、水利信息化各 方面发展机遇,积极推动水利工程的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 研究和初步设计各阶段编制规程的修订,综合考虑全省“四化”发展的用水需要,工程任务中除考虑供水、灌溉、防洪等公益性 任务外,补充完善涉水产业多元化开发任务;在充分保障工程安 全运行和效益发挥的基础上,找准结合点、切入点,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积极推动“水库+生态渔业、文旅、康养、田园综 合体、现代农业”等多种业态开发。
(二)以健全合理反映成本和收益的价格形成机制为关键,
推行我省城乡供排水产业一体化市场化发展
水价是水利工程长久发展的“金钥匙”,也是推行全面节水
的重要手段。要建立健全合理反映成本(含企业供水运营成本和企业投融资成本)和收益的价格形成机制,全面加快我省城乡供排水产业一体化市场化改革步伐。
1.建立合理反映水利工程供水成本的水价机制。加快出台X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指导意见,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水资源节约和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实行水源工程有偿供水,将项目投融资成本列入供水成本,合理确定盈利水平,动态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破解水利工程回报周期长、经营收益相对较低难题。骨干水源工程向农业供水的,农业用水价格总体水平原则上只补偿供水成本,不含税金和利润。向城镇等非农业供水的,用水价格的合理利润按供水净资产和净资产利润率核定,净资产利润率在现行人民币5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适当上浮。不同行业非农业用水价应结合行业特点实行差异化利润率。落实公益性水利工程运行的财政支持政策,建立健全统一的水利工程市场化运营、水利工程运营的地方财政预算补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省级)资金保障等机制。
2.建立全成本水价过渡期的水价机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坚持“一水一价”的原则,综合考虑骨干水源工程供水需要逐步到位的实际特点以及水务企业生产成本、居民承受能力和物价指数,建立过渡期合理的原水水价形成机制和水价调整机制,实施“两部制”水价。基本水价按补偿直接工
资、管理费用和50%的折旧及摊销费核定,计量水价按补偿基本水价以外的其他成本、合理收益和水费核定。基本水费按照工程供水容量(分配水量)收取,计量水价按照计量点的实际供水量收取。在成本水价过渡期内,水费的有限收入原则上优先用于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确保水库运行安全。逐步完善项目财政补贴管理机制,对承担防洪、排涝、生态用水、节水功能等纯公益性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经费全额由财政预算支付。对承担一定公益性任务、项目收入不能覆盖成本和收益,但社会效益较好的工程,在定价难以满足成本回收和合理收益时,政府可适当补贴工程维修养护和管护经费。目前,基于我省水费收取的终点在终端,还要建立将工程原水分类使用价格纳入供排水末端的收费联动机制。
3.建立合理反映供水和污水处理成本的投资回报机制。充分兼顾供排水产业投资主体的多元性,建立合理反映供水和污水处理成本的投资回报机制。充分考虑城乡发展的不平衡性及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的多维性,建立区别化、差异化、阶梯式的供水和污水处理价格体系。对居民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适度拉大分档差价;对非居民用水采取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以及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方法,建立城镇供水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尽快实现所有城市开征污水处理费,并逐步把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逐步提高到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无害化处置成本且合理盈利的水平。积极引进开发污水处理
等先进技术与装备,合理规划中水管网建设,加快中水回用设施安装使用,建立中水回用价格定价和调价机制,采用价格手段、补贴手段、行政手段等有序引导生产经营行业使用中水,培育中水回用市场,提升污水处理再生水和中水回用资源效益,逐步减少城市公共设施饮用水用量。加大农业供水设施改造力度,创造条件逐步推行农业用水计量收费和面向农民的终端水价制度,对农村供水工程因投资过大、运营养护成本过高的,政府通过预算方式给予补贴补助,加快农村供水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推行农村供水工程不计提折旧制度。
4.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建立完善水权市场化交易平台和相关制度,培育和发展用水权交易市场,引导推进流域间、地区间、行业间、用水户间开展多种形式的用水权交易。创新完善用水价格形成机制,深入推进水资源税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在特别缺水的地区(如X市威宁县)打造节水示范点。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强化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完善取水许可制度,规范取水许可管理,严格水资源用途管制,暂停水资源超载地区新增取水许可。严格用水强度控制,完善水资源监督考核,推动将节水主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
(三)以深化水利工程投建运管一体化为重点,推进我省城
乡供排水产业一体化市场化
1.坚定推动建管运一体化的管理体制。在省级层面加快出
台相应的政策支持,将全省城乡供排水产业一体化市场化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推动水利工程建管运一体化的管理体制,完善和强化支持供排水产业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创造一体化市场化发展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省水投集团作为省属大型国有水务企业和全省水源工程投融资建、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市场、多元化经营的主体,通过全资、控股、参股等方式,全面参与全省供排水市场。
2.坚定推进X大水网建设。依托“一核四区”大水网建设,以水库原水为主体和用水需求为导向,加快补齐原水水网、供水水网、排水水网的连接通道;再通过新建、巩固和提升一批供水厂、污水处理厂,新建、修缮一批供排水老旧管网,推进城市供水向乡村延伸,实现全省水资源调配一盘棋,并通过市场化手段建立原水、制水、供水和排水为一体的涉水产业链,构建起互联互通、互调互济、灵活有余的水网体系,增强水资源供给的韧性,打通输配水网络“最后一公里”。
3. 以流域为单元逐步实现涉水流域综合调度和管理。以X大水网建设为抓手,按照问题导向、需求引领、科学规划、适度超前的原则和城乡统筹的发展要求,打破传统的行政区划,引入流域化管理理念。对已建水利工程充分挖潜改造,通过完善流域的需水分析,完善输配水设施,有条件和需求的地方加强江河湖库连通,最大限度发挥现有工程作用;以流域为单位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营流域内的涉水产业,将工程原水与水厂、管网、用水
户、污水收集处理和中水回用等结合起来,全面推行厂网连通;按照流域统筹调度的原则,实现高水高用、低水低用,实现污水能收尽收,实现以城补乡、以城带乡,实现供排水工程规模化、集约化、区域化和网络化,打造系统完备的水务产业一体化有机综合体。
4.加大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划定落实河湖空间保护范围,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分区分类管控,实施河湖空间带修复,打造沿江沿河沿湖绿色生态廊道。在确定地下水取用水量水位控制指标的基础上,严控地下水开发强度,压减地下水超采量,多渠道增加水源补给,实施超采区地下水回补,逐步实现采补平衡。以流域为单元,以“山青、水净、村美、民富”为目标,统筹配置沟道治理、置换污染水库、生物过滤带、水源涵养、封育保护、生态修复等措施,打造生态清洁小流域。
(四)以提高生活生产生态用水信息化服务能力为支撑,推
进我省城乡供排水产业一体化市场化
遵循水利部“智慧水利”建设总体思路和X省“一云一网一平台”建设总体框架,以保障流域供水、排水和水生态的安全为目标,以智能调度和智慧管理为核心,以流域为单元,着力构建“互联网+水务大数据”的城乡供排水一体化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新模式。强化信息技术与水利业务深度融合,充分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推进水利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和升级,推动建立水工程联合调度机制,深化业务模式
创新,再造“原水—供水—排水”业务流程,构建智能决策调度于一体的智慧水利体系。完善现有系统和增建新系统,整合现有的信息化数据、集成各业务系统,打破信息壁垒,为科学决策提供实时监控、应急调度和运营分析等手段,为我省供排水产业一体化高效运营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服务,实现供排水产业空间全域化、时间序列化、过程自动化、应用智能化、管理一体化、决策科学化发展目标。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在“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中确立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十四五”时期是加快解决我省区域性水资源短缺和工程性缺水问题、构建水安全保障体系、推进水利现代化的关键时期。X省水利事业要逐步由大规模、单一的水利工程建设过渡到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的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由水利工程投资逐步过渡到水利工程的资产运营;通过建水网、补短板、激活力、强管理等有效措施,推动水利向更加安全、更可持续、更高质量、更有效益转变,为我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打牢坚实的水利基础,为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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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情况
调研报告
网络
全面深化改革 调研报告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X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全省国土面积的65.7%属长江流域,88个县(市、区)有69个属长江防护林保护区范围,是支撑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地位十分突出。做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对确保长江水资源安全、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增进人民福祉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及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保护好我省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守护母亲河”专题调研。为确保调研取得实效,成立了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忠为组长、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陈训华、专职副主任委员杨洪民和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韩佐芝为副组长,省人大环资委委员及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调研组,主要采取委托自查、实地调研、现场检查、书面调研及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全省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情况开展了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
一、基本成效
近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
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全面推进我省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2020年,我省长江流域纳入国家“水十条”考核的37个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7.3%;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赤水河、乌江等重点河流水质明显改善,赤水河整体水质稳定在Ⅱ类,水质优良率为100%,乌江整体水质达到Ⅲ类,水质优良率为98.2%,我省长江流域保护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
(一)战略部署不断加强,保障机制不断完善
