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2:法纪知识测试题库165道

2022-10-23 21:22:54 160

文章导读

携笔同道公文写作范文宝典:www.xiebitongdao.com法纪知识测试题库(165道)(附答案)一、填空题(80道)1.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携笔同道公文写作范文宝典:www.xiebitongdao.com

(附答案)

1.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2. 党章 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3.《党章》规定,党的纪律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4.《党章》指出,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 市场经济考验 、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 精神懈怠危险 、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

5.《党章》强调,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全面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6.《党章》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要做到 忠诚干净担当 

7.《党章》规定,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 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8.《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把 政治标准 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9.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10.《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所称的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审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1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可分为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重要领导责任者

12.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13.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减轻一档给予处分的规定。

14.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15.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6.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17.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是公职人员的由监察机关给予相应政务处分。

18.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19.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失的实际价值。

20.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21.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22.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23.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4.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5.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26.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27.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28.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29.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0.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1.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2.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3.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4.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扶贫脱贫、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5.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6.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37.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38.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39.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听案情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0.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1.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2.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方面资料,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3.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4.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5.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6.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7.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 家风 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8.监察委员会依法履行 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49.《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50.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    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  日。

51.《监察法》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

52.《监察法》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可以向本级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和单位以及所管辖的行政区域国有企业等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

53.监察机关在调查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被调查人逃匿或者死亡,有必要继续调查的,经 省级以上监察机关 批准,应当继续调查并作出结论。

54.监察人员辞职、退休    年内,不得从事与监察和司法工作相关联且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职业。

55.《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明确,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全党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内容。

5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适用于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 政务处分 的活动。

57.政务处分的种类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58.公职人员二人以上共同违法,根据各自在违法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分别 给予政务处分。

59.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予以开除

   60.公职人员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政务处分。应当给予两种以上政务处分的,执行其中最重的政务处分;应当给予撤职以下多个相同政务处分的,可以在一个政务处分期以上、多个政务处分期之和以下确定政务处分期,但是最长不得超过四十八个月。

61.公职人员有违法行为,有关机关依照规定给予组织处理的,监察机关可以同时给予政务处分

62.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 晋升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其中,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被撤职的,按照规定降低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同时降低工资和待遇。

63.公职人员被开除,受到解除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处理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64.公职人员因违法行为获得的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奖励等其他利益,监察机关应当建议有关机关、单位、组织按规定予以 纠正

65.不按照规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66.篡改、伪造本人档案资料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 降级 或者撤职 

67.违反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予以撤职或者开除

68.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奖励或者其他利益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69.诬告陷害,意图使他人受到名誉损害或者责任追究等不良影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70.拒不按照规定纠正特定关系人违规任职、兼职或者从事经营活动,且不服从职务调整的,予以撤职

71.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72.监察机关对涉嫌违法的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应当由二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

73.政务处分决定书应当及时送达被处分人和被处分人所在机关、单位,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

74.公职人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监察机关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情节,依照本法规定给予政务处分。

75.监察机关对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或者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公职人员予以撤职、开除的,应当先依章程免去其职务,再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76.公职人员在被立案调查期间,未经监察机关同意,不得出境、辞去公职;被调查公职人员所在机关、单位及上级机关、单位不得对其交流、晋升、奖励、处分或者办理退休手续。

77.公职人员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政务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核;公职人员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

78.政务处分所依据的违法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复审、复核机关应当撤销原政务处分决定,重新作出决定或者责令原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重新作出决定。

79.政务处分决定被撤销的,应当恢复该公职人员的级别、薪酬待遇,按照原职务、职级、衔级、岗位和职员等级安排相应的职务、职级、衔级、岗位和职员等级,并在原政务处分决定公布范围内为其恢复名誉。

80.拒不执行政务处分决定的,由其上级机关,主管部门,任免机关、单位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理。

1.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一个新目标,即在本世纪中叶建成______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D

A.富强民主文明幸福绿色

B.富强民主文明幸福美丽

C.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绿色

D.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

2.增强党自我净化能力,根本靠强化____________ B

A.党的自我监督;舆论监督

B.党的自我监督;群众监督

C.党的自我监督;司法监督

D.党的自我监督;民主监督

3.《党章》规定,当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有不同意见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应该是_____B

A.可以不执行党的决议和政策

B.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C.必须坚决执行,不可以声明保留,也不允许向上级组织提出

D.在不执行的同时,向上级组织提出

4.《党章》规定,留党察看的期限最长不超过_____C

A.半年

B1

C2

D3

5.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实现______全覆盖。A

A.巡视

B.巡查

C.监察

D.纪律检察

6.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五年来,我们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______的目标初步实现,______的笼子越扎越牢,______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 A

A.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B.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

C.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

D.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

7.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多数决定。B

A.一半以上 

B.三分之二以上

C.三分之一以上

D.四分之三以上

8.下列不属于党章所规定的党组任务的是______ D

A.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B.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

C.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D.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9.严重触犯刑律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决定开除其党籍。B

A.上级党委

B.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C.同级纪委 

D.上级纪委

10.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  )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B

A.2

B.3

C.6

D.9

11.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B

A.本人所在的基层组织

B.本人

C.本人直系亲属

D.本人所在单位领导

12.凡属重大问题,党的各级委员会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 )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D

A.书记办公会决定

B.书记个人决定

C.常委会决定

D.会议决定

13.《党章》规定,党支部是党的( ),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D

A.领导核心

B.政治核心

C.坚强核心

D.基础组织

14.《党章》规定,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四个服从,即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B

A.委员服从党委书记

B.少数服从多数

C.普通党员服从党组织书记

D.以上都不是

15.《党章》规定,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 )领导下进行工作。D

A.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

B.全国代表大会

C.中央政治局

D.中央委员会

16.党员必须坚持()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D

A.个人利益

B.局部利益

C.单位利益

D.党和人民的利益

17.《党章》规定,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 B

A.可以

B.必须

阅读全文
(想阅读完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陆!)
如果喜欢本篇内容,请赞赏鼓励哦!
尚未有人赏赞,赶紧来一个吧
查看更多>>
请选择打赏类型
¥0.01
¥1
¥365
¥188
¥99.99
¥66.6
¥52
¥6.66
¥6
赏赞

分享: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20200712:法纪知识测试题库165道

链接地址:https://www.xiebitongdao.com//index/article/detail/detail_id/10452.html

相关内容
    热门推荐
    • 本周热门
    • 本月热门
        二维码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