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共18篇)

2024-05-28 11:30:10 552

文章导读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共18篇) 目录 篇一、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3 篇二、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 篇三、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共18篇)

 

目录

篇一、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3

篇二、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

篇三、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纪律教育专题党课...........6

篇五、2024年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

篇七、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感.....36

篇八、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

体会........................................39

篇九、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

体会........................................41

篇十、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

篇十二、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

例》心得体会..............................49

篇十三、2024年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

题学习心得研讨发言提纲........................51

篇十四、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

得体会........................................53

篇十五、2024年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

条例》专题党课宣讲提纲........................56

篇十六、关于开展学习2024年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

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心得研讨发言材料..........88

篇十七、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时

的交流发言材料................................93

篇十八、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纪律教育专题党课........97

 

篇一、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一部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的条例。在今年2023年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第三次修订2023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发布,现就学习心得汇报如下:

一、体现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的决心。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强的保证,在坚持纪律和规定的前提下,我们党始终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通过学习,我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党从诞生之日起,就要求每个党员应该遵守纪律,我党能够取得目前的成绩,是我党一直纪律严明。没有严明的纪律,就会失去战斗力,就会失去广大群众的支持,国民党八年内战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军队纪律涣散。

二、严格落实《条例》精神。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是我们手中的宝剑,要想充分发挥宝剑的作用,首先应该带头遵守纪律,这样我们才有底气去执行纪律,真正做到“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但在工作中,作为一名执纪者,应该做到实事就是,绝不冤枉一名好人,但是也绝不放过一个坏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让我激情蓬发,斗志昂扬,坚定了我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一生的信念。

三、加强做好群众工作。

我党从建立之初,就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党如果是舟,群众就如同是水一样。《条例》的颁布,表明了我党从严治党的决心,同时也对党内少数腐朽干部起到了震撼作用,也坚定了群众对我党的信心。从中华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可以看出,每个朝代的兴衰都与是否取得群众的支持密切相关,宋朝灭亡症结就是宦官专权,官吏贪腐。我党要时刻警惕,做到居安思危,虽然我们暂时还不能完全杜绝腐败行为,但是我们要让那些有腐败行为和有这种想法的人畏惧,因此从严治党是顺应时代的潮流,也是中国共产党对我国几千年历史的总结。官员的贪腐会丧失广大群众对执政党的信心,也会威胁到社会的稳定,因此要结合《条例》做好群众工作。

四、做好对广大党员的宣传教育是《条例》落到实处的根本。

任何一项好的制度要想落到实处,都离不开广泛的宣传教育。我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在做好办信查案的基础上,要做好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办信查案不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办信查案起到警示作用,预防腐败才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目标,因此我们应该坚持宣传教育与惩治相结合。《条例》颁布的目的是让广大党员干部明白违纪就要受到处理。

通过对新《条例》的学习,让我明白我党将永葆先进性,也明白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真正含义,《条例》的颁布将重塑我党的光辉现象。

 

篇二、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维护党的章程、贯彻从严治党、教育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义重大,是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重要保证。通过学习《条例》,我有以下几点感受。

一要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加强党性修养。《条例》强调,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这也启示着我,作为基层招商党务工作者,要坚定理想信念,主动在建党节、建军节等重要节日前后,通过观看《建党伟业》《建军大业》等红色影片,重温历史,汲取奋进力量;主动参加"全面从严治党""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等专题党课,在招商工作中思考如何筑牢思想防线,提醒自己时刻保持清醒头脑。

二要在工作中严于律己,深化自我革命。要对照《条例》内容,坚守政治底线、严守纪律红线,主动打开“显微镜”,勤惮“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作为党务工作者,要积极为支部党员选树优秀典型、警示反面案例,形成“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的良好氛围。例如,招商促进中心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影片,推动全体招商党员干部在与企业方沟通洽谈过程中,做到清正廉洁、作风严谨,亲而不逾,清而不疏,以实际行动践行“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

三要在监督上走深走实,拉紧廉洁之弦。《条例》指出,要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这让我想到了X中心制定出台了《X办公室“三比一学”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从工作作风、质量、效率和勤政廉政等方面对党员干部进行综合评价,进一步规范工作纪律,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廉政文化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力争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招商队伍。

 

 

 


篇三、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纪律教育专题党课

 