1.坚持高位推进,强化顶层设计。多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长江流域保护工作。省委多次召开常委会,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和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委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亲自谋划、研究、部署、督导长江保护修复攻坚行动,大力推进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省政府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出台了《X省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规划》《X省开展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屏障保护修复攻坚行动方案》等一系列配套实施方案。推动实施长江经济带“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
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流域内共划定975个单元。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纳入“双十”工程(十大污染源治理和十大行业治污减排全面达标排放行动),并由省级领导亲自挂帅予以推进。2.健全法规体系,提供法治保障。省人大常委会将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作为人大立法和监督工作的重点领域,颁布实施了《X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X省水污染防治条例》《X省水资源保护条例》等一批省级地方性法规,协同四川、云南开展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制定《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同步对《X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进行修订。“十三五”时期,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全省水资源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围绕赤水河和乌江生态环境保护,坚持开展9 次X环保行活动,持续发力推进流域环境污染问题整改。制定了《铜仁市锦江流域保护条例》等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流域保护法规,发布了《X省涉磷企业水污染物总磷特别排放限值》等一批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3.创新治理办法,完善协作机制。探索实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出台《X省赤水河等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在全省八大流域推广实施生态补偿。率先实施磷化工企业“以渣定产”,全面促进磷化工产业绿色、创新、集约、 高质量发展,2020年,磷石膏“以渣定产”初步实现年度“产消平衡”。率先建立起从省到村的五级河(湖)长制,首创从省到乡的“双总河长”,独创省级领导人人当河长,全省共设河(湖)
长22755名,连续5年在“6·18X生态日”组织开展“保护母亲河·河长大巡河”活动,省级领导等各级“河长”率队开展集中巡河。在赤水河等跨省流域探索建立省际间合作机制,建立健全定期联席会商、信息互通共享、污染防治联动等机制,实现生态环境联合执法、联合监测、联合应急、共同治理及协作监管,切实维护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安全。
(二)生态修复有序推进,生态屏障得到夯实
1.生态治理修复力度不断加大。流域内累计完成石漠化治理面积4012.926平方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291.08平方公里,完成退耕还林1015万亩。深入实施绿色X建设行动,全面推进国土绿化,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1.51%。2.生态系统修复扎实推进。编制完成《X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统筹谋划全省生态修复总体布局、合理分区和重点工程。开展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完成治理364处,面积636.82公顷。积极争取将乌蒙山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和矿山生态修复等6个工程纳入《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3.问题整改全力推进。全面排查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及风险隐患,狠抓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长江流域专项督察及国家长江经济带警示片等反馈问题整改。4.长江禁渔稳步推进。2017年1月开始,赤水河率先实施全流域十年禁渔。2021年1月,全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全面启动。流域内共2548艘渔船退捕上岸。实施“零网箱·生态鱼”战略,取缔网箱3.35万亩,实
现全流域零网箱、全流域禁投饵。5.水资源保护和管控力度持续加强。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采取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措施。完成14条省管河流水量分配以及八大流域水量调度方案编制。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全省长江流域范围内81个国家级重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
92.59%。
(三)污染治理强力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着力推进磷化工污染治理。开展“三磷”行业整治行动,推动全省66家涉磷企业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加大乌江、清水江流域总磷污染治理,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其中乌江34号泉眼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2万m3/h,基本实现含磷污水全处理,乌江干流总磷污染负荷削减95%以上。2.着力补齐环保基础设施短板。截至2020年,流域内共建成污水处理厂168座,污水管网8932公里,污水处理率达到94.6%。建成105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其中垃圾焚烧发电厂18座,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3.1%。流域内655个建制镇中,已有653个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655个建成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完成49处黑臭水体整治销号。
全省126个工业园区全部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3.着力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成197.7万户改厕任务。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实现逐年负增长。加强畜禽养殖粪污治理,规模化养殖场设施装备率达
99.57%,综合利用率达86.43%。4.着力推进船舶港口污染整治。取缔乌江、赤水河航道10个非法码头,完成流域内289艘生活污水不达标排放的船舶改造,实现港口和船舶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应收尽收”。5.着力提升监管能力。全面完成乌江、赤水河干流排污口人工核查和无人机遥感航测,基本摸清排污口情况,并对入河排污口实施分类整治,严格管控污染物入河。建成长江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点145个,设置监测断面177个,实现水质监测全覆盖。
(四)执法司法协调联动,法治保障不断增强
1.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生态环境部门连续4年组织开展“守护多彩X·严打环境犯罪”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全省共立案查处流域内环境违法案件1044件,罚款1.2亿元。农业农村部门连续2年组织开展“中国渔政亮剑”专项执法行动,清理整治违规网具8327张(顶),查办违规违法案件999件。2.环保督察纵深推进。制定出台《X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情况纳入省委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重点督察内容。连续4年组织拍摄全省生态环境污染警示片,曝光一批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3.司法保障不断强化。省法院、省检察院加强与相邻省的协作,签订《关于建立长江上游跨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赤水河乌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等协议,建立案件移送、审判支持、检察协作等机
制,形成协同共治的流域司法保护新格局。
二、存在的问题
我省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必须清醒看到,流域保护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污染形势依然严峻,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依然任重道远。
(一)长江共抓大保护的意识有待提升
1.思想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对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还不足,对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的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2. 问题整改还需进一步加强。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因责任主体变更或灭失,政府财力有限,按期完成整改难度较大,问题整改还不彻底,易出现反弹。3.法律宣传还需进一步加强。一些地方对长江保护法的学习宣传还不够,针对法律规定的新制度或新举措安排部署还不到位,运用法律武器推动长江流域保护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
(二)长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仍然艰巨
1.工业固废污染问题较为突出。我省工业固废历史堆存量
大,而且每年新增工业固废约有11125.97万吨。磷化工、氧化铝、电解锰、煤矿采选等产业还存在污染排放量大、污染防治水平低、环保设施老化、渣库防渗不到位等问题,加之我省特殊的喀斯特地貌,工业固废长期堆存对长江流域水质影响较大。另一方面,我省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不高,与先进省份相比还有不小
的差距,特别是磷石膏、赤泥、锰渣、煤矸石等历史堆存量大,利用技术不成熟,综合利用率不高,存在一定的环境安全风险。2.农业面源污染形势不容乐观。一些地方农业面源污染正由原来的次要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主要表现为以除草剂为代表的高危害、高毒农药的大量使用,以氮肥为代表的工业化肥的过量使用,畜禽粪污直排现象也不同程度存在。3.农村环境污染问题逐渐凸显。一些地区改厕和生活污水治理任务还比较重,污水直排、垃圾随意倾倒等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长效管理机制有待健全。全省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差距。部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因缺乏运营资金、运行管护不到位及配套管网不完善,无法稳定正常运行,污水处理效果不理想。一些农村地区垃圾收运体系还不健全,垃圾收运设施配套不够,垃圾随意焚烧、违规倾倒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4.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一些地方老旧城区和乡镇存在污水管网建设不配套、雨污分流不彻底、城镇污水收集率偏低等问题。一些污水处理厂因设施老化、运行管理不到位,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水超标排放等问题时有发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难度较大,垃圾减量化措施不多,垃圾焚烧率不高,多采用传统填埋方式进行处置。我省一些垃圾填埋场因建设时间久,建筑设计标准低,防渗材料质量差,防渗措施及运行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存在渗滤液渗漏的情况,加之我省是典型的喀斯特地貌,渗滤液渗漏对地下水系、地下径流威胁极大,不仅治理难度大,而且恢复周期长,
需引起高度重视。
(三)长江流域生态修复工作有待加强
1.小水电清理整顿需进一步加快。受梯级小水电站建设影
