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5:十八大以来社会体制改革的重大成就回顾

2022-10-23 23:40:36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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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笔同道公文写作范文宝典:www.xiebitongdao.com十八大以来社会体制改革的重大成就回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xjp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顺应实践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坚定不移地高举改革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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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xjp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顺应实践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坚定不移地高举改革开放旗帜,制定全面推进改革开放事业的宏伟蓝图,展开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壮丽画卷。党和国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户籍管理制度、就业收入分配体制、社会保障和社会治理体制改革方面,不断深化发展,成就巨大。

一、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自新中国成立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中国的户籍管理制度①大致经历了自由迁移期(1949年—1958年)、严格控制期(1958年—1978年)和半开放期(1978年—2012年)三个阶段。长期以来,户籍制度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以及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改革开放后,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在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许多长期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还没有落户,许多农业转移人口还未能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同时,城镇化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2011年,中国城镇化率才突破50%,而发达国家城镇化率很多都超过90%。城镇化受以户籍制度为代表的城乡二元体制制约,能否给户口簿松松绑,为农民进城打开一扇“希望之窗”,直接关系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成败。这些都对户籍制度形成了问题倒逼,提出了改革要求。

户籍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大后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最重要的改革。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面临的情况复杂、需要兼顾的因素多、统筹推进的难度大。一是中国人口众多、城乡和区域发展差距较大,难以平衡,改革关系到大约2.8亿在城市打工的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涉及教育、医疗、就业、养老、住房等方方面面。二是许多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政策长期与户籍直接挂钩,难以剥离。三是各类群体发展愿望和利益诉求多元多样,难以协调。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必须一揽子加快推进城乡养老并轨、城乡医疗救助并轨、进城务工人员基本医疗服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受教育等重点领域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打破“农业”与“非农”壁垒。

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户籍制度改革工作。xjp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先后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审议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央领导还多次听取汇报,开展实地调研,对户籍制度改革政策研究提出要求。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作出部署。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①。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加快改革户籍制度,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的政策;推动农民工平等享有劳动报酬、子女教育、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住房租购、文化服务等基本权益②。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要求,经过近一年酝酿,2014年7月2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④(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规定,要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加快建设和共享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意见》紧紧围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内在要求,明确提出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实现路径,成为指导户籍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具有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协同攻坚,需要把握好四项原则:一是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四是坚持统筹配套,提供基本保障。

《意见》提出到2020年户籍制度改革的发展目标:一是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逐步解决在城镇就业居住而没有落户人员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问题。二是基本建立新型户籍制度。通过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基本建立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为基本形式的户口迁移登记制度,建成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以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提出实现1亿左右人口落户城镇的目标,目的在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让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真正实现“市民梦”,融入城市社会,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2014年3月公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⑤确定了这一发展目标,提出户籍制度改革要与新型城镇化发展同步。

中国城镇化快速推进,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城镇空间分布和规模结构不合理、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匹配的问题十分突出。东部一些城镇密集地区资源环境约束趋紧,中西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地区的城镇化潜力有待挖掘;中小城市和小城镇集聚产业和人口不足,潜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特大城市和部分大城市人口压力偏大,与综合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加剧,空气污染、交通拥堵、公共安全问题等“城市病”日益严重,需要有效控制人口规模。因此,需要兼顾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东中西部地区的不同实际,根据人口规模和综合承载能力的不同情况,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

具体来讲,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就是基本没有门槛。只要群众有意愿,有合法稳定的住所,都可以落户。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就是门槛较低。只要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等条件,按照先后顺序排队,有落户意愿的一般都可以落户。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就是降低门槛。国际经验表明,城市具有一定规模对经济发展、城市交通、居民生活、节约资源有利,但过犹不及。中国大城市情况不尽相同,落户政策也要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可能,相应有所区别。城区人口100万—300万的城市还有发展空间,能放开落户条件的尽量放开。城区人口300万—500万的城市要适度控制落户规模和节奏,防止人口发展过快,落户条件就要严格一些。

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这个政策导向非常明确。一些特大城市尤其是千万人口以上的城市人口压力很大,已经消化不了,不能再扩大人口规模,增加新的负担。首先,要严格户口迁移政策,改进和完善现行落户政策。坚持因城施策、一城一策,根据城市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解决落户问题。户籍人口比重比较低的城市,要逐步提高户籍人口比重。其次,特大城市要科学定位城市功能,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适当疏散经济功能和其他功能,引导人口有出有进,使人口结构更加合理。

这次户籍制度改革没有简单以城市行政级别来确定落户政策,而是按照人口规模来确定各类城市落户政策,不与城市行政级别直接挂钩,不仅符合各地实际,而且也有利于各地因地制宜地确定落户政策,有利于引导人口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有序落户。

户籍制度改革与有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统筹配套,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一方面,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公平有序地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的问题,确保他们全面平等享有当地常住户口居民同等的待遇。另一方面,协同推进相关领域配套改革,让在城镇就业居住半年以上但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子女教育、就业扶持、医疗卫生、社会保险、住房保障等方面逐步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这次改革,是对户籍政策的一次总体调整,在全国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对合理布局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引导人口分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进行的综合配套改革,与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土地等方面的改革统筹配套、协同推进;是对新型户籍制度的一次整体构建,包括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建立居住证制度、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等。改革决心之大、力度之大、范围之广、措施之实,是前所未有的。

二、就业和收入分配体制改革

就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涉及千家万户的“钱袋子”,是改善民生、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最重要、最直接的方式,关系着人民的福祉和国家的稳定,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重大意义。

(一)深化就业体制改革

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给就业形势带来深刻影响。就业工作仍然面临较大的压力,既存在农民工招工难、大学生就业难等传统的结构性矛盾,又有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如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一年就有上百万的职工需要安置。

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党的十八大提出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相结合方针。2015年5月,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提出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①。同时,围绕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提出一系列政策。一方面,努力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另一方面,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完善就业失业监测统计制度。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

深化就业体制改革和实施就业优先的政策,使我国就业形势和城镇失业率在经济增长下行压力下保持了总体稳定。2013年—2016年,中国累计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258万人,连续4年保持在每年1300万人以上。①就业大局稳定,对保障中国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和谐安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1.重要举措。针对收入分配制度存在的问题,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收入分配原则上强调“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②2016年1月18日,xjp总书记指出:“不断把‘蛋糕’做大。”“把不断做大的‘蛋糕’分好,让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得到更充分体现,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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