严守纪律规矩永葆敬畏之心

同志们: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加强纪律教育,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着力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教育引导年轻干部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法规矩,要求年轻干部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经常对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看清一些事情该不该做、能不能干,守住拒腐防变的防线”。

一、什么是党的纪律和党的规矩

纪律是社会组织为了保证其存在和发展并实现其目标,要求其全体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其内容包括:党制定的章程、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及明文规定的有关制度、文件等。党章规定,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规矩是古代用来校正方形、圆形的工具,引申用来比喻一定的标准、法度和习惯。党的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党的政治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是最重要的规矩。

二、严守纪律规矩是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

(一)严守纪律规矩是融入中国共产党人血脉的红色基因

中国共产党成立伊始就突出强调党的纪律。党的第一个纲领和第一个党章把纪律置于重要位置,规定了明确的纪律并严格执行,为百年大党注入了纪律严明的红色基因。党成立时就明确自己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先进政党必须有严明的纪律。党的二大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是为无产阶级做革命运动的急先锋,必须“是很严密的集权的有纪律的”,“若是缺少严密的集权的有纪律的组织与训练,那就只有革命的愿望便不能够有力量去做革命的运动”。创建初期的中国共产党,不仅制定了严格的组织制度和纪律规定,而且比较严格地执行这些纪律。例如,参加建党的早期党员X、X,虽然在建党过程中有过一些责献,但是他们不久就因为违反党的纪律而被清除出党。严明的纪律规定及其严格执行,形成了我们党“纪律立党”的优良传统,为建设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先进政党奠定了坚实基础。

领导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百年进程中,我们党不断推进自身建设,加强和完善纪律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严明纪律的优良传统发扬光大,牢牢把握党的建设总要求,对纪律建设作出了一系列与时俱进的新规定,严明党的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为积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纪律保证和制度支撑,确保党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二)严守纪律规矩是保证党的团结统一的客观要求

毛泽东曾指出:“政党就是一个社会,是一种政治社会。”与社会一样,政党内部也存在大量的关系需要处理,比如党员和党员的关系、党员和组织的关系、组织和组织的关系,等等。同时,政党内部也存在复杂的行使权利与承担义务的问题。这就需要建立高效的党内秩序与党内关系,通过统一的行为规范,来保证政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纪纲一废,何事不生?”历史的教训极其深刻。苏联共产党在拥有20万党员时夺取了政权,在拥有200万党员时战胜了德国法西斯,却在拥有2000万党员时丢失了政权,从此,身为超级大国的苏联被迅速瓦解,四分五裂。追根溯源,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苏联共产党的纲纪废弛。苏联解体前,苏共放弃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员公开反对党的决议、对抗党的政策,从无视规矩到破坏规矩,从思想混乱演变到组织混乱。因此,苏共垮台是势所必然,其前车之鉴值得我们高度警醒、深刻反思。

(三)严守纪律规矩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的新境界”。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抓思想从严、抓管党从严、抓执纪从严、抓治吏从严抓作风从严、抓反腐从严,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三、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一)加强党纪党规教育,让纪律规矩入脑驻心

1927年10月,毛泽东在创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之初,亲自主持了一场入党仪式,在他确定的24字入党誓词中,就有“服从纪律”四个字。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畏惧、守底线。各级党组织要聚焦解决思想根子问题,大力加强对党忠诚教育和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强化政治之训、党性之训、规矩之训,使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要在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的实效性上下功夫,坚决防止重形式、轻实效、做样子、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倾向。要根据党的纪律内容特点以及宣讲对象接受习惯的不同,不断改进教育方式方法,注重以史为鉴、以案说纪,努力做到言之有理、言之含情,让党的纪律规矩以党员乐于接受的方式被熟记于心。要用好网络和新媒体平台,将党的纪律规矩作为各级党员干部经常性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对党员开展党的纪律知识的考试、考核、抽查,加强对考试考核结果的运用,督促党员把党的纪律往深里学、往心里记。