响,部分河道生态流量被人为控制,一些支流出现减脱水现象,鱼类洄游生存空间被挤压,部分河段在枯水期出现干旱见底、河湖生态系统萎缩、生境退化等现象。2.尾矿库安全监管力度需进一步加大。部分尾矿库依河而建,因建设年代久远,防渗标准较低,一些尾矿库存在渗漏情况,对长江流域水质安全威胁较大。3.自然保护区保护力度需进一步提高。一些地区因保护区调整、界限不清晰、多头管理等原因,存在采矿、房地产、水(风)电开发等违法违规项目。4.矿山生态修复需进一步加快。一些地方矿山生态修复制度的执行、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的落实还不到位。一些废弃露天矿山因缺乏治理修复责任主体,缺乏治理资金,治理工作推进缓慢。5.岸线管控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一些河道仍然存在违规侵占岸线建房、建筑垃圾侵占河道等问题,导致河道的行洪断面减少,使河道不能正常发挥泄洪功能。
(四)长江流域生态修复保障机制有待完善
1.管理体制需进一步健全。长江保护是一个全流域系统工
程,涉及的权责部门比较多,需要高效统一的管理体制,但实际工作中存在职责不清、各管一头、各自为政的“九龙治水”问题。如,在生活污水治理方面,省级住建部门承担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到市州一级住建部门负责管网,水务部门负责污水
处理厂的运营,到区县后又是不同的部门在管理,具体工作中协调难度较大。2.资金缺口较大。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任务重、问题多、难度大,涉及到基础设施建设、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方方面面,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我省经济基础薄弱,财力有限,治理资金主要依靠国家专项资金,仅靠政府财力难以解决资金缺口问题。3.科技支撑不足。一些污染治理修复项目治理方案因缺乏科学论证,缺少技术支撑,实际工作中重治标轻治本,仅从局部水质改善明显的末端进行治理,对减少污染产生、提高污水收集率、加强系统治理等缺乏统筹考虑,治理效果不明显。4.协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省际间交界河流众多,省内跨区域河流交错纵横,虽然省际间和相邻的市州、区县签订了一些合作协议,但执行效果不够理想,全流域形成上下游、左右岸协同保护的局面还需进一步加强。如,赤水河流域因行政体制和管理机制的条块分割,实际工作中存在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之间产业布局、环境准入、执法尺度、生态保护和治理力度等不一致问题。5.生态补偿机制还不完善。目前生态补偿机制存在补偿范围窄、补偿资金少、补偿资金筹措难度大、补偿方式较为单一等问题,地方上中下游协同保护积极性还未完全调动起来。
三、对策和建议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是长江经济带及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全面有效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充分运用法治思维
和法治方式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推动长江流域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长江流域保护的上游责任
1.加大学习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大保护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围绕省委“四新”“四化”各项目标任务,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关于长江流域保护的决策部署,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2.加快推进问题整改,持续改善环境质量。要坚决扛起长江流域保护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以最鲜明的态度、最坚定的决心、最有力的举措,全力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长江流域专项督察及长江经济带警示片等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不折不扣全面完成整改。加大对地方各级政府及部门相关人员的追责问责力度,对造成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破坏的行为严格实施问责。3.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全面提升法治意识。把学习宣传长江保护法作为重点工作,做好法律的宣传释义、分析解读,提升全社会学法、知法、用法的能力,积极营造保护“母亲河”的浓厚氛围,推动全社会形成共同守护长江的行动自觉。
(二)聚焦重点领域,狠抓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1.加强工业固废污染治理,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结合新
型工业化战略实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工业产业布局,大力发展生态利用型、循环高效型、低碳清洁型、环境治理型绿色产业,促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推广并扩大“以渣定产”实施范围,推动赤泥、锰渣、煤矸石等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加快产业绿色发展转型,做到对资源和原材料“吃干榨尽”。继续加大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的研究开发和市场推广力度,促进磷石膏的大规模利用。加大乌江、清水江流域涉磷企业污染治理和监管执法力度,倒逼企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从根本上解决总磷污染问题。持续推进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切实维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以降低氮磷负荷为重点,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大力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全面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加快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加大对规模以下养殖企业监管力度,加强畜禽粪污污染治理,提高资源化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理率。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围绕水源涵养和生态修复,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布局生态型产业,减少玉米等农作物的种植,推动实现“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的双赢。3.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将农村环境整治纳入乡村振兴的重点,统筹推进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利用,推进农村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严格禁止向“落水洞”、溶洞、裂隙等非法倾倒生活垃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立完善农村
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机制,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城乡一体化第三方治理,推动污染治理向乡村延伸,确保治污设施正常发挥作用。4.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探索建立环保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实施建设、统一组织运营、统一进行监管的“四统一”工作机制,提升城镇污染治理效能。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系统实施城镇污水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建设,着力补齐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等设施建设短板。系统研究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路线和实施方案,针对X典型的喀斯特地貌,要大力推行焚烧处置的方式,尽快实现城市原生垃圾“全焚烧”“零填埋”。积极引进焚烧工艺先进、管理技术水平高、综合运营能力强的垃圾焚烧企业,大力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市场化运行,提高垃圾焚烧处理率。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探索建立体现差别化的垃圾收费制度,倒逼社会公众实施垃圾分类,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化。
(三)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长江生态系统综合治理
1.强化长江流域保护规划与管控。将长江流域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探索建立以“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的长江流域规划体系,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分阶段科学制定工作计划,统筹推进长江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2.加快推进小水电清理整顿。坚决执行国家关于小水电清理整顿的决策部署,切实纠正小水电开发中存在的突出
问题。对无手续或手续不全、位于自然保护区的非法电站一律取缔拆除,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电站要逐步清退。涉及地方要主动作为,认真制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强力推进整改。3.坚决打赢长江禁渔持久战。进一步健全禁渔长效机制,完善政策措施,细化政策标准,加大宣传力度,狠抓贯彻落实,进一步巩固禁渔和网箱取缔工作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严厉打击惩治有组织、成规模、链条化非法捕捞犯罪团伙。建立完善跨区域协调联动执法合作机制,积极发动群众参与非法捕捞举报,不断提升执法效能。4.加大尾矿库治理及风险防范力度。全面排查整治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完善尾矿库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尾矿库环境预警监测体系,有效防控尾矿库环境污染风险。5.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力度。统筹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科学划定保护范围和功能分区,加快整合归并优化各类保护地,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排查、清理和整治力度,严控违法项目死灰复燃。6.加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力度。采取符合自然规律的生态修复措施,因地制宜、因矿制宜,分类施策、科学施工,加快推进重点流域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序开采、无治理开采等违法行为。7.加强岸线保护管控力度。严格控制长江流域重点河道沿河两岸的开发强度,包括
交通建设、民房建设等活动,保持长江流域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8.着力提升“河长制”工作成效。压紧压实各级“河长”河湖管理保护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从纵向横向上建立起联系,完善沟通联系机制、工作情况报送机制、信息报送宣传机制等,认真履职尽责,开展常态化的巡河活动,以河长制促进“河长治”,切实强化河湖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
(四)坚持改革创新,强化长江流域生态治理保障措施
1.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加快建立长江流域保护协调机制,统一指导、统筹协调保护工作,审议长江流域保护重大政策、重大规划,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大事项,督促检查长江流域保护重要工作落实。深化长江流域保护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厘清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职责,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统筹协调,构建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制度机制,形成齐抓共管、高效协调的大保护格局。2.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统筹整合各类污染防治资金,集中财力解决突出污染问题,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探索财政专项资金、绿色发展基金与多元化绿色投资相结合的全方位、多渠道投融资机制,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长江流域生态治理。3.强化科技支撑。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原则,深入推进长江生态修复驻点跟踪研究,加强污染治理、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应用技术的研发,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精准有效的技术成果,提升长江流域环境治理和修复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有效
