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8: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思考

2022-10-23 23:39:30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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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笔同道公文写作范文宝典:www.xiebitongdao.com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思考营商环境受重视程度,再无出其右者2020年xx月xx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xx建设中国特色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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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思考

营商环境受重视程度,再无出其右者

2020年xx月xx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xx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县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支持深圳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其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标志性成果,为全国制度建设作出重要示范。

时光回溯至2019年11月5日,在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开幕词中指出,必须不断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2019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是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营商环境,已然成为时下热词。无论是居庙堂之高,还是处江湖之远,举国上下,对营商环境的重视,再无出其右者。

在这一浪高过一浪的热度的背后,一个最深层的问题是,什么是营商环境?

在国内,曾有人说,营商环境,就是政府给足优惠补贴,企业纷至沓来的一场政企狂欢。的确,曾经有一段时间,为招商引资,祖国各地,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纷纷比拼土地优惠、税收减免但此种模式,终究不可持续,特别是在税权收归国家、土地禀赋资源行将用尽之时,更是如此。对于企业而言,政府的种种优惠补贴,固然能够惠及一时,但真正起决定作用的,是公平高效的制度环境。它像空气一样须臾不可分离,弥漫于企业的周遭,平时似难察觉,一旦遭受污染,有毒有害的空气所侵蚀的,远远不仅是少数企业,而是整个生态系统。实施特殊照顾与额外补贴,而不是普遍降税减费,其戕害的,恰恰是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本质上是制度环境

“营商环境”一词,源于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IFC)的“DoingBusiness”项目调查。该项目调查始于xxxx年,旨在考察各国中小企业,并对在企业存在周期内所适用的法规予以评估,通过收集并分析全面的定量数据,对各经济体在不同时期的商业监管环境进行比较,并发布《营商环境报告》(DBReport),供学术界、记者、私营部门研究人员和关注各国商业环境的其他人士参考。首份《营商环境报告》于xxxx年发布,包括x项指标,涉及xxx个经济体;而今,该报告包括xx项指标,涉及xxx个经济体。

从xxxx年起,世界银行开始发布营商环境年度报告,对全球xxx个经济体,采集其最大的工商业城市(对于人口超过x亿的xx个经济体,还采集第二大工商业城市)的数据,运用“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少数投资者、税收支付、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xx项指标(以后可能还要纳入“劳动力市场监管”和“政府采购”x项指标)予以评估,从而得出该经济体的商业监管规则的优劣等级,并进行横向与纵向排名。中国的全球排名,由两个城市构成。其中,xx占比xx%,北京占比xx%(以后或许还要加入第三和第四个城市)。

我国的此项排名,多年来曲折前行。xxxx年大幅攀升,一举跃升xx位,列全球第xx名,首次跻身全球前xx强;xxxx年再次攀升至全球第xx名。我国也连续两个年度成为进步最快的经济体之一。

世行评估,极其重视规则。近x年,笔者作为世行受访专家,填写了问卷,并参与世行营商环境评估的所有最终磋商。世行专家经常问到的问题是,对于这样的做法,有规则依据吗?规则是否应当做这样的解释?

对于世行来说,领导重视当然很重要,但领导常变而规则常在。只有规则适当确立,方能固根本、稳预期和利长远。

因而,世行评估中,有一个词,反复出现于问卷与磋商过程中,那就是Regulation,即可以反复适用与普遍适用的规则。

正因为如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营商环境就像空气,只有空气清新了才能吸引更多投资。2019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文明新旧能相益,心理东西本自同。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断,与新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极端重要”的论说,可谓一脉相承。

制度,就是高速公路,就是高架水渠

新制度经济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道格拉斯·诺斯(DouglassNorth)等在《西方世界的兴起》《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等著作中提出了“制度是极其重要的”这一命题,他们甚至从一种禀赋的视角,来理解法律制度:法律被视同为高速公路或者水坝——经济发展腾飞之前的一项固定资产投资,它决定了经济的发展路径,但其自身不会变动不居。

此种观点可追溯至马克思·韦伯。他运用法律来解释西欧的兴起,得出一项著名的论断,即“理性的”法律通过对市场交易提供预期和合法性而支撑着经济活动的发展。一个世纪之后,道格拉斯·诺斯部分援引韦伯的观点,并将其运用于具体制度领域中。诺斯声称,将富国与穷国一分为二的是各国制度的质量。在诺斯看来,富国成功地形成可靠的、低成本的制度,保护了产权,确保合约的履行。相反,穷国则缺乏这些孕育市场交易的制度安排。由于制度变迁存在路径依赖,那些禀赋孱弱的国家想变更其基础以赢得未来的经济增长,相当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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