(二)加强政治能力建设,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特征,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集中体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我们党经受“四大考验”、抵御“四种危险”的必然要求,是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所在。当前,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对新时代共产党人最重要的政治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最重要的政治成果;深刻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最宝贵的历史经验;深刻认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最鲜明的时代特征,切实铸牢政治忠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守住底线不破红线,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包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既要靠治标,猛药去河,重典治乱,也要靠治本,正心修身,涵养文化,守住为政之本。一个人能否守纪律讲规矩,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党员干部要强化自我修炼、自我塑造,提高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意识和能力,时刻自省自察自警自励,慎独慎初慎微慎欲,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传统美德,保持高尚精神追求,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培育现代文明人格。要从小事小节上规范自己,管好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自觉抵制腐败、杜绝腐败、远离腐败。要旗帜鲜明抵制和反对关系学、厚黑学、官场术、“潜规则”等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自觉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在思想政治上不断去杂质、除病毒、防污染。要时常接受先进文化熏陶,不断提升人文素养和精神境界,去庸俗、远低俗、不媚俗,做到修身慎行、怀德自重、清廉自守,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篇四、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讲稿

 

深刻领悟“正确的权力观”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战略全局出发,紧密联系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具体实际,创造性地阐述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学说,反复强调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形成了内容丰富、思想深刻、系统完备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权力理论,对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学说在21世纪的发展作出了原创性的重大责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正确的权力观”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权力制约监督、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行动指南。在4月3日召开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思想、见行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对于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勇于自我革命的极端重要性,为坚持依法治权、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遵循。

01.增强依法用权的法治意识

“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不渝地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和运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进行自我革命,使党的事业充满蓬勃生机和活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不断推进自我革命、确保党长期执政的战略高度,”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珍惜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切实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时刻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因而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显著增强。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如何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对此,中国共产党人对加强公权力监督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和实践。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党历史这么长、规模这么大、执政这么久,如何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毛泽东同志在延安的窑洞里给出了第一个答案,这就是'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经过百年奋斗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的实践,我们党又给出了第二个答案,这就是自我革命。”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这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跳出历史周期率的应有之义。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就必须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马克思强调,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公职人员必须在公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广大领导干部只有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才能体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才能彰显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性质。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现代化是一个世界性的历史进程,在不同国度的社会条件下,必然形成不同的现代化类型。“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展现中国特质的现代化法治新路。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就必须处理好法治与人治的关系,将公权力的行使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之上。这就要求广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不断增强依法用权的法治意识,努力养成珍惜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的法治习惯。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

02.坚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人民性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属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守人民至上理念,突出现代化方向的人民性。”“现代化道路最终能否走得通、行得稳,关键要看是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教育引导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这是我们党领导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立足点。在当代中国国家生活和法治发展领域,法治的根基在人民。坚持人民至上,是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的精髓要义,也是坚定不移走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的根本立场。

一是要坚持“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历史唯物主义权力观。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这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是我们共和国的坚实根基,是我们强党兴国的根本所在”;“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就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前一句话指明了权力的根本来源和基础,后一句话指明了权力的根本性质和归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唯一宗旨,也是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同资本主义权力观的根本区别。坚持历史唯物主义权力观,就必须始终牢记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权力都是属于人民的,始终牢记作为在全国执掌政权的执政党,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始终牢记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二是要把握好以人民为中心的权力行使准则。“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熠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要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要确立问题导向,坚持有权必有责,把权力的行使与责任的担当内在地联结在一起,强化行使权力的责任感,将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

三是要让人民监督权力的运行。人民是我们党领导和执政的力量源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必须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智慧和力量,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各级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要积极畅通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的渠遒,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于权力行使的监督作用。要用好现行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包括监督权在内的国家权力。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是无所不在的监督力量。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

03.推进公权力运行法治化

在现代社会,法治的基本特点是:国家和社会生活的统治形式和统治手段主要是法律;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不仅仅运用法律,而且其本身也要受到法律的支配;法律是衡量国家、组织及个人行为的基本标准。在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时代进程中,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必须运用法律形式为国家公权力的行使设定必要的原则和程序,通过法律明确规定公权力的内容、行使范围、运作方式等,超越法律规定而行使的权力是非法的、无效的。因此,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法治,坚持“有权必有贲,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贲,违法要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从而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各项治国理政活动的制度化、法律化。

第一,要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用权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关键是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守法律、重程序,这是法治的第一位要求。二是要牢记职权法定,明白权力来自哪里、界线划在哪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三是要保护人民权益,这是法治的根本目的。四是要受监督,这既是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也是对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制度保护”。各级领导干部只有对宪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牢固确立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法治观念,不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正确的权力观才能真正地确立起来。