性。4.推动区域协同联动。加强省际间跨界河流污染联防联治、环境监测、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通过建立规划环评会商机制、联合执法机制、推进生态保护补偿等,全面提升长江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保护水平。深化环保执法体制改革,做好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下半篇”文章,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水平。5.深化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重点河流省际间及省内跨区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鼓励社会资金建立市场化运作的长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基金,探索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实现机制。合理制定生态补偿标准,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测算模型,探索实施资金补助、优势产业互补、共建园区等多元化补偿方式。6.强化司法保障。深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完善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合办案等协作制度,加大对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联合打击力度。加强跨省流域审判协同机制建设,探索重点水域、流域一体化保护、集中管辖等司法协作机制。探索“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执行机制,积极开展司法协作生态修复实践基地建设。7.鼓励公众参与。建立和完善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举报和奖励制度,支持和鼓励社会公众对长江生态保护公共事务进行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环境公益诉讼机制,加大对社会公益组织的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对造成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损害的行为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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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检察机关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护航
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网络
全面深化改革 调研报告
X “十四五”规划提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聚焦加快工业化进程,大力实施产业发展提升行动,做大做强十大工业产业(以下简称“十大产业”),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推动产业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发展,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推动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既是机遇又面临诸多风险。检察机关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法治力量,帮助企业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是检察机关重要职责所在。
一、检察机关护航十大产业发展的理论基础
(一)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义、目标任务及护航逻辑
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事关X全面推进和实现新型工业化,意义十分重大。
1.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工业高质量发展不但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提供重要的物质基础,也为城镇化提供更多就业机会,促进农产品深加工、特色农产品消费,实现工业连接农业和服务业“接一连三”发展。“十三五”时期,X十大产业全部迈入千亿级,有力推动了X工业
经济实现大发展。2020年,全省工业企业达5.6万户,产值1.4万亿元,其中十大产业总产值1.39万亿元,占全省工业产值的比重达99.2%,基本上是X工业产业产值的全部,成为X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其高质量发展对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的地位与作用不言而喻。
2.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提出做大做强十大产业,“十四五”时期把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实施工业倍增行动,奋力推进工业大突破,到2025年,全省工业总产值突破2.8万亿元,工业企业达10万户,实现“一保两增”的高质量发展目标。以2020年为参照,“一保”是保X工业增加值总量2020年在全国的排位。“十三五”期间,X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5%,实现工业增加值总量在全国的排位从2015年的第25位跃升到2020年的第21位。“十四五”期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要达8%,全国排名第21位这个排位要保持,只能进不能退。“两增”是指工业企业数和工业总产值要倍增,到2025年,分别从2020年的5.6万户增至10万户和从1.4万亿元增至2.8万亿元。
3.检察机关护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逻辑。实现X“十四五”时期工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机遇与挑战同在,发展与风险并存,除了需要党委政府加强对工业高质量发展的领导和统筹推动外,还要充分考虑影响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各种风险,并进行有效 预防和化解。从实现“一保两增”的目标来看,工业增加值在全
国的排位具有一定的相对性,“一保”需要靠“两增”来实现,因此可不单独对其进行分析,而“两增”的目标是具体的、绝对的,必须实现,否则影响排位目标实现。要使作为市场主体的工业企业数倍增(从5.6万户增加到10万户),既需要保护好已有的工业企业主体,又需要促进工业企业主体不断增加,具体而言要保护好企业的生存、发展权益。要使工业总产值倍增(从1.4万亿元增加到2.8万亿元),必须保障工业企业合法合规生产、销售等正常生产和市场交易安全。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过程中,针对存在刑事风险的企业,可从保“主体”和保“生产经营”两个主要方面帮助企业防控风险,实现保障工业企业数总量倍增和工业总产值倍增,促进X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法律风险
十大产业面临的法律风险,本质上是十大产业企业的法律风险。从司法实践来看,X十大产业主要面临以下法律风险。
1.现代能源产业法律风险。X现代能源产业主要包括煤炭、矿藏和天然气,以及水电、火电、风力、光伏发电等,容易产生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项目安全事故、突发大面积停电事故、重大自然灾害、次生性地质灾害、生态环境破坏,以及潜在的群众利益冲突等引发的法律风险。
2.优质烟酒产业法律风险。就烟产业而言,在刑事法律风险上,有非法买卖、运输、销售烟叶及香烟的非法经营犯罪,以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香烟等侵犯商标权犯罪,若不加强法律监
督,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产生“劣币驱逐良币”效应,必然影响香烟生产企业利税,从而影响X“X烟”品牌形象和工业增加值。就酒产业而言,主要存在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酱酒而影响X酱酒品牌,因原料供应、河流污染影响酱酒产品质量,因恶性竞争和野蛮生长损害消费者权益等法律风险。
3.生态特色食品产业法律风险。特色食品产业事关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食品安全直接决定着企业的生命线,同时特色食品的另一端是农业,直接影响农民增收,关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X特色食品主要包括茶叶、食用菌、油茶、辣椒等12个重点特色产业。特色食品产业的法律风险,主要是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引发的风险,如企业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等,均会影响X农特产品品牌形象和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值。
4.大数据电子信息产业法律风险。X大数据电子信息产业主要是以云服务为重点的新一代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要面临因数据使用、存储以及技术安全等引发的各类风险,同时由于该产业技术更新迭代快,容易引发企业破产等法律风险。
5.基础材料产业法律风险。X基础材料产业主要包括铝制品、钢及合金产品、锰及锰精深加工、钛及钛加工、锂离子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产品加工。主要存在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以及因重大安全事故等引发的法律风险。
6.新型建材产业法律风险。X新型建材主要包括水泥、预
拌混凝土、玻璃及加工,石材、木材、竹等特色建材产业,晶体材料、光伏玻璃等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等高性能复合建材。主要存在因生产安全、产品质量和生态环境破坏等引发的法律风险。
7.先进装备制造业法律风险。X先进装备制造业主要包括航天装备制造业,智能制造装备产业等。存在因产品质量导致市场竞争力不强引发企业破产、产品质量安全、环境污染等法律风险。
8.现代化工产业法律风险。X现代化工产业主要包括煤制聚乙醇酸、煤制烯烃、乙二醇、聚酯类新材料等精深加工,甲醇、合成氨,磷酸精深加工等产业。其法律风险主要是生产仓储运输等环节重大安全事故,气体、废水、固体污染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引发的各种法律风险。
9.健康医药产业法律风险。X健康医药产业主要包括X苗药、中药材,中药配方颗粒、中药及直接口服饮片生产等产业。主要有因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虚假宣传和夸大产品功效,非法经营、欺诈等引发的法律风险。
10.新能源汽车产业法律风险。新能源汽车产业是X制造业向高端装备发展的引领,是一个快速发展的新兴产业。主要面临产业研发投入大,市场竞争激烈,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风险。
(三)护航十大产业发展的检察职能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可立足刑事、民事、行政、公
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依法履职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面临的法律风险,护航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
1.刑事检察职能。从护航产业发展的角度而言,刑事检察可发挥作用的职能主要有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具体而言,可充分发挥审查起诉职能,对涉嫌破坏产业发展的刑事犯罪提起公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正确合理用好不诉权,对企业法人、关键岗位骨干人员等涉嫌轻微刑事犯罪的,依法不捕不诉,从而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对影响产业发展不公正的判决裁定,及时提出抗诉,确保企业利益不因裁判不公而遭受损害等。
2. 民事检察职能。民事检察具有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进行监督的职能。具体而言,对涉及企业生产经营及其利益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判决裁定,检察机关可进行监督;对损害产业发展的虚假诉讼,检察机关可监督法院纠正等。
3.行政检察职能。行政检察的核心是行政诉讼监督,既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检察机关可依法监督纠正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生效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以及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履职。
4.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检察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就护航工业产业发展而言,对企业触碰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底线的行为,负有监督管理职能的相关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影响工业产
业发展,造成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检察机关可对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或提起公益诉讼。
二、X检察机关护航十大产业发展实践
基于对X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以及法律风险的分析把握,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关于做大做强十大产业的决策部署,2021年X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把X检察机关护航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由理论变成具体实践。
(一)全面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保护十大产业
立足“四大检察”职能,依法正确处理各类涉工业产业案件,着力为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治环境和司法保障。
1.立足服务企业健康发展,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依法严惩破坏工业产业发展犯罪。2021年以来,对侵犯工业企业及其投资者、经营者、从业人员人身财产权或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依法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办案中,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为企业追回经济损失8748万余元。加强涉工业产业案件刑事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对破坏工业企业发展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26人,对不应当对工业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23人,对75名接受社区矫正的工业企业人员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给予支持。例如,X某制药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被立案,侦查机关久立不结,检察机关依法监督后,侦查机关作了撤案处理,及时消除了刑事立案对企业经
营的不良影响。
2.立足构建公平良好的法治环境,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妥善办理涉工业产业民事检察案件。对生效民事裁判、调解和民事诉讼活动进行监督,依法监督民事生效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等法律文书执行到位,办理涉工业产业民事检察案件869件,涉及企业财产5.8亿余元。检察机关在办理某建设公司诉煤矿开采企业给付工程建设款的民事诉讼监督案中,发现原审存在公告送达程序违法,非法剥夺当事人辩护权等违法情形,通过再审检察建议、跟进监督,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3.立足促进企业安心经营,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妥善办理涉工业产业行政检察案件。依法对涉工业产业行政诉讼进行监督,开展涉工业产业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涉工业产业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办理涉工业产业行政检察案件273件,涉及企业财产4140万余元。检察机关在办理某山泉水厂诉某市政府电力行政强制申请监督一案中,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合法合理诉求,最终申请人主动撤回监督申请,成功化解了该起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让企业将精力集中到生产经营活动中。
4.立足促进企业专心创业,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妥善办理涉工业产业公益诉讼案件。对相关职能部门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案件进行监督,防止和纠正不当行政行为影响工业企业发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59件,提起公益诉讼26件。例如,某工业园区生产铅酸蓄电
池、再生铅和配套产业的企业,存在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未安全分类堆放、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等行为,检察机关向监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得到高度重视并积极整改,推动园区再生铅企业重组升级和高端化、绿色化发展。
(二)释放支持十大产业创新发展最大司法善意
把支持工业产业创新发展贯穿于司法办案全过程,在办理涉企案件中,既坚持充分履行职能、严格依法办案,又注意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努力实现办理一件案件,帮扶一个企业,促进一个行业。
1.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理念。慎重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对涉嫌犯罪但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工业产业,原则上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防止涉案企业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坚持少捕慎诉,在对严重暴力犯罪和恶性犯罪从严打击绝不放过的同时,综合考虑政策调整、经营不善、市场风险等市场主体意志以外的因素,对认罪认罚轻刑犯罪依法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坚决防止“构罪即捕”“入罪即诉”。
2.灵活运用法律政策办理涉工业产业案件。充分考虑企业“融资难”“融资X”的实际情况,依法慎重办理金融借款、融资租赁、民间借贷等案件223件,有效防止了因办案简单化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充分考虑企业生产经营实际,依法慎重办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114件,注意把握因资金周转困难拖欠劳动报酬与恶意欠薪的界限,灵活采取检察建议、督促履行、协调
追欠追赃垫付等形式,既有效维护了劳动者权益,又保障了企业生产经营。例如,检察机关对在办理X某钢构公司法定代表人辛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劳动监察部门代表、律师代表等举行公开听证后,对本案作出不起诉决定,既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释放了支持工业企业发展的司法善意。
3.强化涉工业产业案件风险评估和防控。办理涉工业产业案件实行负面影响评估制度,充分考虑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针对案件存在的矛盾点、风险点,做好风险防控预案,避免引发和加剧企业经营风险。对涉嫌犯罪被逮捕的工业企业人员逐案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及时建议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16人,做到既依法办案,又避免因人员被羁押给企业经营带来困难。结合司法办案开展个案、类案分析,深入分析案件背后的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向企业、行业协会、主管单位等发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堵漏建制,促进行业自律和监管,先后发出检察建议1115份。
4.实行涉企案件“一案一回访”。坚持每案必访、定期回访,及时听取企业意见建议,跟踪了解案件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帮助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实行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专题工作组联合回访专班制,从刑事犯罪风险防控、民事纠纷预防、管理漏洞填补等全方位为涉案企业二次把脉问诊,疏通症结,做实“一案一回访”工作。
(三)“检企共建”助力十大产业依法合规经营
立足检察职能,主动加强对企业正常经营中法律风险的研究分析,帮助企业不断提升规范经营、抵御风险的能力。
1.开展工业企业法治需求大调研大走访活动。深入产业园区、企业走访调研,通过上门走访、实地调研、座谈交流、发放问卷等方式,摸清本地产业布局和发展情况,广泛了解企业家所思所想、所困所惑,精准掌握企业的“痛点”“难点”。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调研走访工业企业913家,为企业提供意见建议483条,形成书面调研报告70余份。例如,检察机关到某白酒企业走访调研后,形成了该酒企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分析报告、生态环境检察保护分析报告、职工犯罪分析报告,全面分析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及潜在风险,并提出了下一步检察机关立足职能护航企业发展的思路。
2.开展定点联系工业企业活动。明确急需帮扶的工业企业作为重点联系对象,在全省确定290余家工业企业作为定点联系企业。结合企业实际,采取“三个一”工作模式精准服务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三个一”工作模式,即:“一企一联络人”,为每家定点联系企业明确一名检察干警作为专门的联系人,畅通与企业“全天候”沟通联系渠道,随时听取企业的服务需求;“一企一方案”,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在充分调研分析企业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为每家企业制定个性化、精准化的服务方案;“一企一团队”,结合企业需求和服务方案,
挑选相应类型的检察业务骨干,精准组建服务团队,“一对一”地开展服务工作。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为定点联系的工业企业提供法律服务766次,解决困难、问题168个。例如,检察机关了解到定点联系企业某科技有限公司附近的一砂石场不定期爆破,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后,通过召开圆桌会议、组织双方企业协商,推动达成共识,砂石厂采取减少爆破量和改进技术手段降低爆破影响。
3.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组建法律服务团、法律服务组深入企业开展优质法律服务,在企业举行普法培训、向企业推送法律风险提示、赠送法律书籍,为企业员工宣讲法律知识。各级检察院开展送法进企业944次,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企业人员培训45次,帮助企业健全监督机制,引导企业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依法经营、规范经营。例如,某市检察机关组织定点联系服务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到市委党校党性教育基地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用真实鲜活的案例引导企业人员提升法律意识,警示广大企业人员自觉遵纪守法、合法经营。
4.开展借助“外脑”把脉服务工业企业举措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络沟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机关护航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面对面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机关如何更好护航工业产业发展的意见建议。开展“检察长·董事长”两长座谈活动,通报检察机关护航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情况,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召开“两长”座谈会58场,与
731名工业企业代表进行了座谈。
(四)建立健全机制服务十大产业发展
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搭建服务企业平台,为企业疏通“堵点”,排忧解难。
1.建立联动协作平台。省检察院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会签了《护航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联系协作办法(试行)》,建立涉十大产业领域案件办理、案件线索移送、日常沟通交流、信息资源共享等八项协作机制,凝聚服务工业产业创新发展工作合力。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与164个单位建立了护航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联系协作机制。