第二,在法治轨道上行使权力。在当代中国,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必须切实解决好权大还是法大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对各级党政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权大还是法大则是一个真命题。纵观人类政治文明史,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因此,在法治轨道上行使权力,必须要把厉行法治作为治本之策,运用法治方式确立权力运行的基本规矩,做到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从而为正确行使权力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

第三,要切实增强依法用权的执法司法公信力。执法司法公信力是衡量公权力公正行使的重要社会评价尺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切实增强执法司法的社会公信力,已经成为坚持党的自我革命、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生明,廉生威执法司法是否具有公信力,主要看两点,一是公正不公正,二是廉洁不廉洁”。因此,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扭住职业良知、坚守法治、制度约束、公开运行等环节,坚持不懈地加强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的体制、制度和机制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出轨、个人寻租的机会,让执法司法工作更加为人民群众所接受和认同。

04.权力必须有制约和监督

法治的对立面是使用不确定的权力。要约束这种不确定的权力,就必须通过法律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在社会主义国家,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就是为了使国家权力真正按照人民的意志去行使,防止和反对权力的滥用。为此,就必须建立一套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制度。“列宁强调,要提高监督机关的地位、规格、权威,建立起包括党内监督、人民监督、法律监督在内的监督体系,以防止公职人员成为‘脱离群众、站在群众之上、享有特权的人物因此,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必须高度重视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问题,从而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现在,人人都有摄像机,人人都是麦克风,人人都可发消息”。国家公职人员行使权利的活动时刻处在公众视野里,并且常常处于媒体聚光灯下。种种情形,都给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带来了新的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马克思、恩格斯说过:一切公职人员必须'在公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这样'能可靠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和‘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因此,广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必须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理念,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机制,提高权力行使的透明度,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

要强化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公权力正确行使,更好促进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家监察是对公权力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国家之权乃是‘神器',是个神圣的东西。公权力姓公,也必须为公。只要公权力存在,就必须有制约和监督。不关进笼子,公权力就会被滥用”。因此,要强化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合理分解公权力部门、组织的权力,科学配置权力,严格职责权限,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从而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要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核心是制约和监督权力。腐败的本质是权力出轨、越轨。

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现了标本兼治的要求,为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构筑起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堤坝”,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关键是制约和监督权力”。要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合理确定权力归属,划清权力边界,厘清权力清单,强化权力流程控制,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杜绝各种暗箱操作,把权力运行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之下,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空间。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一经建立,就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提高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形成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强大推动力,从而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地生根。

 

 

 


篇五、2024年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党课辅导党课讲稿

 

同志们:

党的二十大对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战略部署。党中央着眼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了修订。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对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对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部署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今天,我围绕准确把握《条例》、严格执行《条例》,给大家作专题辅导,重点从三个方面与大家交流。

一、深刻理解《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现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18年修订印发,党中央时隔5年再次修订《条例》,就是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不断完善纪律规矩。《条例》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确保全党团结统一,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时俱进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修订后的《条例》共158条,与上次修订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党员干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行为,调整纳入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范畴,并且完善对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写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条款,增加搞政治攀附、结交政治骗子等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行为的处分规定,以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坚持问题导向,对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信访工作职责;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滥用问责等行为,增加了相应的处分规定,扎紧纪律笼子。为推动解决“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新修订的《条例》增加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等行为的处分规定。

(二)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此次修订《条例》坚持科学立规,既系统梳理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规定,又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在保持《条例》总体稳定基础上,注重与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相衔接,促进执纪执法贯通,保持制度连续性,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比如,落实“执纪执法贯通”的要求,完善纪法衔接条款,促进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新增第28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党员,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做到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融合,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第35条明确规定,党员依法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绐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第30条明确规定,对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等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明确规定对有涉黄涉毒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党员应当开除党籍。一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条例》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根据党中央部署和形势发展要求作必要修改,着力实现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二是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也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修订《条例》的效果既体现在对不作为、乱作为的惩处上,也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廉洁上“管得住手脚”、在事业上“放得开手脚”,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三是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针对领导干部“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条例》在第130条中增写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领导干部积极负起责任、勇于担当作为。