2.开启涉企信访“绿色通道”。省检察院出台《办理涉十大产业信访事项工作规定(试行)》,对涉工业产业信访事项的接收、处理、分流、办理、流程管理、督办催办、回复回访等进行规范,对涉企信访事项统一登记管理、逐案交办督办,开通信访事项办理“绿色通道”。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工业产业信访案件263件。
3.设置护航工业产业热线专席。针对工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单一等问题,在省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热线”设置工作专席,接听护航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来电,对企业来电内容及时办理和回复,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咨询等服务。建立工业产业服务工作台账,对转办、交办的涉工业产业事项第一时间录入台账,及时进行处理。
4.建立检企联系平台。针对以往服务企业存在沟通不畅的问题,全省三级检察院在工业园区、企业、工商联设立检察联络室、联络站、联络点110个,与工业产业企业建立联系机制91个,选派检察干警担任联络人,搭建服务企业的检察“直通车”,面对面听取企业诉求,帮助企业开展劳动用工合同、企业管理制度等方面风险排查,帮助查找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和漏洞。例如,X市两级检察机关在全市各地工商联、重点企业、商会等设立检察联络室(点),每周定期到工商联接访企业,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遵义市红花岗区检察院依托该院已建立的镇(街)检察联络室,建立五个企业联系小组,分片负责企业的联络工作,搭建检企“连心桥”。
三、检察机关护航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改革展望
X检察机关在护航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践探索中,发现需进一步解决好如何倡导和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如何引导涉案企业进行合规承诺并进行有效监管、如何探索对涉案企业进行附条件不起诉使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大波动和影响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构建科学合理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涉案企业合规承诺及监管制度、企业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等,是未来立足检察职能护航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和改革展望。
(一)构建检察监督全面参与的X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
标体系展望
1.当前X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考评标准情况。当前,X由
省产大办牵头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进行考评,就司法机关而言,主要涉及办理破产和执行合同两个方面指标。由于这两个指标的执行主体主要是审判机关,很难体现公安、检察、司法行政部门等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中实际发挥的职能作用未有效进行评价。
2.X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考量因素。当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中,无论是办理破产还是执行合同指标,都主要是涉及企业财产方面,而忽略了企业家、关键技术人员等因素。办理破产和执行合同指标考核的目的过于强化市场的优胜劣汰作用。让市场直接决定企业的命运,这与我国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经济制度有所偏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决不能不克服市场的盲目性,也不能回到计划经济的老路上去,要努力将市场的作用和政府的作用结合得更好一些,这是一个止于至善的过程。中央提出“六稳”“六保”就是这个至善的最好诠释,其中的“六保”之一就有保市场主体。因此,对一些濒临破产边缘的企业,按破产程序让企业快速破产并不一定是最佳的方案,或许尽可能让它存活下来创造价值,提供就业岗位,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更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因此,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应充分考虑涉及企业生存权、企业财产权、企业家等因素,而不仅限于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因素。
3.检察监督全面参与的X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原因分析。在明确上述考量因素之后,构建检察监督全面参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主要基于以下原因。一是检察机关作为宪法确定的法律监督机关,可对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等执法司法活动进行监督。从这个角度来讲,检察机关在参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更具全面性。二是可将检察机关对涉案企业人员慎捕慎诉慎押情况纳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若将检察机关对涉案企业家及企业关键人员批准逮捕、起诉、羁押等情况纳入指标进行评价,将有效减少因企业相关人员涉嫌犯罪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促进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三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范围应更加全面,除了办理破产、执行合同指标之外,还应包括打击犯罪,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及返还,监督纠正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多方面的内容,这些方面指标的有效落实,均需要检察机关深度参与和履职。
(二)借鉴在办案中参与社会治理的做法,积极探索引导企
业合规经营
企业一旦涉罪涉案,均是致命的风险和打击。从检察机关和检察职能的角度来讲,惩罚犯罪并非唯一价值追求,还应包含指引、评价、教育、预防、挽救等诸多方面。因此,检察机关办理工业产业犯罪案件,应充分考虑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办案中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通过向相关单位发送检察建议,在办案中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一直是检察机关通行的做法并得到社
会高度认可。比如最高人民检察院2018年向教育部发送的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的“一号检察建议”,2020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送的关系人民群众脚底安全的关于窨井盖治理的“四号检察建议”,都是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参与社会治理的典范,取得了很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
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企业犯罪案件中,可以借鉴办理其他案件中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经验启示,积极指出企业在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进企业建章立制,补齐短板漏洞,健康发展。即通过向涉案企业发送检察建议,引导企业全面梳理分析违法犯罪发生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并承诺进行整改,促进企业治理。涉案企业制定整改措施并作出合规承诺后,检察机关可依法暂缓对其涉嫌犯罪进行处罚,并设定一定的考验期,由第三方对其是否真实履行承诺进行考查,并根据其履行承诺情况最终作出处理决定。
(三)借鉴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探索对企业附条
件不起诉制度改革
任何企业一旦有犯罪记录,在参与招投标和国际竞争中,都可能会受到影响。因此,在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的基础上,除了给予建议从轻量刑等处理外,还可对合规承诺有效履行的涉案企业,探索进行暂缓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由于该项制度需要全国人大授权或者修改刑事诉讼法,因此,这里仅作理论性方向性改革展望。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只适用于未成
年人犯罪案件。即对较轻罪行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设定一定的条件,如果在法定的期限内,犯罪嫌疑人履行了相关义务,检察机关可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未成年人是家庭、社会和国家的未来,对其进行司法保护是世界通行的做法。同样,企业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可借鉴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探索对企业附条件不起诉。
总之,X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目标实现,面临诸多法律风险。有效预防和化解这些法律风险,既需要检察机关立足职能积极作为,也需要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及其他社会力量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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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引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深度融合
发展研究
网络
全面深化改革 调研报告
“十三五”时期,X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和《X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试点省建设,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第一个五年,是X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X时提出的“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发展要求的关键时期。必须准确研判当前面临的形势任务,积极应对挑战,抢抓发展机遇,坚持创新引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深度融合发展,着力建设数字化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推进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十三五”时期X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成效
显著
X是首个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和首批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试点省,坚持以技术创新“做大数据、做大应用、做大机制”,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组织架构、平台建设和大数据创新应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一系列法规制度相继颁布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行业信用建设稳步推进,信用服务市场加快发展,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形成良好发展势头。
(一)做大数据,夯实社会信用体系基础
1.全国第一朵“信用云”率先建成。依托“云上X”平台,运用大数据前沿技术,率先建成全国第一朵“信用云”,截至2021年8月底,已归集信用数据2.52亿条。“信用云”将信用数据服务于实体经济、政府治理、社会管理等方面,在2017年、2018年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观摩会上,X省信用平台网站分别取得全国第六、第四的优异成绩,连续两年荣获“全国标准化信用信息平台网站”称号。在2019数博会上,X信用云获“2019中国政府信息化管理创新奖”。在2020年全国信用信息共享支撑中小微企业融资和“放管服”改革观摩视频会上,X省信用平台网站荣获“特色性平台网站”称号。
2.“信用中国(X)”成为信用服务重要窗口。“信用中国(X)”以全省信用信息数据库为支撑,开设“X省信用信息综合查询平 台”专栏,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公示、查询等服务,可查询法人和
重点人群信用记录,免费下载信用报告。截至2021年8月底,法人和自然人合计查询次数和下载次数分别为4576万次、5.1万次。网站在全省电子政务网及政府网站创新发展优秀案例评选中获得全省政府网站第五名。