(三)突出政治性、实践性、指导性、协同性,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重要举措。新修订的《条例》在总则部分开宗明义指出,“巡视工作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根本任务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明确“巡视工作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方针”。这一规定,集中概括了新时代巡视工作的定位内涵、根本任务、职责使命,对于巡视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更好发挥政治保障作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新修订的《条例》单列一条,鲜明强调“巡视工作应当加强对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监督,重点检查其对党忠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对反映的重要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形成专题材料”。鲜明强调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在第四条中,把“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列为巡视工作应当遵循的第一项原则。与之对应,在第二章“组织领导和机构职责”中单列一条,明确规定“巡视工作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实行党组织分级负责、巡视机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支持、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人民群众参与的体制机制”,首次明确了巡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加强《条例》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推动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巩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成果,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学习贯彻,确保落地见效。

(一)以学习促落实,做到严格执纪、精准执纪,精准把握纪法标准。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学习研讨、评论解读、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形式,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段学、联系实际学,对照检查,熟记条文,切实将学习的过程变成强化纪律意识、促进贯彻落实的过程。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专题培训等方式,教育引导全组纪检监察干部采取逐章逐条、新旧对照等方式,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全面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条例》的实践要求。要全面准确理解《条例》的丰富内涵,严格精准执纪,坚持风腐同查同治,严肃查处系统内科研管理、物资采购、金融业务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问题,紧盯各级'一把手'、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领导干部、年轻干部等重点对象开展日常监督和教育提醒,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突出表率作用,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党纪党规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带头学习执行,将《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模范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纪律,自觉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利用政治学习日、党员活动日,采取原原本本通读《条例》、集中讨论等多种形式,集中学习此次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和核心要义,教育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严格遵守纪律、执行纪律,真正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刻在心上,熟知精通、学以致用。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建立完善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公务员平时考核、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执纪问责、强化奖励激励等制度,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不定期开展作风纪律抽查,营造勇担当、敢作为、积极进取、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

(三)强化责任落实,坚守廉洁底线,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考核管理,健全考核制度体系,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严肃处理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生活纪律等行为,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坚决扛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紧抓实廉政风险管理防控、清廉机关创建等重点工作,夯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完成。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纪法意识、规矩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兢兢业业干事,清清白白做人,始终守住底线、不越红线,树立和维护好部门良好形象。

三、把握实践要求,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培养纪律观念,增强纪律自觉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条例》,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入领会修订《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全面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条例》的实践要求强化自我约束,促进担当作为,在新征程上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

(一)切实在贯通思想认识上下功夫。党纪国法都是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基本依据,目标一致、功能相同、优势互补。要在把握好执纪执法边界的基础上,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切实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中,做到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既始终将党的领导体现在执纪执法贯通的全过程,又在深化执纪执法贯通中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中央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对《条例》予以修订完善,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坚定决心。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精准把握,把新修订《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深入学习把握修订的重要意义、重点内容和具体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高度自觉,确保全县各级党组织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切实在贯通案件查办上下功夫。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纪法双施双守,准确把握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两项职责,始终坚持同向发力、精准发力。注重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贯通。既要深刻把握住纪法间不能相互混同、相互替代,始终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分开,又注重在事实认定、性质认定和量纪轻重等方面相互匹配,提升执纪执法的精准度、公信力。注重追责问责工作贯通。坚持精准、有效追责问责,精准打击工作中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让“躺平”的干部站起来,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件件落地、事事见效。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更好激发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三)切实在贯通制度建设上下功夫。既要搞好内部纪法衔接,健全监督执纪执法操作规程,进一步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又要规范外部法法衔接,加强与司法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衔接顺畅的体制机制。四是切实在打造纪法贯通专才上下功夫。贯通把握《条例》精神要义,将《条例》与监察法、政务处分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一体学习、贯通把握,努力在运用纪律和法律两种本领上成为行家里手,不断以专业精神练就专业能力。要加强纪检监察理论研究,深刻把握纪理与法理的内在逻辑关系,把握反腐败阶段性特征、变化规律,探索“三不腐”协同联动的有效途径,推动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全面提升。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发展需要,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服务于党的纪律建设、服务于党的制度建设、服务于党的事业发展,“三个服务于”体现在《条例》修订内容的方方面面,贯穿《条例》始终。我们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一章一节学、逐条逐句悟,深刻理解新修订《条例》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拒腐防变能力,时时刻刻守住、守牢底线红线,要以《条例》为准绳,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不越“红线”,切实以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优良纪律作风保障高质量发展。

 

 

 


篇六、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讲稿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当好人民的“磁子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如何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论断,把对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认识推向新的高度。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思想、见行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各级领导干部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正确的权力观”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始终敬畏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