3.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实现全覆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统一归集公示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和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归集45个部门涉企信息3907.56万条,基本实现涉企信息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的互联共享和集中公示。
(二)做大应用,初步形成以信用为基础的社会治理新模式
1.联合奖惩“六个自动”成为全国推广的“X模式”。X信用联合奖惩平台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为切入点,将信用记录核查和信用联合奖惩功能嵌入多部门内部审批系统,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融资信贷、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依法开展联合惩戒,形成“自动推送、自动比对、自动拦截、自动奖惩、自动监督、自动反馈”的联合奖惩“六个自动”X模式,初步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联动奖惩格局。“六个自动”的联合奖惩X模式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委通报认可,并在全国推广。截至2021年8月底,对接省级36家单位39个业务系
统,累计实施信用核查771.3万次,依法拦截9159次。
2.“信易+”应用引领守信激励新风尚。利用“信易+”服务接口,有层次、分领域推动信用服务发展,“信易贷”“信易绿”
等应用场景建设不断丰富,守信的无形价值变成有形价值,守信有价、有用、有感,守信者“一路绿灯”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逐渐形成。“信易贷”服务搭建起银行金融机构和中小微企业的信息桥梁,截至2021年6月底,X省银行机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余额896.02亿元,同比增长31.7%,已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计划资金109.5亿元,累计支持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16.4万户。
3.“斑马信用”APP探索信用治理新场景。“斑马信用”APP通过大数据分析和评估,从交通守法、安全行驶、文明活动、信用履约等维度对交通行为主体进行信用评级,形成交通诚信的评价体系。以APP为基础成立的X市文明交通诚信联盟,为信用状况优良的驾驶员提供应急出行、业务优先办理、查验上牌免约等权益优享服务。截至目前,平台注册驾驶人突破81万,已上线45项交管高频业务,累计提供服务345万次,打造社会治理领域信用应用新场景。
(三)做大机制,制度建设推动信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1.顶层制度设计夯实信用体系建设根基。完善顶层设计,加快相关规范制度建设,相继出台一系列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形成层级清晰、覆盖较广的制度框架体系。先后印发施行了《X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X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
实施意见》《X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制定了《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元数据元素集》《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X)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共享规范》等地方标准,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
2.信用联合奖惩成为创新监管机制新亮点。在全国率先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信用联合奖惩全覆盖,事前推广主动信用承诺制度,强化市场主体诚信意识;事中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围绕注册登记、资格预审、购买文件、现场开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等关键环节,依托数字化手段对代理机构、投标人、评审专家实行在线、实时监管;事后开展诚信宣传和信用修复,探索出贯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流程信用监管新模式,取得显著成效,得到国家表彰。截至2021年8月底,全省累计查询失信专家16人,累计查询交易主体信用信息74万次,依法惩戒失信交易主体5000次。
3.一体化平台构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长效机制。依托以X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枢纽核心的一体化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实现信用数据的采集覆盖省市县三级政务部门数据资源,向上可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对接,横向与省级政务部门实现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向下覆盖9个市州、88个县(区、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与X省政府政务服务网共建共享,汇集了全省4000多个县级以上行政部门办理的许可事项数据和行政处罚
等信用信息,覆盖省市县90%以上的政务部门,实现“办结即公示”,形成全省一体化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大幅提升归集能力。
4.技术创新推动信用应用取得新突破。充分利用发展大数据先行优势,以互联网数据挖掘、人工智能等方式创新开展区域信用监测评估。X信用云通过对数据进行清洗、加工、深层次挖掘,精准描绘信用主体特征画像、主体关系拓扑图、信用轨迹及信用地图。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构建全省区域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帮助信用监管和信用风险预判预警,实现区域信用状况的动态监测。充分应用区块链技术开展行业红黑名单、信用核查记录,实现“上链管理”,增强信用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
二、X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尽管我省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上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X新模式”,但在以下几个方面仍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顶层设计不足,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化保障不够
一是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万物互联、万物赋“信”必然成为一种新的趋势,如何实现信用体系建设全领域、全主体、全区域覆盖,制度供给需要跟上技术创新步伐。二是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向纵深发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需要政府和市场协同推进,如何厘清政府和市场关系,营造出更好的信用环境,还需构建更加完善的制度。
(二)信用信息共享开放不充分,信用监管长效机制尚未形
成
一是信用信息共享开放缺乏统一标准,导致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之间没有真正的建立起全面有效的信用共享开放机制,信用数据的共享开放不能满足各部门以及市场主体对信用数据全面、持续、及时更新的需求。二是行业组织、信用服务机构等参与不足,多元主体参与的全方位协同监管的共治格局尚未形成。三是信用监管仅在少数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得到应用,全领域、全过程信用监管机制尚未形成。
(三)大数据融合应用水平不高,信用体系建设创新应用场
景单一
一是信用应用深化不够,仅在招标投标、银行信贷等较少领域推广使用,在政务、商务、社会、司法等社会治理各个领域尚未形成广泛应用。二是信用应用主要以信用查询等简单应用为主,以相对碎片化的应用探索为辅,尚未建立起覆盖政府、市场、社会的全方位、多样化、体系化应用体系。
三、大数据时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面临的机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当前我国正面临着新一轮技术变革与第四次工业革命浪潮带来的新机遇,面临着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的新使命,面临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以创新为引领,不断深化大数据与社
会信用体系融合发展,让信用赋能高质量发展,助推X在新征程上闯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
(一)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机遇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利用大数据技术整合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以及各社会单元之间的信息和资源,实现政府治理多方参与、社会自我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促进社会善治,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激发创新治理的社会活力,弘扬凝聚民心的道德风尚,是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新支柱、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新抓手。
(二)新一轮技术变革和第四次工业革命浪潮带来的技术机
遇
随着新一轮技术变革和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来临,以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和数字孪生为代表的新兴技术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愈加突出。依托大数据技术深入挖掘分析数据与信用之间的关系,提炼出高价值的信息以支撑日益增多的信用应用业务需求。利用区块链打破数据孤岛,建设涵盖多方的信用数据平台,实现数据采集、共享、分析过程的可追溯,构筑新型信任关系,推动数据共享和增值应用。运用人工智能、物联网、传感技术实时采集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的信用信息,建立数学模型并量化评级,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助力信用便民惠
企。通过数字孪生技术,数字化重构社会信用体系,助力信用信息多元化、信用主体动态化、信用监管智能化和联合奖惩精准化。技术创新将给信用征管用全程带来巨大变革。
(三)X迎来“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的战略机遇
X作为全国第一个提出大数据发展战略并付诸实践的省份,数字经济增速连续六年位居全国第一,全省上下正加快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的发展要求,深入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和数字化治理,奋力开拓数字经济新蓝海。数字经济与社会信用体系的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将共同推动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启X社会信用体系数字化、智能化创新发展的新篇章。
四、“十四五”时期X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建议
“十四五”时期,X将进一步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大数据融合发展的理论和技术研究,以构建数字化社会信用建设为目标,明确各方主体责任,大力推动新一代数字技术赋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数字化社会信用体系新架构,实现万物赋“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新格局,实现智能化信用监管;创新融合应用,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实现智慧化用信,更好支撑我省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强化统筹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安全管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实现新跨越。
(一)技术引领,打造数字化社会信用体系新架构
1.运用数字孪生推进数字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数字化社会信用体系是指将信用主体在现实社会中的活动行为一一客观地映射到数字空间,基于数字孪生技术对信用主体的全生命周期完成数字化重构。在数字化社会信用体系下,信用数据将从人工产生转变到机器、传感器、信息系统自动完成数据采集、治理、生成信用档案,对信用主体的分级分类、联合奖惩、风险预警等均为智能化实现,且公平公正、安全可信、不可篡改、全程追溯,它将建立新型生产关系,构建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的信任体系,加速形成自动化采信、智能化管信、智慧化用信的大格局,全面提高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依托5G和智能化技术实现万物赋“信”。我国已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天网工程通过实时动态人脸检测识别技术和大数据分析处理技术,对分布在各个角落的监控摄像头抓拍画面进行比对识别。信用数据采集未来也将依托5G的泛在连接、泛在感知、边缘计算能力实现万物互联,利用传感器对人和物在现实社会公共场所中的各种活动行为进行数据采集,实现现实世界与数字世界的对应关系,依托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从海量的数据中识别出与信用有关的信息并自动记录于信用主体名下,智能化生成信用档案,对人、组织、物等完成“信用画像”,构建社会全领域互联互通、智能化采集、万物赋“信”的社会信用体系新框架。
3.通过区块链技术增信数据要素市场。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分布式账本、智能合约、共识机制等特点在提高数据共享及时性、有效性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可以实现为交易流通的数据增信。利用区块链确权、授权、不可篡改、全程留痕、可以追溯等技术特性,对各信源单位的数据进行加密、确权、赋信、交易、追溯,构建标准统一、公开透明、充分信任的数据流通交易环境,大幅度提升数据资源价值,降低数据管理成本、共享成本,进一步推动数据要素有序交易流通,实现数据要素市场的增信管理。
(二)机制创新,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新格局
1.完善信用法规标准体系,筑牢信用法治基础。加快推进地方信用立法进程,颁布实施《X省社会信用条例》,对信用信息归集整理、披露查询、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等进行全面、系统地明确和界定,做到依法依规开展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杜绝因深度使用数据而造成权力滥用,规范对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坚决防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的泛化、扩大化,夯实信用建设法治基础。开展地方信用标准规范研究,建立行业信用评价模型及分级分类监管标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2.强化信用信息开放共享,推进部门协同和社会共治。建 立信用数据长效归集机制,按照“应归集尽归集、应开放尽开放”的原则,做大信用主题数据库,为跨部门公共信用数据共享开放 提供更加坚实的基础条件。畅通信用数据共享开放机制,推动政
府相关部门和公共事业单位按照信用信息的数据敏感度进行分级管理,向市场分层分级合理开放,充分满足各类用户群体的信息需求。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动响应和失信约束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评价结果互认,形成以信用为基础的能有效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新型监管机制。鼓励行业组织、信用服务机构等开展信用修复培训、信用报告查询、信用风险分析预警等,促进政府和市场共建共享、互为补充,推动传统“部门治理”向现代“协同共治”转变。
3.鼓励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特殊监管为补充的新型信用监管机制。推进信用承诺应用,建设全省统一的告知承诺信息服务系统,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建立全省统一信用监管综合服务系统,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基础,以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养老托幼、城市运行安全等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领域为重点,对各类市场主体作出基本评价。在此基础上,各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行业信用评价结果、行业特点、监管关键点等,对监管对象进行更具体的分级分类,根据分类状况配置差异化监管资源、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
(三)融合应用,实现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新成效
1.大力推动“信用+新型工业化”,助力工业高质量发展。
构建“信用+X智造”体系,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一是搭建
“信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利用互联网技术构建数字孪生车间,为工业设施设备赋予信用码,提升数据的安全性和远程管理的可 靠性,实现工业生产管理的数字化、集约化、远程化和自动化。二是打造“诚信工业产业环境”。激励引导企业将生产制造环节 的监控、管理及必要的采购、销售等数据通过区块链技术全程串 接,大幅提升数据可信度,形成企业信用环境数据支撑,推动企 业间建立信任并达成合作共识,助推工业项目签约落地,同时为 企业融资提供有效依据,降低企业信用成本。三是建设“信用+ 生态工业”平台。利用大数据技术大力推动工业绿色化发展,与 企业签订线上排污承诺,实施诚信监测,鼓励企业将环保措施、绿色生产、绿色施工举措、实施效果等情况报送至平台,将监督 检查、环保投诉、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纳入信用评价体系进行信 用评级,对“生态信用”好的企业进行税收减免,对“生态信用”不好的企业采取增加环境保护税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推动实现
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生态保护等融为一体的新型工业化。
2.大力推动“信用+新型城镇化”,打造新一代智慧城市。构建“全数字信用城市”,全面提升城镇功能品质。一是构建“信用+城市生活数字指南”。应用新技术奋力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将“城市信用分”应用于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医疗服务、社区服务等场景中,使城市生活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实现信用价值变现,促进信用红利释放,提升居民对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
感。二是构建“农民信用指数”。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将信用指数等级作为放开农民落户城市的重要依据,以信用平等增强农民的城市身份意识,推动农民向城镇有效流动。三是以信用大数据为支撑创新产业发展项目监管方式。运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技术深入推动城镇产业带动经济发展,通过“信用+穿透支付”“信用+审批监管”等智能管理技术对城市产业运行进行全周期监管,建立信用生态产业链,实现宏观决策指挥、资金保障落实、公共资源配置的智能化,打造高效率、高质量、
公正公平的城市生产生活图景,推动我省新型城镇化进程。
3.大力推动“信用+农业现代化”,实现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构建“农业互联网信用体系”,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一是搭建“信用+现代农商平台”。依托大数据平台大力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提升技术服务水平,强化农业发展各个环节中的技术指导与全方位技术服务,推进农商订单“合同化”,利用订单成交数据、履约记录等数据信息对供应商和采购商进行信用评级,根据信用等级确定自动匹配订单机会、政策优惠比例等,形成“不愿违约、不敢违约”新型农商监管机制。二是建设“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直报系统”平台。实现农业全产业链质量追溯,将农业产业报送信息情况记入主体信用记录,与农业信贷担保平台相联动,根据信用评级享受政策优惠,加快培育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三是打造信用生态农业。运用大数据应用终端技术大力实施大生态战略助力农业生态发展,因地制宜,按
照“宜耕则耕、宜牧则牧、宜林则林、宜渔则渔”的原则,构建农业生态信用补偿机制,建立生态诚信绿色产品APP,对农产品质量、生态保护情况进行追溯,为城乡居民推送优质安全可信的绿色农产品和工业原料,加强农业生产经营与生态环境的协调互补,建设生态循环的农业产业链,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经济
发展协同并进。
4.大力推动“信用+旅游产业化”,建设多彩X旅游强省。
构建“信用+旅游”体系,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建设旅游产业信用监管平台。以平台为载体充分发挥大数据治理和监管效能,促进大型旅游企业之间、旅游企业和拥有旅游资产的非旅游企业之间建立信任关系并达成合作共识,对旅游产业化项目的招标、实施、验收进行全过程监管,对旅游产业涉及的投资商、服务商、制造商等主体进行信用监督,实现旅游产业精细化管理。二是打造X信用文旅平台。运用大数据技术创新升级旅游业态,建立包含信用景区、信用住宿、信用餐饮、信用旅行社、信用导游、信用购物等的“旅游信用档案”,对旅游行业违法违规及行政处罚信息进行曝光并可在平台公开查阅,不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广使用旅游电子合同,建立旅游商品二维码售后追溯制度,形成旅游行业内部竞相提升服务质量的诚信激励体制机制环境,切实增强整体旅游行业竞争力。三是建立生态旅游游客管理系统。强化生态旅游管理,将游客在生态旅游过程中良好的生态信用录入系统并作为获取更多次游览生态景区的资格或优先游览
资格,同时对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进行公开,充分发挥生态信用监督管理和资源配置功能,在发展生态旅游产业的同时有效防止对生态旅游资源的破坏。
(四)强化保障,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新跨
越
1.强化统筹领导,协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强化各项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开展督查考核评估,形成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的长效机制。
2.强化安全管理,加强社会信用信息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严格按照《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要求建立信用信息关键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国产密码建设和等级保护测评,制定信用信息查询和使用规范,明确查询权限和查询流程。建立信用信息管理保密审查制度,严格保护个人隐私和企业商业秘密,依法依规为失信主体进行信用修复和退出“黑名单”提供救济途径。
3.强化资金投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新技术新应用不断深化。积极探索以“政府投入、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资源补偿”为主的多方位政府支持方式,加大社会信用与大数据融合发展的
投入。鼓励和引导具有管理、技术和资金优势的企业、信用机构参与信用体系建设。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金融机构对信用服务机构信贷支持,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设立信用产业发展基金,通过资本吸引、培育和壮大信用服务产业。
五、结论
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是“十三五”时期国家大数据(X)综合试验区和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试点省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途径。本课题结合X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的工作实际,总结了“十三五”时期我省在做大信用数据、做大信用机制、做大信用应用方面的经验做法,深入剖析存在问题和不足。在此基础上,面向“十四五”,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一新的历史方位,抢抓新一轮技术变革和第四次工业革命浪潮带来的技术机遇及X“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的战略机遇,以技术创新、机制创新、应用创新为引领,提出了以新一代数字技术赋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数字化社会信用体系新架构、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智能化新型监管机制新格局、以智慧化用信实现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新成效等对策建议,为进一步增强发展动力,助推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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