一.坚定永葆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色的高度自觉

作为领导人民不断推进伟大社会革命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能够始终经受住权力的考验。抗日战争时期,外国记者访问延安后,向宋美龄讲述对延安共产党人的印象,宋美龄回答:“如果你们讲的有关他们的话是真的,那我只能说他们还没有尝到权力的真正滋味。”如今,早已识得权力“个中三昧”的中国共产党人,通过一整套权力制约的制度机制,维护了权力的公共属性,防止了公权的私用和滥用。考验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们党立志于中华民族千秋伟业,致力于人类和平与发展崇高事业,责任无比重大,使命无上光荣。同时,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将长期存在,“四种危险”将长期存在。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始终筑牢慎权慎行的防火线,牢记“秦有六国,兢兢以强;六国既除,池乃亡”的教训,在树牢正确权力观上响鼓重槌。

只有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才能彻底做到自我革命,始终成为中国人民最可靠、最坚强的主心骨。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也是我们党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面对新征程上的新挑战新考验,中国共产党人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以赶考的紧迫感,驰而不息推进,让百年大党在自我革命中不断焕发生机活力。自我革命是补钙壮骨、排毒杀菌、壮士断腕、去腐生肌。这种刀刃向内的大无畏勇气从何而来?从根本上来说,来自于党的性质、共产党人的党性,来自于共产党人能够正确对待人民所赋予的权力。有了正确的权力观,才能有“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境界觉悟,才能本着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检视自身、常思己过,坚决同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作斗争,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只有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才能自觉在提高本领素养上下真功夫实功夫苦功夫,能造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先锋分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关键在人。1937年,毛泽东在为陕北公学成立的题词中写道:“要造就一大批人,这些人是革命的先锋队。这些人具有政治远见。这些人充满着斗争精神和牺牲精神。这些人是胸怀坦白的,忠诚的,积极的,与正直的。这些人不谋私利,唯一的为着民族与社会的解放。这些人不怕困难,在困难面前总是坚定的,勇敢向前的。这些人不是狂妄分子,也不是风头主义者,而是脚踏实地富于实际精神的人们。中国要有一大群这样的先锋分子,中国革命的任务就能够顺利的解决。”2022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强调:“今天,党和人民同样需要一大批这样的先锋分子。”这是党的殷切期待,也是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待!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以“这样的先锋分子”为标杆和激励,自觉把好政治关、权力关、廉洁关,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加强本领养成,推动我们党形成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

只有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才能切实形成正确的政绩观、事业观,在新征程上创新业、建新功。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三者紧密相连。正确的权力观是领导干部为官立德之本。若领导干部在权力观上出现错位、存在盲区,必然导致政绩观上陷入误区,事业观上偏离正道,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便滋生蔓延,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大行其道,进而使执政者失去民心、走向败亡。前苏联部长会议主席雷日科夫曾意味深长地指出:“权力应当成为一种负担。当它是负担时就会稳如泰山,而当权力变成一种乐趣时,那么一切也就完了。”

以史为鉴,中国共产党人任何时候都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1.把握“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科学意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越来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国家权力的性质、来源、价值取向、运行准则,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权力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是要树立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坚持人民至上,将能否理解和践行“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作为检验党性强弱、考验执政能力的试金石。

深刻把握“权从何而来”,做到为民畏民。抗日战争胜利前夕,一位美国记者问毛泽东,是谁给了中国共产党办事的权力?毛泽东回答:“人民给的。如果不是人民给的,还有谁给呢?”只有清楚权力从何处来,才能明白权力应用到何处。在权力来源这一根本问题上认知错位,必然会导致行为失向、陷入歧途。比如,把权力视作上级赋予所得,就会不唯实只唯上,“不怕群众不满意,只怕领导不注意”;把权力视为个人奋斗所得,就会把“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奉为信条,把手中职权当成损公肥私、营营苟苟的工具。传统中国的优秀士大夫将“封侯非我意,但愿海波平”作为道德追求,将“一命而偻,再命而低,三命而俯”作为掌权的警醒,中国共产党人更应该把公权为民、不容私用作为行为底线;更应该在工作中敢作敢为、锐意进取,在做人上谦虚谨慎、戒骄戒躁。

深刻把握“权为何而授”,做到勤勉尽责。权力就是责任,有权必须担当。中国士大夫自古以来推崇“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强调在其位、履其责、谋其事、尽其心。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廨续“民为邦本”的传统文化精髓,又突破了“为民请命”的民本思想局限,以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观和现代的责任政治理念,科学揭示了权力与责任的伴生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作为共产党人,必须大力发扬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的精神,展现敝裘赢马、力疾从公的一身担当,永葆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意识,永葆不畏艰险、锐意进取的奋斗韧劲。

深刻把握“权依何而行”,做到规范用权。任何权力都是带“刺”的,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是强大的武器,能造福人民,用不好则会危及党和人民事业。领导干部切不可有权便随心所欲、为所欲为,而要敬畏权力、依规用权,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上下左右有界受控的,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权和责等关系,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公平正义是权力使用的根本标准,要始终牢记“恩所加,则思无因喜以谬赏;罚所及,则思无以怒而滥刑”,遵循从实际出发、按照政策办事而非从个人好恶出发的原则,公平不倾斜、公正不护短、公道不藏私,以正律己、以公服人。“法无授权不可为”,用权一定要依法,必须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规范权力,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以人民为中心是权力行使的根本立场,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而不能捂着“乌纱帽”为己做官。廉洁自律是用权的底线,要心有戒尺,干净做事,廉洁律己。

2.健全确保正确行使权力的长效机制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防止权力失范,必须时时警醒高悬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充分运用思想教育、舆论监督、制度规范等多种手段,确保党员干部在“警戒线”内行使权力,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

要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坚定理想信念。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是党员干部的深层次、根源性问题。思想一旦滑坡,权力观必将扭曲。如有的人认为马克思主义太旧了、共产主义太远了,权力才是硬的、票子才是实的、享受才是真的。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首要的是加强思想武装,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的血肉联系。要持续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着力提升集中学习教育成效,推动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对党的价值追求和前进方向的高度政治认同,不断增进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要抓好制度建设这个根本,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正确的权力观要得到树立和巩固,关住权力的笼子就必须扎得越牢越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体系就必须更加科学严密,党内政治生态就必须持续净化。要大力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坚持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既要防止干部把公权力当作谋取个人或利益集团、“小圈子”私利的工具,把自己当成利益集团、权势团体、特权阶层的代言人、代理人;又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坚守住初心,担当好使命。

要着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实践,在斗争中磨砺干部。

温室中长不出参天大树。共产党人正是在火热实践中砥砺理想信念,在伟大斗争中锤炼如磐初心和铮铮风骨。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是不断战胜风险挑战、艰难险阻甚至惊涛骇浪的伟大斗争实践。领导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必须在这一伟大实践中经受严格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在这一伟大斗争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的过程中“知稼嵇之艰难,察民生之疾苦”。如此,正确的权力观就有了难以动摇的实践根基,党员干部就能坚定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埋头苦干、奋勇前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篇七、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感悟

 

2023年12月,党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自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第三次修订。这三次修订,把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法纪的形式固定下来,充分体现了党坚持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政治决心,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通过此次全省“组工讲坛”,我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刻认识到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切实做到以加强自身纪律建设推动党的纪律建设,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责献。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肯定了这十年来从严治党的成绩,但也明确指出,当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仍较突出,铲除腐败滋生土壤任务依然艰巨。这一次修订的《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进行的再部署、再动员,进一步严明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

二、学深悟透,准确把握修订《条例》的主旨要义

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严的主基调,充实完善党的纪律要求,扎紧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一是进一步发挥依规治党的政治保障作用。《条例》牢牢把握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明确要求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两个维护”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旗帜鲜明地向全党全社会传达了坚定不移向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标看齐的政治决心和政治态度。

二是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条例》完善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的纪律条款,在第五十六条中增写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对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做出了具体指导,确保党员及各级党组织能够正确处理好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三是进一步促进纪法衔接纪法贯通。《条例》增写了“执纪执法贯通”,将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衔接协调进一步上升为执行原则,在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纪法协同,精准执纪。除此之外,《条例》还进一步促进了党纪政务处分匹配,充实完善了从轻减轻处分、党纪处分影响期计算规则、首犯从重等规定。四是进一步完善严管厚爰相结合机制。《条例》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区分一般违纪、轻微违纪和不追究责任,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引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专心致志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建功立业。五是进一步突出纪律建设的全覆盖。《条例》对党员行为进一步覆盖到网上网下,要求党员干部网上网下保持一致;对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涵盖面更广,针对性更强;对离职和离退休党员违规违纪的纪律惩处更严密;对受请托人、新任官员的纪律要求更严格。真正做到了在党的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在管党治党上,没有特殊党员,不留死角和空白。

三、学以致用,强化自我使命担当

通过这次学习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必须要遵守党的纪律,坚守初心使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一要坚持理论学习,真正把《条例》牢记于心。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做到原原本本认真学、联系实际深入学,在学习过程中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充分学习《条例》原文、释义读本等,深入领会修订《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做到熟知精通,学以致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要强化纪律意识,在工作生活中自觉践行《条例》。带头讲政治、守规矩,用实际行动将党的纪律严起来。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把严管视为厚爱,自觉做到政治坚定、公道正派、廉洁勤奋、求实创新,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三要树立斗争意识,以实际行动捍卫《条例》权威。强化责任担当,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时刻牢记党的纪律规定,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敢作敢为的工作作风,努力为党的各项事业发展责献力量。

 

 

 


篇八、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近段时间,通过学习领会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保持党的先进性、战略性的重要举措,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

下面,结合这段时间的学习,浅谈几点体会。

一、通过学习,深刻认识《条例》重要意义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国各族人民都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团结带领下,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标志着我们党的纪律建设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起着重要作用。对于防止和避免“以言代法”、“以言代纪”现象的发生,力戒党纪处分的随意性,维护党纪处分的权威性、严肃性和统一性,具有重要意义。

二、通过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领导,我认为要带头树立正确的政治信仰,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尤其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深入学习党章党纪党规,以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

三、通过学习,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作为一名新时期政法干警,要严守底线,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不以权谋私、徇私枉法;不滥用职权、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不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不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提篮子打牌子”。作为一名基层法院领导,要积极参与和组织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庭室干警纪律作风和“八小时外”的监管,注重家风建设,严格约束家人亲戚抵制不良之风,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干警。

 

 

 


篇九、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做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如果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坚定自己的立场,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按照区纪委监察委的统一安排,我认真学习和阅读了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阅读、学习,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要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党纪处分条例是规范所有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此次修订是以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突出政治性,彰显时代性,增强针对性,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

此次修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四个意识”、“两个维护”写进《条例》,有利于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中国共产党的权威和形象。更增加了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条款,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坚定党员理想信念。

此次修订坚持新时代新发展新要求,聚焦环境保护、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切实关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关乎社会稳定的问题,有利于增加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有利于持续提高政治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对全面从严治党、国家长治久安、社会稳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都有着重大的历史意义。

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加强《条例》和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是提高纪检监察业务水平、优化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的具体表现。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员保持先进性,最重要的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加深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理解,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加深对党的性质和宗旨的理解,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加深对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权利的理解,按照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深对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理解,自觉反对和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永葆共产党人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永葆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同时,努力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知识,用新的知识来丰富和充实自己,爱岗敬业,努力成为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

 

 

 


篇十、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通过听专家授课、集中学习和自学,党的纪律深深地印在我脑海里,我更加明确地认识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性。下面我就近期的学习谈几点体会: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纪律观念

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作为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一名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到学习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必须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要清醒看到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一是要牢固树立党规党纪意识,自觉用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二是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善于从全局高度,用长远眼光观察形势、分析问题,自觉地在顾全大局的前提下做好本职工作。

二、把握实质内容,自觉遵守条例

这次《条例》较原《条例》内容上有很多修订的地方,每一处的修订都值得深思。其中新《条例》注重“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针对“四风”潜滋暗长、隐形变异的问题,《条例》进一步完善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如,增写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充实对违规接待、滥发福利、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以及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保持紧盯不放、寸步不让的高压态势。不仅巩固了十八大以来的实践成果,而且进一步遏制了“四风”问题的蔓延。这就要求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与义务,做好自己分内的事,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要透过表面现象看本质,虚心听取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求实、务实、扎实的工作作风做好工作,才能够让自己的作用发挥到最大。

三、认清严峻形势,强化责任意识

新修订的《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用贯穿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引领纪律建设工作,有利于为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做为党工委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平常监督立足于早,着眼于小,多做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工作,发现苗头及时提醒,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要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从内心深处敬畏党纪国法,始终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视其为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能触碰的红线,以法之严、纪之肃敲打思想和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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